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责任探讨

发表时间:2021/7/26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1年3月第6期   作者:岳文杰
[导读] 近年来,建筑行业安全问题受到各行各业人士的关注,从各大新闻中也不时出现某某建筑工地出现安全事故的新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是小事,极有可能对施工人员甚至业主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岳文杰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 武汉430061
        摘要:近年来,建筑行业安全问题受到各行各业人士的关注,从各大新闻中也不时出现某某建筑工地出现安全事故的新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是小事,极有可能对施工人员甚至业主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所以,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的安全性,相关单位要对监理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每一个生产作业步骤都要严格按照施工单位的管理条例进行,项目监理机构要做好资金管控、质量管控、合同管控、材料管控等的同时,也要对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把控,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以此促进建筑工程的高效运行。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责任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安全责任;探讨
引言
        建筑业属于高危行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由于人机环境复杂,普遍存在人员交叉作业、高空作业等现象,由于施工过程存在危险源多、安全风险大、安全隐患多、管控难度大等特点,致使建筑行业事故频发。特别是由于建筑施工企业为降低人工成本,安全投入不足,大量使用劳务人员(95%),自有职工急剧下降(有的不到5%),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空心化”,更加大了建筑施工安全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安全监理的难度。
1简述工程建设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鉴定原理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我国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相关的明文规定,推进监理安全责任的管理机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各有不同,监理单位所要承担的责任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第一,刑事责任;第二,民事责任;第三,行政责任。首先来看下第一类,刑事责任,监理单位要承担刑事责任时,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规定,降低了工程施工质量,由此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第二点就是因为失职或者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第二个责任类型则为民事责任,这部分的责任主要是监理人员在监督管理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失误,对建设单位造成极大的影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由于监理人员自身的原因,导致建筑施工单位遭到经济损失等,其中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有:自身的不作为、失职或者渎职、没有做好相应的监督责任、该检查的地方没有检查、通过不合法的行为获取经济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严格按照监理机制检查工程,将不合格的工程签字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没有提出,串通施工方,降低建筑质量,工程质量难以得到基本的保障。第三种责任类型即为行政责任,这类责任就是由于行政监督单位与监理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违法乱纪行为,导致建筑方出现经济损失等,必须对此行为进行处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新时代影响安全监理的内部因素
        一是专业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许多监理单位成立的项目监理部,不是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就是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位,更谈不上派驻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监理部不到50%。二是专业监理人员职业素养参差不齐。一方面表现为:专业监理人员监理知识掌握不足,编制的监理细则针对性不强,特别是安全监理方面缺乏较有针对性的内容;另一方面表现为监理人员有执业资格,但缺乏实际从业经验,对所监理的工程无法识别安全风险。三是专业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首先,不能严格对照已审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其次,巡查巡检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再次,对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后的结果检查验收确认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消除。
3简述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主要措施
        3.1加大安全隐患曝光整治力度,固牢安全建设堤坝
        加强公司级安全巡查通报和曝光,为监理人员撑腰鼓劲,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勇当项目建设监理的“铁包工”。协同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违犯安全规章行为的整治,对在安全巡察中发现未经培训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连续三次进入“黑名单”的,报请建设单位同意,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人员清除施工现场,以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起到震慑警示作用。
        3.2明确责任,加强监理人员的责任
        无论是事前还是事中,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实施责任到人的监督管理政策,有利于监理人员树立一个清晰的认知,能够细化责任,具体实施。监理人员需要具备强大的心理,具备极强的责任感,将个人利益抛掷脑后,监理单位要明确单位的职责,现场监理人员要学习相关法律,加强自身文化的支持,尤其是监理安全责任的规定,要烂熟于心,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员的自身职责和相应的权力,进而才能够更好的将其落地。其中监理人员的职责有:审查施工方案,对施工内容进行监督和管理、检查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严查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标准及强制性的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3.3监理施工现场动态管理
        现代建筑工程规模越发庞大,其建设过程更加复杂,施工工作很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工程监理需建立动态管理思维,强化对施工方法、工程组织以及施工过程的管理。动态工程监理需要对建筑工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序的具体影响要素进行综合考量,并找到不同环节之间的影响关系,利用更为高效的管理办法,协调不同影响要素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整理管理效率与质量。
        3.4强化项目建设组织机构配置,固牢安全建设组织屏障
        按照工程建设基本要求,在施工现场分别组建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部,做到组织体系完备,制度建设齐全,管理规范有序,人员、设备、设施配置到位,组织机构运行高效,固牢安全建设组织屏障,确保安全监理常态化管控。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的崛起,监理单位在监督管理中,首先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加强人才培训,提升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及正义感,将安全责任细分,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最大程度规避风险,提高作业安全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皇甫炳赞.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与防范管理[J].房地产世界,2020(17):58-60.
        [2]周晓斌.谈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与规避[J].建材与装饰,2019(21):162-163.
        [3]阎福寿.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的安全责任分析[J].山西建筑,2018,44(31):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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