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甲指(直)分包履约保证金的必要性浅析

发表时间:2021/7/28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3期   作者:张克峰
[导读] 摘要:“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通常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经济管理措施才更容易引起关注。
        青岛青咨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青岛  266000
        摘要:“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通常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经济管理措施才更容易引起关注。如上所述的第一种甲指分包,分包方的工程款须经过总包方的审核、批准再拨付,考核和监管的力度大,分包方很容易接受管理;相反,第二种甲直分包,总包方无法有效监管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此时很可能出现分包方根本不理睬总包方管理制度的现象,显现出苍白无力的“管理空白区”或者叫“屏蔽监管区”.有什么办法规避这种空白区呢?收取履约保证金.
        关键词:甲指(直)分包;施工总包;连带责任;履约保证金
        施工总包方:一般来说,在建筑工程中土建施工单位即是法律意义上的施工总包方,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与服务,存在分包工程时也负责包括:提供水电接口、垂直运输、土建收口、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交叉协调、管件预埋、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等总包单位的服务和配合管理责任。
        甲指(直)分包  存在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甲指分包: 即按照甲方指定分包的方式分包方依法与总包方签订分承包合同,而不与甲方签订合同,甲方不属于合同主体方,此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存在总包与分包的从属关系;工程款支付程序是:甲方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总包,总包方扣除相应管理费后再将属于分包方的剩余的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另一种是甲直分包:即实际上的甲方直接发包,甲方与分包方直接签订合同,而总包方不属于合同主体方,此合同与总包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存在平行关系,二者相互独立;工程款支付程序是:甲方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分包方,即分包方的工程款不再经过总包账户,总包方无法有效地监管分包方工程款的支付.
        总包方对甲指(直)分包单位的选定无决定权.总包单位只作为对甲方的服务来对现场的甲指(直)分包单位代甲方管理,但是对甲指(直)分包单位产生的各种如建筑垃圾外运,现场扬尘排污等违反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规范的行为,会被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负有管理责任,甚至是连带责任,所以,任何形式的甲指(直)分包,总包方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甲指(直)分包必须纳入严格的总包管理.
        “管理”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词,“管”有“管辖、负责、管束、控制”之意,“理”有“事理、辨别、理解、理睬”一说,“管理”泛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各参建方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管”和“ 理”的多种人事架构组织形式,如:有管有理式人事组织架构(既有管事人也有接受管束无辨别做事的人),有管无理式人事组织架构(只有管事人没有接受管束务实做事的人),无管无理式人事组织架构(既没有管事人也没有接受管束务实做事的人),无管有理式人事组织架构(没有管事人只有一线务实做事的人) 等一种或多种组合。实践发现工程项目管理最优质的架构组织形式是“有管有理式”,即工程建设的所有参建方接受总包方团队的统一负责,服从安排、协调一致,把自己承担的分部分项施工内容做优质,最终建设完成一个完整的优质工程。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通常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经济管理措施才更容易引起关注。如上所述的第一种甲指分包,分包方的工程款须经过总包方的审核、批准再拨付,考核和监管的力度大,分包方很容易接受管理;相反,第二种甲直分包,总包方无法有效监管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此时很可能出现分包方根本不理睬总包方管理制度的现象,显现出苍白无力的“管理空白区”或者叫“屏蔽监管区”.有什么办法规避这种空白区呢?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指合同双方为确保合同中的约定事项被及时、有效的实施而作出的担保,主要作用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履约保证金的实施促进了建筑工程市场的规范化,为工程发包和承包的当事人权益给予了更多保障,有利于建筑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
        甲方、总包、分包、监理、设计、供应商、政府监管部门等工程建设的所有参建方属于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命运共同体。
        (1)目标一致:工程建设总体目标是把工程按质量、按工期、按设计等方面建设好。各参建方的个体目标和总体目标协调一致,形成系统,而不能相互矛盾,相互脱节,以免各参建方之间各行其是,互相掣肘。
        (2)利益一致:总包方的利益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总包方将努力改善工程项目管理,达成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工期和造价等目标,这间接导致对其他分包方利益的维护;利益不一致,总包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权较大,会导致总包方更有动机侵害分包方利益。
        (3)风险一致:各参建方休戚与共,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产生大小不一的影响,导致其他参建方同样受到牵连。如:假设甲直分包的幕墙工程发生滑塌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安监部门会立即介入调查,所有参建方会面临停工、窝工、整改、学习、培训、教育等事项。
        既然工程所有参建方的目标、利益、风险是一致的,统一的,那么作为同一个命运共同体,各参建方本应该在总包(或甲方)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及时有效、尽职尽责的履行自己份内的职责和义务,但是实际情况总会出现部分参建方因各式各样的原因,违背自己的承诺做出一些不利于整体工程建设的事情或者剩余一些收尾工作甩锅给总包方,如被损坏成品修复、现场垃圾清运等,原本属于分包方应该做好的事,却不做或做得不彻底!导致质安站、综合执法等部门检查时,直接处罚总包。
        为做到责任到人,杜绝类似问题的持续发生,本着“谁犯错误、谁承担”的原则,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甲指(直)分包的管理,总包方收取一定额度的履约保证金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收取履约保证金前,总包方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总包方的管理者地位 总包方对进入现场的甲指(直)分包的安全文明教育、施工生产等具备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所有进入现场的甲指(直)分包施工开始前须认真学习总包方对分包方的管理和规定,并接受总包方的监督和考核;但是,总包方对甲指(直)分包的管理只作为甲方的服务内容之一,并不对其安全负责,甲指(直)分包方对其自身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因自身原因给总包和其它分包方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负全责。
        二:明确总包方与甲指(直)分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指(直)分包方进场前须与总包方签订各种专项协议,如安全,环保,消防,保卫,道路交通,临水临电,临设,食堂,机械设备,脚手架等,协议中明确内容、价格、数量、支付、考核等具体事项。
        三、履约保证金内容 明确履约保证金数额、缴纳时间、管理、使用、退回、利息等规定。总包根据甲指(直)分包完成情况、文明施工、进度、质量、资料移交、交叉施工对彼此的影响、对成品部分的拆改及恢复、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协调、竣工验收的协调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与履行等事项统一考核后,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减,资料移交齐全、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15日内退还未扣余额。尚未完成施工或未通过竣工验收的甲指(直)分包工程,履约保证金已经抵扣完毕或不足抵扣的,甲指(直)分包方须按照履约保金的缴纳标准重新缴纳,否则总包终止一切管理和配合服务。
        结语
        综上所述,总包、分包、材料商等均属于工程质量控制的主体方,只有多方统一管理、严格考核,才能提高工程的总体质量。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汉语词汇、建设项目管理
        [2]豆丁网-总包单位对专业承包、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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