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学前教育中幼小衔接对我国的教育启示

发表时间:2021/8/3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3月第9期   作者:赵一博
[导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幼小衔接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
        赵一博
        西藏大学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850000
        【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幼小衔接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并成为世界教育问题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但时至今日,幼小衔接问题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需要了解世界典型国家的幼小衔接现状以及采取的策略。通过对法国幼小衔接问题研究与探讨,借鉴其经验,以期提高我国幼小衔接的质量。
        【关键词】:法国、幼小衔接、经验
1.引言
        2012年我国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1的通知中就指出要抓好幼小衔接。虽然幼儿园和小学均表示重视幼小衔接,但在幼小衔接实践中还是出现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现象。究其原因是幼小衔接体制不平衡、不完善,导致了幼儿教育走偏和小学不知如何衔接。小学幼小衔接工作现状是怎样的?怎样的幼小衔接工作才能真正有效促进对现阶段的幼小衔接工作提出针对性对策?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法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教育方面亦是如此。在大统一的教育管理理念下,法国建立了规范、统一、完整、均衡的教育体系,并以高水平的教育质量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可。法国政府非常重视教育,不仅确立了教育的优先发展地位,强调公民公平的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还在财政支出方面给予教育极大的倾斜,确保了教育系统的相对独立性,有效地承载着法国传统的沿袭和传播,不断的探索改革与发展之路。同时法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之一,是为数不多的把幼儿教育列入基础教育范畴的国家之一,有关法国的幼小衔接,其教育制度的确立,教学和课程目标的设置,还是在师资建设等方面都作了很多的努力,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幼小衔接是幼儿园教育到小学教育过渡的衔接。因为小学和幼儿园在管理体制、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教学形式上存在很大的不同,儿童在两个教育阶段之间过渡时才会出现脱节、陡坡和不适应等衔接问题。幼小衔接实质上指儿童连续的、不断发展的社会性、心理和身体发展上的衔接。王生平、杨晓萍(2010)认为现有幼小衔接概念的一个共同点就是把幼小衔接狭义化2,他们认为,大部分学者把幼小衔接仅仅理解为幼儿园教育和小学教育两者间的衔接,而幼小衔接作为基础教育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长等多方面的支持才能得以顺利进行,所以对幼小衔接内涵的理解应从更广泛的层面去认识和把握。李娅菲(2013)认为幼小衔接是为了儿童顺利从学前教育阶段进入小学阶段,学校、家庭、儿童三者之间持续不断的相互适应过程。3
2.法国幼小衔接的相关研究
        1837 年法国政府发布有关托儿所管理和监督体系的规定。1975 年法国政府颁布《哈比改革法案》,有效地促进了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1995 年《幼儿学校教学大纲》的颁布,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国幼儿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动向。4长期以来法国政府一直重视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问题。1976年在有关母育学校的政令中,要求所有5岁的儿童进入母育学校和小学幼儿班学习,并对母育学校的教育内容、方法和管理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20世纪90 年代,法国的教育改革尝试打破年级的概念,在母育学校和小学中建立新的教学组织形式及所谓的“学习阶段”。这项改革把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合为一体,2-11 岁被分为三个连续的阶段,每个阶段由三个学年组成,即初等学习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和深入学习阶段。


3.法国幼小衔接主要措施
        自从儿童的第一所学校成立以来,为了确保初等教育的顺利开展,法国一步一步的对早期儿童的教育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尤其是1881年的《费里法案》它加快了立法保障的步伐。“母育学校”这一名称取代了被称为“庇护所”的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免费教育。发展学龄前儿童的德育、体育、智育,从而使他们成功、顺利的为接下来的小学教育做好准备。幼小衔接教育制度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发展,越来越趋于合理和合法,最后形成了现在具有良好的过渡性和连贯性的法国幼小衔接现状。为我国幼小衔接的发展提供了改革的借鉴。  
        法国教育部颁布政令,将学前教育与小学合为一体。其具体做法为:将2—11岁的儿童教育被分为3个阶段5:1.启蒙教育阶段,由母育学校中的小班和中班构成。2.基础教育阶段,由母育学校的大班和小学的前两年构成,大班是基础学习第一阶段,小学一年级是基础学习第二阶段。3.深入教育阶段,由小学的最后三年构成“学习阶段”。其指导思想的核心是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并以学生为中心组织教学。每个阶段的教学活动按学生的能力和水平,将同一学科或同水平的学生分为一组,进行分组教学。因此在同一学习阶段内,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年级的概念。正是在此目标下,法国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每周都要用一个小时的时间来研究每个阶段儿童应达到的具体能力和水平,同时每个学校给学生制定了一份周期计划,学校保障学生在这一周期内受到教育和教学,避免在同一周期内多次教授同样的学生,从而保证了法国“学习阶段”制度能够井然有序地实施。
4.启示
        (一)改变“单向衔接”局面,建立幼小教育互相学习、互相合作的平台。长期以来, 幼儿园在幼小衔接中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主动向小学靠拢,表面上看为幼儿适应小学做了积极准备,实际上引发了各种幼小衔接问题,诸如幼儿园教学小学化、单向性等。其实,幼小衔接应是双向相互衔接、共同衔接。幼小衔接的主体是儿童,应该寻找幼儿园与小学两个阶段之间儿童的“最近发展区”,通过衔接教育,促进儿童自身内部的发展变化。
        (二)加强学前教育法规建设,促进教育公平。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呈现出不平衡、不公平的倾向,主要体现在教育资源的配置方面,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可以有效地促进教育公平。以法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由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学前教育的地位、师资等方面均有明确的法律保障,这就避免了择校、收费等方面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而我国在学前教育法制建设方面还有很多欠缺,在对非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待遇问题,学前教育的监管方面缺乏明确的、切实可行的法规政策支持,导致公办幼儿园数量无法满足需求,民办幼儿园质量参差不齐,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完善法律建设,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法规政策与措施,以保障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关于印发《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EB/01].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327/201210/xxgk_143254.html,2012-10-09.   
[2] 王声平,杨晓萍.近二十年我国幼小衔接研究述评[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48.
[3] 李娅菲.法国幼小衔接教育制度研究[D].四川外国语大学,2013,5.
[4] 邓志伟.二十一世纪世界幼儿教育课程发展的趋势—日、美、德、法四国幼儿教育课程改革的启示[J].比较教育研究 1998(4).36-39.
[5] [法]雅基·西蒙,热拉尔·勒萨热.法国国民教育的组织与管理[M].安延,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26.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