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 山东临沂 276000
摘要: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和进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日渐凸显,并在保证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和谐发展中展现积极作用。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作为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方式,更加需要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予以高度重视,以矿产资源的勘查为提高物质水平的前提,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的过程中,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予以充分保护,让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协调统一,实现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地质矿产;勘查;环境保护
1 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重要性
1)地质矿产勘查指的是依据先进的地质科学理论,在对野外地质进行观察、对地质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基础上,借助地质测量、物化探、钻坑探工程等综合地质手段和方法,取得可靠的地质矿产信息资料的过程。地质矿产勘查是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提条件,也是矿产资源得以顺利开采的重要资料储备。而在地质矿产勘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将会对自然资源予以一定程度的破坏,严重情况下还可能造成自然环境的毁灭性损害。通过探索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路径,能够让矿产勘查过程中对自然环境予以最大程度的保护,能够减少矿产勘查中对自然环境的保护,让自然环境依然保持“绿水青山”。
2)通过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能够让自然资源在自然环境中得以更好保护,这都为矿产资源的开采和研究提供强有力支持,让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得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利用,这不仅是当代矿产开采之要求,更是为后代谋求福利之根本,是利国利民的千秋大业。
2 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作业程序待于规范
规范的操作程序能够有效避免矿产勘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规操作,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对勘查精度和工作效率造成的影响,也能有效减少矿产勘查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但结合地质矿产勘查实际情况来看,作业程序的规范性依然需要加强,通过多种手段对作业勘查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才能实现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2.2 环保力度需要加大
环保力度不断加大能够引起地质矿产勘查企业对于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能够让企业在矿产勘查过程中将工作重心向着环境保护予以倾斜,尽量减少勘查过程中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但是,依照当前地质矿产勘查实际情况来看,环保力度依然拥有加大的空间,需要通过环保理念的渗透让矿产勘查企业逐渐树立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开展与地质矿产勘查放置于同等重要位置。
2.3 完善生态保护体系
生态保护体系的构建能够让生态环境的保护予以有序开展,将地质矿产勘查纳入生态保护体系之中,让其成为生态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则更加能够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提升,能够从根本上减少地质矿产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但是,当前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开展还未纳入生态保护体系范畴,立足于生态保护体系进行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开展依然任重而道远。
2.4 专业培训应于强化
专业化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开展能够让勘查操作更为精准,让勘查的破坏性降至最低。但是,当前部分矿产勘查企业或者工作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还需要提升,其专业操作意识还需要强化。很多勘查企业或者工作人员将注意力集中于探矿技术体系的完善、矿产勘查质量与效率的提高,未能从根本上理解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意义。
3 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策略
3.1 规范作业程序
规范矿产勘查作业流程,优化矿产勘查技术是实现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矿产勘查工作开展与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共赢的重要方法。
①对于矿产勘查工作需要予以跟进,对其勘查中的每个环节予以监督,作业过程中存在不合规之处做到及时纠正,并就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让规范作业成为矿产勘查之常态。②积极引进先进的矿产勘查技术,对旧有勘查技术予以更新,并让先进矿产勘查技术成为规范作业的重要环节,让技术更新成为支撑矿产勘查规范操作的重要支撑力。例如,可选择采取地质填图法、电磁法、放射性测量法、重力勘探法、放射性物探法等方法就矿产进行勘查,做好勘查作业的细节把控,比如在坑探勘查结束后,对所产生废渣进行处理以及回填槽洞等都是需要关注的内容。
3.2 加大环保力度
环保力度的加大则让矿产勘查的环境保护工作得以推进,实现人员环保意识的增强。①需要对项目现场进行生态环境勘查,尤其对于自然环境较为薄弱的项目现场则需要做好优化处理,进行勘查方案的调整和设计,禁止采取钻探法等会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影响的勘探技术。②在满足矿产勘查作业基础上尽可能避免对地表植物进行破坏,可以采用一些小型勘查设备仪器俩进行矿产勘查,以达到精准勘查的目的。③矿产勘查过程中可能存在废渣、不可降解垃圾、污水等,这就需要对这些垃圾、污水予以集中处理,并做好归类处理,制定填埋地点。此外,政府需要就矿产勘查施工予以修复工作的落实,比如对破坏的绿化植物进行栽种,提升环境自我修复力等,委派专业人员或者机构进行矿山环境保护等。
3.3 完善保护体系
(1)需要在法律法规方面就矿产勘查工作中的自然环境破坏情况予以约束,恶意造成环境破坏,未依照规定进行环境修复等情况,都需要明确相应监管部门,并由监管部门进行处罚。
(2)政府主管部门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就辖区内的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予以跟进,及时就环境污染问题予以上报和出具处理意见。
(3)对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的管理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就具体管理条例进行内容的补充和完善,尤其需要在重大环境应急处理、自然灾害发生情况下的应激反应方面做好条例补充。
(4)矿产勘查企业也需要加快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在矿产勘查环境破坏中落地实施,将生态环境所遭受的破坏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社会成员作为自然环境和谐构建的监督员,也同样需要对勘查工作开展予以监督,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就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3.4 强化专业培训
地质矿产勘查中需要操作人员的专业性不断提升,通过专业化的培训让操作人员的勘查能力得以提高。①需要就一线实操人员矿产勘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对于共性问题进行汇总总结,了解实操人员问题产生的原因。②聘请专业人员就一线实操人员的工作开展予以指导,既可以跟进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项目开展,也可以为一线实操人员提供理论指导,让矿产勘查工作人员能够真正了解自己所应当采取的操作手段,从细节处着手进行矿产勘查工作开展。③对于矿产勘查的培训还需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各项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破坏、环境保护知识、环境保护工作价值等内容融入培训中来,从思想上帮助工作人员建立环境保护意识,端正矿产勘查工作态度,从根本上实现矿产勘查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开展。
4 结束语
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开展是我国矿产资源开采的重要环节,也是矿产资源开发的重要内容,与自然环境之间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每个勘察企业都要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在矿产勘查过程中做好环境的了解与调研,积极引入先进勘查技术,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将矿产勘查的具体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真正实现矿产的更好勘查,让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为环境的更好保护提供支持,让矿产资源在“青山绿水”中得以更好开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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