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保法”在预防群体性事件中的运用

发表时间:2021/8/3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4月第10期   作者:代泽兰
[导读] 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诱因复杂,本文从“修道保法”的角度阐释了预防群体性事件的策略是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环境
        代泽兰
        (武警警官学院  四川成都  610213)

        摘要: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诱因复杂,本文从“修道保法”的角度阐释了预防群体性事件的策略是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环境,及时完善新领域的法规制度,增强基层干部的办事能力,转变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亦是这个道理。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预防策略  修道保法

        《孙子兵法》第一篇讲预测战争胜负的“五事”为道、天、地、将、法,其中“道”居于首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道”为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孙子兵法·始计篇》)意思是说:所谓政治,就是要让民众认同、拥护君主的意愿。遇有战事,民众才能与君主同生死、共患难,而不感到害怕。要达到“民与上同意”,则需“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最终“便能为胜败之政”。
        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以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是否实现、满足人民的利益,是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来衡量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的最高标准。中国共产党100年奋斗历程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在建党100周年之际更是完成了脱贫攻坚战。因为中国共产党的“修道保法”,从方针政策上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实现了“民与上同意”。故在革命战争时期,人民群众能与共产党领导的这支军队“与之死”“与之生”“而不畏危”。而共产党也最终依靠人民的力量取得了中国革命战争的胜利,“能为胜败之政”。
        现如今,尽管在“修道保法”上有较完善的法规制度,但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改革步伐加快且不断深入,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同时,一些新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规制度的规范,而一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由于一些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问题、工作作风问题,漠视群众利益、不重视群众的诉求,群众的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很容易转化为对基层干部、党委政府的积怨,遇有突发事件,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引发冲突。如,云南孟连事件、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皆是因为基层干部“修道保法”不到位,远离“民与上同意”的官民关系,导致了偶发事件的升级。
        一份关于干群关系的调查数据显示,超过五成以上的社会公众对干群关系“没有感觉”,同时55%的国家公务人员认为干群关系“很融洽”或“较融洽”,干部和群众在对双方关系的认知上出现如此大的偏差说明,我们的一些基层干部脱离群众的现象还比较严重。这就导致别有用心之人有了可乘之机,利用偶发事件大做文章,导致事态升级。为了防止偶发事件升级扩大,将事件制止于萌芽状态,从“修道保法”的角度,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环境
        十八以来, 党中央对腐败问题实行了严厉的惩处。但一些地方的微腐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件有时发生。这与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漠、存在侥幸心理等密切相关。鉴于此,各级应当进一步加强广大基层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帮助广大基层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为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奠定了思想基础。

还要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这个“牛鼻子”,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抓早抓小,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尤其重视严肃查处用人上的腐败问题;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制度建设,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完善不能腐的制度,使政治生态呈现新气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确保党内监督无禁区、无例外。党的各级组织尤其要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通过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二、及时完善新领域的法规制度
        古人云:“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为了治理好国家,确保人民的安全和维护好社会秩序,我们必须改进制度(以适应社会的发展进步)。今天,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新领域、新行业应运而生,新领域、新行业又不断地产生新问题,出现新情况,这些新问题、新情况缺乏法规制度的规范。所以新领域、新行业法制的完善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一是深入调研。建立和完善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法律法规。二是及时修订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人们生存需要的法律法规,要适时修订和完善,使之更能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增强基层干部的办事能力
        广大基层干部身处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和政策落实的“第一线”,办事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政策的贯通,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一些基层干部普遍存在着不知道怎么抓落实的本领恐慌:有的光说不练,“决心”停留在嘴上、“打算”停留在会上、“行动”停留在纸上;有的简单粗暴、生搬硬套、机械执行、“上下一般粗”;还有的好大喜功、急于求成、急躁冒进,凡此种种都是不能抓、不会抓、不善抓的原因所致,如此这般,又怎么能践行好初心使命,服务好人民群众。
        因此,广大基层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到实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每一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力争做到事事有着落,招招见实效,把从严从实贯穿于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服务群众不应付、完成任务不掺水,用实干实绩实效来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实增强基层干部抓落实的技巧和水平。我们相信,只有打牢基层干部抓落实的基本功,才能让基层干部在繁琐的基层事物中游刃有余,从容应对。
        四、转变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
        干部的工作作风是引领大众的旗帜,直接影响群众对干群关系的满意度。转变部分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是实现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宗旨的重要途径。一是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商讨研究解决制约满意度提升的问题。不定期组织联系乡镇级领导、开展问题分析研判,深入分析制约满意度提升的原因,找到问题根源,多方协商,提出详细解决办法和措施,分步推进,全面落实。二是广收群众诉求问题,深入了解民生实情。进一步完善民生诉求问题收集机制,畅通问题收集渠道,充分留意微信群、QQ群,村(社区)督查、下乡走访群众反映情况,建立问题诉求台账,明确解决措施,做好回应和引导。三是明确任务分工,倒逼问题落实解决。严格落实乡镇一级民生诉求问题分类归档,分解落实,实现民生诉求“定人、定措施、定时限”的机制,将民生诉求问题分解落实到基层干部具体人员,并将解决问题的满意度纳入年终考核,倒逼问题解决和满意度提升。四是全面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把各条线的关口,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的担当作为。
        
        作者单位:代泽兰,女,生于1973年1月,重庆合川人。现任武警警官学院分队指挥系军事理论教研室副教授。研究方向,军事理论。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