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规则简介

发表时间:2021/7/23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3月第8期   作者:汪 昕,金 蓉
[导读] 本文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汪 昕,金 蓉
        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浙江 丽水,323000
        摘要:本文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介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验规则,有助于预包装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加深对食品标签的认识。
        关键词: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规则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市面上销售的各种预包装食品的种类和数量都在大量增加,食品标签检验作为预包装食品出厂检验项目中最基本的一项检验项目,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对食品标签的检验不仅可以减少三无产品、缺斤少两等低级的不合格产品,也可以对仿冒产品等假货进行筛选。本文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依据[1],着重介绍食品标签中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四个具体检验内容。
1、食品名称
        食品名称作为食品标签中最基本的内容应标识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该专用名称应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的,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当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规定的名称,且不应使人误解食品属性;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为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或食品名称后附加相应的词或短语,如干燥的、浓缩的、复原的、熏制的、油炸的、粉末的、粒状的等。
2、配料表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时,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配料表”。

配料表中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在加工过程中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要标示。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例如某些加入人参等名珍贵食材的食品等。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例如无碘食盐或低碘食盐等。
3、净含量和规格
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依据产品不同状态有以下三种标识方法:1、液态食品,用体积升(L)(l)、毫升(mL)(ml),或用质量克(g)、千克(kg);2、固态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3、半固态或黏性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或体积升(L)(l)、毫升(mL)(ml)。根据产品净含量大小,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如下要求:净含量(Q)≤50mL(g)时,字符的最小高度为2mm;净含量为50mL(g)<Q≤200mL(g)时,字符的最小高度为3mm;净含量为200mL(g)<Q≤1L(kg)时,字符的最小高度为4mm;净含量(Q)>lL(kg)时,字符的最小高度为6mm 。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当产品包装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且固相物质为主要食品配料时,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以质量或质量分数的形式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4、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
结语
食品标签作为食品的一张身份牌,是食品生产者对食品质量保证的一份承诺,也是消费者窥探食品质量情况的一扇窗,加深对食品标签检验规则的了解无论对食品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有着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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