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建设工程属地化协调工作探讨

发表时间:2021/7/28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3期   作者:王辉
[导读] 摘要:在现代化建设中,电网建设日益重要,各级电网逐步完善,电网建设周期继续压缩。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西安  710032
        摘要:在现代化建设中,电网建设日益重要,各级电网逐步完善,电网建设周期继续压缩。面对日益繁重的电网建设任务,管理人员应采取综合部署措施,限制建设资源的影响,更加重视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工。电网建设关键项目的选址管理已成为提高电网建设总体效益的关键任务。因此,管理人员和企业应在建设进度、协调工作、选址工作模式等方面为优先电网建设项目提出选址管理战略,以提高电网建设质量。
        关键词:电网建设;重点工程;属地化管理;对策分析
        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电网建设加快,包括超高压电网在内的许多电网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并投入运行,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能源支持。电网建设的地方协调模式是指在电网企业和全社会参与的基础上建立协调机制。在这一系统中,政府发挥着协调和统一的作用,电力公司在项目中发挥主导作用,承担着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消防、运输、媒体和整个社会其他行动者的主要任务,以便电网建设的推进。
        一、电网建设属地化协调模式的意义
        促进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在电网建设中采用选址协调模式,要求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到电网建设过程中,能够充分履行政府的行政职能,指导和监督政府,促进电网建设的合理化和科学性,并表达服务政府的目标推进电网建设进度。作为电网建设的一部分,属地化协调模式可以调动足够的当地资源,以确保电网建设进度不受阻碍。例如,在电网建设中遇到的拆迁“钉子户”问题,可以通过当地街办(乡镇)会同各个部门的协调予以解决,这有利于执行拆迁政策和加快拆仟速度。
        电网建设过程更加标准化。在电网建设方面,获得土地往往是困难的,补偿政策也是不容易被接受的。属地协调模式利用当地政府的属地作用,更好地规范和简化电力工程建设过程,避免电力企业与当地居民之间发生冲突。确保电网建设环境的净化。作为电网建设的一部分,属地协调模式可以确保电网建设过程不受外部环境的阻碍,如建设过程中的局部矛盾或阻碍电网建设的行为,这些阻碍可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协调模式中的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可以促进与电网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整个电网建设过程不受外部影响。
        二、属地化工作模式研究
        1.调整电网工程属地化工作模式
        属地化协调模式主要包括当地协调成本管理和技术管理,电力企业也可以管理这两个方面。一是实施先签后建管理模式。在最初设计阶段,施工单位安排了补偿和当地政府为开放走廊筹资,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采取了多种形式,包括拆除工厂和占用土地,妨碍了工程的实施,这会使路径发生偏移。因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实施第一个赔偿方案,补偿土地使用、土地使用的变化和林业部门和土地使用的变化,并确保按照有关规定将赔偿金额纳入施工预算。第二,需要合理划分施工单位和属地供电公司的赔偿范围。在公司近期的建设招标中,变电站选址、清理电力线路通道、临时占地等补偿任务。必须包括在施工招标范围内,补偿费用必须通过总价的一次全款制度进行支付。第三,项目外包补偿成本管理模式需要全面调整。在启动筹备阶段,电力企业应开展永久性土地占用、道路清理和工程的补偿和组织工作,将补偿成本直接转移给下属单位,安排施工单位与当地正度签订项目补偿协议,建立统一的外部补偿制度。
        2.主动沟通联系营造政企联动良好氛围
        积极向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宣传电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将电网建设计划纳入地方全面发展计划,努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府主导作用。促请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支持电网建设,加快电网项目协调和推进,共同解决项目进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与此同时,为了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整个电网的建设必须在建设管理单位的指导下,与区(县)供电公司、政府相关部门合作下有序进行。与业务职能单位建立沟通和协调机制,特别是与规划、土地等有关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共同解决电网建设中的线路、变电站站址用地和土地手续办理问题,改善电网建设的外部环境,简化部分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需要与政府职能单位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可大大确保项目的实施。

对于不同类型的电网项目,需要设立工程属地协调办公室,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以便更好地解决有关问题。
        3.规范流程、落实责任确保协调工作顺利推进
        详细分解属地化协调。地市供电公司组织区(县)供电公司及时协调,充分利用当地的人脉关系等各种综合业务优势,发挥区(县)供电公司的协调潜力,实现建设管理单位、当地政府和区(县)供电公司之间的透明沟通。与此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在每周协调会议上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确定每周的重点协调事项,并以合理和有序的方式开展工作,以确保按时完成工作。协调考虑包括:第一,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条例。第二,在起草合同并提交给项目部之前,必须与地方政府达成共识,才能对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进行赔偿。在项目投运进行审计后,将通过法律制度进行移交。第三,合同签订后,与地方政府的移交必须通过地方政府设立的机构银行进行,以确保工作的合法性。资金的预算安排也受关于支付管理和法人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制约,支出的使用严格遵守电力公司的规章制度。严禁开立虚假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虚假的合同声明、与本项目无关的费用,严禁使用电力资金设立分类帐外账户和小金库。
        4.属地化补偿政策落实
        在电网建设方面,最困难的是土地征用补偿政策和拆迁工作。通过构建属地化电网建设协调机制,可以有效解决此类难点问题。例如,在制定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时,企业可以是主要行为者,地方政府可以用来制定保障当地居民利益不受损失。例如,一旦开始进行土地征用工作,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就可以推行一次全款支付政策,当地规划部门可以规划和设计新的拆除地点。与此同时,对于拆迁安置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地方村委会和公安局的作用。对于拆迁工作,我们坚持方便的原则。对于各个家庭,村委会相关人员可以进行沟通和协调。对于那些从事电网建设破坏活动的人,我们可以让公安部门执行法律,充分确保电网建设各个方面的有效执行。
        5.强化内部协同
        各施工单位必须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村委会等进行协调,及时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如施工进场、土地征用和拆迁赔偿等。以确保电网工程的各个方面都能顺利进行,并提高工程建设安全水平。电力公司还必须妥善与城市规划、土地、铁路、高速公路、水利、文物等专业部门协调,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快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建设管理单位还应加强不同企业或企业之间的协调,如区(县)供电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为确保电网工程有效地开展,需充分发挥各参建单位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工程进度,加快工程顺利投运。从内部来看,需要定期召开工程月度会和专题协调推进会,以协调内部投资、材料、预算和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在电力企业内部充分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各类问题有效得到解决。
        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网建设不仅是国家项目,也是有关国家生计的重点项目,在电网建设过程中,建设局部电网建设协调模式能够有效保证建设的各个方面。因此,电力公司应加强对局部协调模式的分析和研究,以确保在各级权力机构的协助下,有效和稳定地建设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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