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村水环境污染的现状及防控措施 马帅

发表时间:2021/7/28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4期   作者:马帅
[导读] 现如今,我国农村地区水污染主要表现在:生活污水、农业污染、工业废水等方面,若是长时间不采取方法解决,将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甚至对人类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  新疆昌吉  831100
        摘要:现如今,我国农村地区水污染主要表现在:生活污水、农业污染、工业废水等方面,若是长时间不采取方法解决,将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甚至对人类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在对农村污染治理过程中,应该把脉问诊,找到污染源,并加强防护策略,保证农村水资源的合理运用。
        关键词:农村水污染;现状;防控措施
       

        一、农村水环境污染的危害
        1、造成传染病。受污染的水环境危害人类健康,应引起高度关注。生物性污染主要会导致一些传染病,饮用不洁水可引起伤寒、霍乱、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等传染性疾病。此外,人们在不洁水中活动,水中病原体亦可经皮肤、黏膜侵入机体,如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等。
        2、影响人体生长发育。物理性和化学性污染会致人体遗传物质突变,诱发肿瘤和造成胎儿畸形。被污染的水中如含有丙烯腈,会致人体遗传物质突变;水中如含有砷、镍、铬等无机物和亚硝胺等有机污染物,可诱发肿瘤;甲基汞等污染物可通过母体干扰正常胚胎发育过程,使胚胎发育异常而出现先天性畸形。
        3、随着工业废水、城乡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加大和农药、化肥用量的不断增加,许多农村饮用水源受到污染,水中污染生活中的水污染物含量严重超标。过去饮用水水质超标大多表现在感观和细菌学指标方面,现在则是越来越多的化学甚至毒理学指标超标。由于水质恶化,直接饮用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的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和卫生状况难以保障。目前,我国农村约有1.9亿人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高氟水、高砷水和苦咸水等饮水问题十分突出,对群众生命健康造成很大危害。
        二、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原因
        1、农业生产使用的化肥及农药使用过量,效率低下。据统计化肥利用率30%-40%,而农药使用率更为低下仅为10%-20%。低使用率造成了不必要的生产浪费和资金损失,过量投入使用的农药和化肥通过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污染附近河流、水源;同时又渗透土壤,造成土壤板结、肥力退化,并进入地下水严重污染地下水质。
        2、秸秆、地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率低下,直接在田间地头大量焚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和固体污染物随大气沉降、地表径流等方式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3、农村禽畜养殖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但缺乏配套污染处理设施,骤增的禽畜养殖数量产生的大量排泄物被直接倾倒入附近河流,造成水体黑臭,富营养化严重。乡镇企业产生的污染。我国城市进程加快导致城市愈加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将污染严重的企业工厂搬入城市周边农村,加快了小城镇的经济发展,但与此同时农村的各类工业生产设施不能与其生产污染处理匹配,生产污染物直接排入途径工厂的河流,造成大量污染。
        4、农村生活污物处理观念落后。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远不及城市齐全,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观念落后。绝大部分农村地区依然沿用污水顺地自流、垃圾随手丢弃的生活方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地排放,通过地表径流汇入河流、渗透土壤污染地下及地表水源;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通过地表径流、土壤侵蚀进入水体,与直接丢弃进入水体的垃圾共同造成水体恶臭,水质污染。
        三、农村水环境污染的防控措施
        水污染问题的日益恶化,严重制约着中国的经济发展,成为了瓶颈般的存在。水污染还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解决水污染问题,一定要坚持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水资源的利用相协调的主线,以“水”促发展,以发展治“水”;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水污染治理齐头并进,相辅相成;根据流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防治法规、相关条例、政策;坚持标本兼治的方式,远近水域都要留意,都要治理,将经济、法律、行政、技术手段都联合起来,综合运用,将水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
        1、提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程度。与粮食安全、耕地安全一样,水环境安全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淡水资源无比珍贵,水污染则会使得珍贵的资源流失,加剧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在某些地区,水污染问题已经影响到当地的经济发展,人民身体健康也受到了威胁。提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程度迫在眉睫。其重要性、紧迫性要刻入骨髓,从本质上尊重水资源、敬畏大自然,才能真正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2、将流域管理体制统一协调好。将现有的流域管理部门整合为统一的流域管理总机构,由流域内的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职责变大,可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监督,还可联合其他机构进行综合协调。另外还需明确水污染防治属地政府职责。要想治理好水环境,职责必须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其辖区内流域水污染防治负责,第一责任人是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流域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流域内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人为流域管理机构;水污染防治工作应列入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政府的考核重要指标,实行严肃问责机制;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应当更加完善,确保出界水质的达标。
        3、加快修订、完善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相关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应尽快修订、完善,将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等统一明确规定,将其功能的区划、水质的监测、规划的修编、信息的发布等权限都一一做出规定。环境政策相关法规中应规范当地政府在水污染防治中的具体责任;对于重点流域,应以流域为单位,进行单独的立法,将流域的特点体现出来;水污染的排放物排放标准进行定量规定,不可超过红线;对于污染情况严重的相关流域,水污染排放量应减少,提高排放标准,保证水资源的治理成效;对于重点流域,应充分结合当地特点,根据流域的水量、水质等特性来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对于水资源开发强度较大的流域,应将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至水环境功能区治理标准高度。
        4、将经济发展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统筹安排。以“水”为基准,来制度发展目标。将流域内各地的用水严格控制在计划内,对于新建的化工、水库、水电站等大型项目牢牢控制在红线以内,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整体流域的生态平衡维护出发,坚决杜绝对于流域的过度利用、过度开发,必须守住流域整体的生态平衡。对当前重点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进行重新规划、重新评估,将以前对于流域的过度开发问题尽早整治到位。
        5、环境执法监督必须加强。某些企业的污染物不经过严格处理就直排、偷排、漏排,对流域水质产生很大的污染。对于这种企业要进行整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才能再次开工;对于一些不具备污染处理设备及能力的企业,一律关停,实行淘汰机制;对于某些水污染严重的流域,水污染超标的区域,水污染处理设施不到位、管理落后的地市,要实行“区域限批”制度,且出现严重后果的区域必须追责;环境信息公开,具体内容有:公开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流域的水质状况,出入境的水质监测结果,相关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文件,水资源相关项目的审批手续,取水许可证件,排污许可证件的发放情况,已污染的水体处理费用,对企业排污费用的征收明细及用途等。
        结束语
        为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应加大力度,努力解决一切问题,保护珍贵水资源。当前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一直在改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水污染防治是一个持续性的、复杂的、多元的工作,制定合理的、科学的目标,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主线,从源头治理,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事件发生。保护现有健康水域,努力治理已受污染水域,将水污染防治措施全部落实到位,最终使得水污染治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1]黄伟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9(26):128-129.
        [2]王海锋.中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问题与对策[J].环境科学与管理,2020(16):224-225.
        [3]李敏波.中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1(07):36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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