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娟
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小金中学 624200
摘要:学生知识积累比较重要的阶段就是中学,在此阶段需要对信息技术教学更加重视,确保信息技术教学的规范性。但是针对于目前的中学信息技术教学来说,实际教学还不够完善,存在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教育者需要全面总结这些问题,准确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积极推动教学改革。基于此,本文深入研究中学信息技术教学,并对思维导图在其中的应用进行全面地分析。
关键词:中学;信息技术;思维导图;应用现状
思维导图这一方法可以进一步细化思维,而在实际教学中合理应用思维导图,能够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稳定的基础,合理引导学生,为学生及时更新知识提供帮助,使学生可以建立完善的知识体系,并浓缩学生已经建构的知识,使学生能够掌握更多的知识,形成活跃的思维。
一、中学信息技术教学现存问题
(一)教学观念落后
中学阶段学生承担着较大的学习压力,需要学习多门课程。甚至有些学校的信息技术课程只是停留于形式。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教学现状,主要就是因为教师没有形成良好的教学观念。对于学生来说,希望合理利用时间,及时巩固知识,以提升自己的成绩,但其所形成的成绩观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教学方式单一
信息技术对实践性比较关注,学生希望通过学习信息技术能够对信息技术使用方法有明确的了解和认识。但是针对于目前的中学信息技术教学来说,教师只是将理论教学作为教学的重点。严格按照教材实施教学,强硬地让学生记忆知识。且目前信息技术教学并没有专门的教师,其他学生的兼任教师不具备较强的信息技术素养,难以实施规范性的教学。
二、思维导图在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
(一)导入新课
导入是思维导图的首要步骤,也是中学信息技术应用思维导图的关键所在。为了紧密连接新旧知识,教师需要合理利用思维导图,通过思维导图能够让学生对知识之间的关联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让学生及时巩固知识之后更好的教学新知识,这样不仅能够让学生的基础更加牢固,也能够让学生深入了解新知识。教师还可以为学生布置任务,让学生通过课前预习了解课堂上所要讲述的内容,按照所预习的内容自主制作思维导图,以强化学生对知识的了解,清晰知识的脉络。
例如,在教学“探索信息技术”时,为了让学生能够顺利学习此部分的知识,教师需要督促学生做好课前预习,以对此部分知识有初步的了解,紧密跟随教师的教学活动,吸引学生对课堂知识的关注。
(二)新课教学
课堂内容教学是信息技术教学最为重要的环节。在正式开始教学之前,学生已经基本了解了思维导图,但是并没有准确把握课程的重点和难点。教师主要就是根据课程内容的排序来讲解课本上的知识,无法结合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实施针对性的教学。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合理运用思维导图,通过思维导图的方式标注课程中的重难点知识,并对不同问题之间的关联性进行醒目的标注,这样就可以减少教师的课堂教学时间,避免反复讲解同一个知识点,高效整合知识内容,使学生能够对学习的内容有清晰的了解和认识,更好的学习信息技术支持。
例如,在教学“我的第一个Python程序”时,此部分的知识复杂性较强,需要学生熟练进行操作,很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觉非常的吃力,不知道从何入手。这时教师需要合理利用思维导图,为学生全面梳理知识,加强重点和难点知识的学习,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从而在课堂上可以掌握好此部分的知识,从根本上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
(三)课后总结
学生自主学习,及时巩固知识,是课程学习最重要的阶段。课堂上的教学时间比较有限,教师所讲授的内容比较多,需要学生充分的消化和吸收这些知识。通过让学生自己制作思维导图,能够合理分配课程学习中的重点内容。学生通过自主制作思维导图能够强化对知识的理解,对知识形成深刻的印象。
信息技术教学在初中教学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规范性的教学,能够让学生对知识进行深度的剖析,充分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积极推动学生的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信息化人才。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教师需要采取创新性的方法实施教学。在中学信息教学中合理应用思维导图,就是准确体现了新型教学方法的优势,也可以有效展现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师需要将思维导图利用好,以实施高效的信息技术教学,为学生深入学习信息技术提供针对性的帮助。例如,在完成“数据图表与分析”后,因为此部分的知识比较关键,教师要让学生做好课后的总结,以及时巩固知识,确保知识的扎实性。
在教学中合理应用思维导图,不仅可以为学生清晰地展示知识,也可以丰富具体的教学内容。发展学生的思维是信息技术教学的主要目的,合理进行应用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形成良好的创新精神。为此,教师需要积极鼓励学生,让学生展开进一步的思考,充分利用思维导图的重要作用,全面优化教学,提升实际的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1]唐玉红.思维导图在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方法研究[J].新课程(中),2018,01(11):124-125.
[2]唐玉红.思维导图在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初探[J].考试周刊,2018,01(20):13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