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民警卫队职能任务与指挥关系

发表时间:2021/7/28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3月第9期   作者:李晓燕1 李美丽1 安琳2
[导读] 美国的武装力量实行军政军令分离的指挥体制,军种部负责养兵,

        李晓燕1  李美丽1 安琳2
        1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教研保障中心出版社 2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国防动员系
        摘  要:美国的武装力量实行军政军令分离的指挥体制,军种部负责养兵,联合作战司令部负责用兵。根据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国民警卫队可在州武装力量指挥体制和联邦武装力量指挥体制间转换,平时各州州长作为最高指挥官对本辖区国民警卫队拥有最高指挥权,但根据《美国法典》第10编规定,一旦国民警卫队联邦化,指挥授权也随之改变,美国总统作为联邦军事力量的最高指挥官,可调动国民警卫队。
        关键词:美国国民警卫队;职能任务;指挥关系
         一、美国国民警卫队建设现状
        美国国民警卫队的格言是“随时准备随时待命”,此格言体现了自1636年建立以来国民警卫队所有队员的精神品质。美国50个州,另哥伦比亚区、关岛地区、维尔京群岛和波多黎各自治区,共计54个州和地区国民警卫队。国民警卫队是各州的地方武装,也是美国军队重要的后备力量,其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安全利益,维持社会稳定和参加抢险救灾;根据《美国法典》第32编规定,战时,联邦政府有权调动国民警卫队服现役。为协调国民警卫队遂行任务,在美国国防部设有国民警卫局,在各州政府编设军务局,国民警卫局对各州军务局只有业务指导关系而不具备领导关系。国民警卫局负责协调联邦内部动用国民警卫队相关事宜,各州军务局负责本州国民警卫队的相关事宜并接受国防部和国土安全部的业务指导。[1]美国国民警卫队按照军种属性可分为陆军国民警卫队和空军国民警卫队。
         二、美国国民警卫队职能任务
(一)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直接参加美国海外作战
        美国遭受“9·11”恐怖袭击后,国民警卫队开始向作战力量转型并与作战力量无缝隙融合训练,随着总体力量政策在陆军和空军的贯彻实施,美国国民警卫队与总体力量的协同性将得以进一步深化和发展。美国国民警卫队队员被州和联邦政府征召维护国防安全并在全球范围内打击恐怖主义,截止2017年年底,美国国民警卫队的队员超过85万次被部署到伊拉克、阿富汗、科威特、巴尔干半岛、关塔那摩湾和西纳等地区执行海外任务。
        (二)作为国内应急力量,积极支援地方当局
        法律授权与训练使国民警卫队拥有不可超越的国内应对能力。在国内,国民警卫队队员遍布全国各地属于州资源并作为减灾应对的主要军事力量,在紧急情况下,州长可依据本州需要调动国民警卫队。国民警卫队在本州执行任务,通常是第一个支援地方当局履行州现役角色的军事应对方,可运用参加核生化袭击、大规模国内自然灾害和网络攻击获得的经验应对国内威胁。
        为使国民警卫队准备充分、有效应对,国民警卫局启动全灾害支援计划,此计划有助于州总副官筹划和开展救援行动,国防部长也对非联邦国民警卫队行动有更多认识和了解。国民警卫队派遣安保、后勤、通信、医疗力量参与救助,或是对地方当局提供其他形式的支援,都将全速并专业地完成任务。根据法律授权,州和联邦可指挥国民警卫队,同时也将有助于促使在当地、各州和联邦机构形成联合应对力量。
        (三)实施“州伙伴计划”,贯彻美国国家安全战略
        为贯彻美国的国家安全战略,营造有利的国际安全环境,国民警卫队从1993年开始实施“州伙伴计划”,即每个州的国民警卫队与一个或多个国家(地区)建立伙伴关系,通过有计划地交流互访、联合训练和演习,增近美国与伙伴国之间的军事协作,推广美国的人道价值。

国民警卫队通过遂行国内救援任务获得的经验以及在国际、联邦、州和当地各级建立的伙伴合作关系有助于其在海外执行任务。通过合作基础所建立的各层级伙伴关系促使国民警卫队在海外快速专业应对灾难和紧急事件。
三、指挥关系
        美国的武装力量实行军政军令分离的指挥体制,军种部负责养兵,联合作战司令部负责用兵。根据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国民警卫队可在州武装力量指挥体制和联邦武装力量指挥体制间转换,平时各州州长作为最高指挥官对本辖区国民警卫队拥有最高指挥权,但根据《美国法典》第10编规定,一旦国民警卫队联邦化,指挥授权也随之改变,美国总统作为联邦军事力量的最高指挥官,可调动国民警卫队。在国内支援关系中有两种基本指挥模式:平行指挥与双重身份指挥。
        (一)平行指挥关系
        在平行指挥模式下,联邦军事力量从国防部指挥系统接收命令,州国民警卫队从州指挥系统接收命令。大部分国内灾害不需要联邦军事力量支援,州长向本州国民警卫队下令,国民警卫队履行州现役部队职责向本州提供援助。在发生大的灾难时,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可能超出本州国民警卫队的能力范围,甚至需向其他州请求援助,在此种情况下,受灾州州长请求支援,总统下令之后,联邦军事力量方可提供援助。精通战术的指挥官在遂行国内支援任务时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们一旦到达现场,就要掌控行动。联邦军事力量在地方当局的管辖范围内如随意行动,就会破坏地方当局与军队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司法平衡。当地方当局能够脱离联邦军事力量援助独自履行其职责时,军事力量可以撤离,最高指挥官将通过军事指挥链向被支援方进行汇报。因此,在平衡指挥关系模式下,州政府各机构不对军事单位发布命令,联邦军事力量从国防部指挥系统接受命令,军方指挥官和州政府当局领导需铭记各部门在不同的领导指挥体制之下,支援要求、支援权限与使命任务不尽相同。2020年美国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超过28400名国民警卫队队员被部署在美国各地,作为应对疫情传染流行的一支力量,帮助州政府建立临时医院,在测试地点为人群做口鼻取样,并运送口罩、医疗用品和食物。
        (二)双重身份指挥关系
        双重身份指挥模式是指凭借总统和本州州长签署的协议,派遣某位军官既指挥联邦军事力量又指挥州国民警卫队。《美国法典》第10编中,列出了数条条款,规定可以动员国民警卫队联邦化,使其在美国境内执行时间长短不一的各项任务。州国民警卫队一旦奉命成为联邦部队,其与州的指挥关系就此中断,获得指挥权的联邦政府必须负担国民警卫队的管理及后勤支援经费。如果还有其他联邦军队单位共同执行任务的话,将可能提高指挥的一致性,但也使国民警卫队丧失了与州的连结。此外,《美国法典》第32编第317条规定,国民警卫队中任何未执行联邦勤务的部队如与执行联邦勤务的部队共同举行野营活动、对抗演习或其他演习时,对举行此类活动的营地、空军基地或其他地方,以及对那里执勤的联邦勤务部队的指挥权应归指挥上述地方及在上述地方执勤的联邦部队军官所有,而不论临时参加演习但未执行联邦勤务的国民警卫队军官的军衔有多高。[2]1992年洛杉矶暴动时,加州州长召集了国民警卫队。由于联邦政府愿意支付国民警卫队在该次任务中的经费,因此加州政府同意将州国民警卫队转为联邦现役部队,国民警卫队因此可以和共同执行任务的陆战队接受同一位联邦指挥官的指挥。然而新联邦军事指挥链路取代国民警卫队原有指挥架构后也出现了指挥不协调等现象。尽管此种指挥模式致力于统一的行动,但这并不是真正的统一指挥,由于联邦军事力量和国民警卫队的原始使命任务不同,因此双重身份指挥关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并不顺畅。
        
        参考文献:
         [1].徐俊杰.美国国民警卫队的体制沿革及其职能任务[J].军事史林,2012(2):54-59.
         [2].美国国会众议院法律修订咨议局.《美国法典:军事法卷》[Z].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615-628.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