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发表时间:2021/7/26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9期   作者:杜金虎
[导读] 在当前消防改革转隶的大环境、大背景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杜金虎
        齐齐哈尔市消防救援支队依安大队  
        摘  要:在当前消防改革转隶的大环境、大背景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举旗定向、踏上了新的征程。在改革的最后攻坚阶段,我们的各项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拓展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改革发展的挑战期、机遇期,把握基层消防监管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升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隐患能力水平,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是摆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面前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基层监管  改革  社区网格
        
        一、引言
        消防转隶改革是党和国家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方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火焰蓝”浴火重塑的重大机遇。三年来,我们的编制体制、工作职能和监督执法都进行了相应的深化和调整,对基层消防监管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笔者是消防改革的亲历者和拥护者,如何确保队伍在改革转制后“初心不改、永葆本色”,如何聚焦应急救援国家队和主力军的职能定位,是历史放在我们面前的一份考卷,我们必须答全、答好。下面,笔者结合前期结合消防监管工作的实际调查研究情况,就如何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浅议几点自己的看法和对策。
        二、消防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结合今年以来工作和调研时所了解和掌握的监督执法干部思想动态和监督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笔者挖掘梳理了改制后消防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审验移交后的职能划分、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消防监督管理“网格化”、“社会化”工作现实困难等三个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一)审验权利的移交形成消防监管源头管理弱化。
        审验职能移交后的职能调整期及安检实行承诺制弱化了基层消防隐患的源头管控。一是消防监管的界定模糊,出现空档。执法改革方案已经出台,但是配套的法令制度没有跟上节奏和步伐,各级监督管理普遍存在方向不清,尺度不明,迷茫观望的问题,从近一段时间以来基层监督执法数据下滑也从侧面暴露了这一情况。二是消防监管部门与住建审验部门未形成联动机制。消防对住建新审批通过的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同时,三个部门工作网络系统不互通,通过住建部门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也没有及时向消防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发文通报,这些都存在失控漏管可能性。三是容易形成监管上的漏洞和真空。以前审验是由消防防火部门一家管理和监督,出现的问题可以及时协调和解决。现在是两个职能部门了,住建部门会根据自己的规定取消一些场所的审核把关和验收工作,允许企业单位直接投入使用经营,消防部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是无权干涉的,甚至眼看着隐患形成而不能干预,造成后期监管负担加重。
         (二)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与执法标准提升的矛盾日益突出。
        一是防火监督岗位任务繁重。编制改革带来的业务骨干流失严重,我支队验收、建审、法制等专业性较强的防火岗位中高级工程师改革前有的转业,改革后有的想要调岗。目前我县防火岗位干部共有4人,其中初级技术干部3人,中级技术干部1人,高级技术干部0人。中高级专业人才比例较低,初级专业人才受岗位编制限制,发展受限。一线监督人员消防监管任务和日常业务艰巨繁重,事务性和形式化的工作任务繁重,消防监督队伍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部分监管工作只能由大量的文职人员来辅助执行。二是人员思想日益松懈。由于受改制时期职称评定、定岗定位影响,监督干部队伍内部学习业务动力减退,干事创业激情不强。部分防火干部思想偏离、精力外移,不愿干、不会干或勉强干的现象普遍存在,干多错多的观念有所抬头,工作激情减退,“等等看”的观望情绪明显。三是思想扭转不及时。部分防火干部对消防执法调整后的职能定位还很模糊,对基层消防监管工作的职能定位和职权范围缺乏清晰认识,部分防火监督工作人员包括少数领导干部都还存在旧方法、老套路的惰性思维中。基层开展监督检查仅注重形式,台账一大堆应付检查,接到督办催办思想麻木,面对上级通报置若罔闻。更有甚者直接造假,甚至个别单位因监督干部、单位文员缺位而导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停滞等情况着实令人堪忧。
        (三)“网格化”管理、“社会消防”管控的大格局任重而道远。一是基层消防监管质态不高。随着消防体制改革,消防救援部门推动公安派出所参与消防工作存在一定难度。

虽然推行消防网格长派驻制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基层乡镇和派出所消防工作的联系指导,但由于派驻消防网格长本质还是“无编”人员,且基层乡镇网格员大多为社区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相对较低,与其承担的消防工作任务和素质要求不匹配,造成相当一部分网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不强,影响了基层消防工作开展。二是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延续性不好。消防监督职能调整后,由社区民警承担三级消防监督工作,原有消防专干的作用发挥不出来,新调整人员对辖区社会单位情况不熟悉,导致“网格化”、“社会化”消防监督管理的大格局无法有效建立。特别是《消防法》修订后,基层民警对消防工作思想上重视程度不高,存在懈怠情绪,常常把消防工作放在一边,对单位监管不到位,较少将消防工作贯穿到日常工作,导致了部分基层乡镇平时对消防工作被动应付,日常消防监管不到位,即使发现问题隐患也不注重跟踪整改,基层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完善改进消防监管工作的基本对策和建议
         (一)紧紧抓住解决问题的根本。
        积极协调住建、公安部门针对基层消防监管工作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协调细化部门之间的规章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和监管范围,做到责权明晰。要细化社会单位的监管划分标准,及时做好列管单位消防工作阶段性调整,做好住建、消防、公安派出所信息共享,确保各社会职能部门在消防监管上做到无缝衔接、不留死角。针对消防监督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人力不足的现实情况,应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散思维、不断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新方法、新模式,实现消防监督管理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
         (二)紧紧抓住队伍建设总纲领。
        在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中,人才队伍建设是防范化解消防监管矛盾和风险的决定性因素。要用工匠精神锻造过硬队伍,加大对业务骨干的培养力度,完善人才选用机制,让防火监管干部即使在改革条件下也感到有想头、有干头。努力提升监督执法干部承担新时代新使命的思想准备和能力素质,既熟练掌握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又具备良好的沟通、化解矛盾技巧和服务社会单位的能力。要纯洁队伍思想,端正执法态度,强化工作效率,使其成为防火监管的中坚力量。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发现和培养法纪意识强、综合素质兼优的工作人员,加以褒扬、优化待遇,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的引导作用。
         (三)紧紧抓住社会管控大格局。
        提请上级政府出台基层消防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向社区派驻消防监督员、消防文员,帮助基层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消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应急、住建及派出所具体任务要求。大力培育、整合微型消防站、警务站等社会应急力量,优化区域联防组织,实现“一点有火,多点调派”。依托政府现有基层网格化组织,建成运行有人、有装备、有制度的基层消防实体化网格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社区和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扩充基层乡镇消防监管力量,明确落实在编消防专职管理人员,培养和建强消防救援部门自身的监督力量,与派驻消防网格长、公安派出所等与现有力量相结合,更好更有力地推进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四、结语
        本文阐述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受笔者学识和能力的限制,必然存在片面性和站位不高等问题。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顺应消防改革的大环境、大背景,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化发展,既是职业定位和职责所需,更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要求。我们要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的先进消防监管经验,对标任务主体、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顶层设计,立足实际、着眼长远、认真探索,不断推动新形势下基层消防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程振东.基层消防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消防界(电子版),2021,7(08):65+67.
        [2]孙广成.新时期创新消防救援队伍党建工作机制的路径探析[J].决策探索(下),2020(07):39-40.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