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慧建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小学 湖南衡阳 421002
摘要:小学《道德与法治》中的内容是指导学生生活实践的基础。本文首先分析了小学《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的内涵及意义,其次分析了生活化教学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不足,最后分析了相应的应用策略,指出教师有必要为学生创建生活化的教学情境,结合生活实践展开教学,加强生活化评价,最终促进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效率的提高。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
小学《道德与法治》是“立德树人”教育要求下的重要课程,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加强对生活化教学手段的应用,将教材中的内容和学生的生活进一步相结合,为学生构建生活化的教学情况,在贴近学生生活的同时,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行为认知。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概述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的内涵
《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就是指教师在进行意识、观念、行为的引导中,尽量的贴合实际生活,采取一种更加便于学生认知、接受的方式,使得教学的质量、效果得到提升,扭转学生对学科的传统认知等使得教学在实际的开展当中变得更加高质和高效,达到最佳效果。
(二)小学《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的意义
小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是人的感知力、想象力高度活跃的阶段,道德观念也逐渐由他人管教向自律转变,他们对道德和法治的认识和判断还十分肤浅,需要借助具体的道德生活情境来加深理解,将课本中抽象的教学内容进行具体化,通过对学生讲述各类案例,使其深刻感受社会事件、事件人物的真实感受,从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学生课堂学习间接经验与现实生活直接经验结合起来,将课堂学习与生活实践结合起来,在情感的共鸣中实现思想的顿悟。
二、生活化教学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不足
(一)机械运用素材,难以搭建生活化教学情境
部分教师错误理解《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的地位与作用,一味地把主要精力放在堆砌教学案例上,并未关注准备素材与教授内容的关系,也不去引导学生开展对案例的思考,甚至脱离学生生活实际,刻意编造“假、大、空”的案例。对于年龄偏小的小学生来说,只是抱着猎奇的心态看待这些案例,根本没有完全理解案例的教育意义,他们无法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反而容易产生厌学、逆反等不良心态,无益于教学活动的成功开展。
(二)偏重理论教学,生活化教学实践路径不畅
部分小学教师虽然给学生讲述了部分生动有趣的案例,却并未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实践或是布置课外作。学生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感悟就仅停留在课堂学习中,无法用道德约束自己的日常生活,这是生活化教学难以奏效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缺乏有效激励,生活化教学评价体系不完善
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仅是教师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更是促使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手段,从而使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实现教学目标。
《道德与法治》在小学课程设置中处于副科地位,教师在评价一个学生品行操守时,难免会受到其主课学习成绩的影响,存在一定不公平因素,难以发挥教师评价对学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三、生活化教学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一)构建生活情境实施生活化教学
情境创设是指教师结合实际的教学内容尽量的为学生创设熟悉的场景、情境,使学生在这样的景象当中完成知识的探索、掌握,降低学习难度、丰富学习体验。小学教师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应进行生活情境的构建,使得教学的开展尽量的贴合学生的实际生活,挖掘生活当中的教育因素,结合生活情境,使得学生懂得《道德与法治》和实际生活之间的关联性,使得预期的教学效果得到实现。比如教学《我们的公共生活》一课时,需要让学生认识到公共生活中人们的行为是公开的,人们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展示自己良好的形象。有些人为了自身利益,随意占有或浪费公共资源,毁坏公共设施,这些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的公共权益,严重的还会触犯法律。比如举例新闻报道中学生拿弹弓砸坏路灯、或者是拿石头砸坏站牌灯箱玻璃的事件,让学生明白不能肆意妄为,要了解法律法规,遵守公共行为准则。
(二)开展生活实践指导学生行为
陶行知先生说过:“学校必须给学生一种生活力。”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联系学生的实际生活,指导学生生活和实践,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意识。比如在教学《做新时代的好少年》一课时,教师有必要结合生活化教学组织学生开展实践学习,比如带领学生参观红色革命历史纪念馆、参观革命者故居等,让学生深刻感触美好生活来之不易。同时还可以开展“向生活中的榜样学习”的实践性活动,让学生严格要求自己向榜样学习,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努力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又如在“社区服务”教学中,可以与学校所在社区形成合作,组织学生在社区内开展服务实践,做一些公益活动,激发学生形成奉献意识,在为他人服务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成就感、自豪感、价值感,践行《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要求。
(三)教学评价生活化教学
以往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教学评价都是参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注重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显然这样的教学评价是不客观、片面的,不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而,教师应该重视教学评价的生活化,即关注学生在生活中的表现,以此了解《道德与法治》生活化教学的效果,以便及时进行调整与改进。在教学评价的生活化下,教师需要对评价主体、评价方式以及评价内容进行改变,具体来讲,评价主体除了教师以外,还应纳入家长评价、学生自评与互评;评价方式上,既要有终结性评价,还有结合平时学生在课内外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在评价内容上,既要有知识与能力,还要涉及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表现。
四、总结
综上所述,生活化教学作为新课程改革下提倡的教学方式之一,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增加了课堂的趣味性和生动性,对学生身心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教师应从创设生活教学情境、增设生活实践等方面着手,畅通生活化教学相关路径,运用多种途径和方法把课堂与生活联系起来,为培养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郝丽艳.谈生活化教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的应用[J].文理导航(上旬),2021(06):57-58.
[2]董安梅.生活化教学策略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中的应用[J].新课程,2021(22):183.
作者简介:贺慧建(1975-2),男(汉族),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湖北路小学,本科学历,一级教师,主要从事小学教育行政管理、思政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