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学校、社区与家庭协同构建青少年校园安全保护机制,才能实现对欺凌现象精准施策,共同维护青少年成长的健康环境。近年来诸多学者分别从基于身份认同分析行动者动机、基于情境互动论关注校园欺凌发生的微观环境等。由家庭、学校和社区构成的场域以及行动者的社会行动的相互影响,通过推动学生社会资本的提升,将有利于从根本上防范校园欺凌现象的产生。
关键词:社会资本;校园欺凌;协同机制
2017年4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校园时,强调要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及早发现、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对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校园欺凌并不罕见,但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社会越轨行为而言,由于施暴方和受害方多为在校学生或未成年人,在欺凌现象界定、越轨行为惩治等方面面临复杂局面,尤其是对语言霸凌、孤立行为等瞬时性、突发性、隐蔽性强的欺凌行为难量化、难界定、难预防。在实践中出于对未成年人隐私以及发展权的保护,违法行为裁定以及量刑上多有顾及,客观上造成了校园欺凌现象的蔓延。
一、研究综述
挪威心理学家奥维尤斯指出欺凌行为即是指受害者被一个或多个学生故意地、反复地、持续地做出负面行为,对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或不适应[ CROSSD,BAUMANS,WALKER J.Principles of cyberbullying research: definition measures,and methodology[M].New York: Rutledge,2013.] 。从表现形式上看,我国的校园暴力具有一定本土特点,其内涵也更多样,常见和多发的类型主要有四种:外侵型校园暴力、师源性校园暴力、伤师型校园暴力及校园欺凌(姚建龙,2017)[ 姚建龙.防治学生欺凌的中国路径:对近期治理校园欺凌政策之评析[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7 年第 1 期.];逐渐有部分学者认为越轨行为使用“暴力”概念,会使其他越轨行为如“孤立”“语言暴力”等行为难以被纳入研究范畴,主张用“校园欺凌”概念,从校园欺凌产生机制看以身份认同理论为基础,通过分析欺凌行为发生的过程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看待欺凌的态度,可以从发生机制的角度将校园欺凌的个体层面和群体层面进行综合分析。基于身份认同的欺凌现象成因分析,欺凌对未成年学生可能产生身体和心理方面的持续性的不良影响。
传统结构功能理论范式中,将校园欺凌作为社会现象,即社会结构、社会功能等因素对个体行为的影响结果,认为家庭的经济地位、家庭结构、社区环境、大众传媒等因素共同影响着校园中行动者的社会行为。城乡差异的现实条件下,应呼吁重视家庭教育易缺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农村留守儿童、社区环境更迭导致融入适应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园中的人身和人格安全(王梓瑛,2017;尹力,2017)。
情境互动论范式关注暴力发生的微观社会情境,认为校园暴力是暴力双方及旁观者等相关主体在具体校园情境下互动的结果[ 宋雁慧.国家治理视角下的校园暴力防治研究[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该范式不仅关注持续性校园欺凌,更将欺凌行为发生过程中的旁观者、怂恿者等纳入到影响欺凌行为发生的微观环境中。完善法律体系以预防施暴行为的发生以及构筑受害者风险防范网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治工作机制(姚建龙,2017)。但该种范式普遍对各种行为对象越轨行为产生的动力机制关注不足。
基于现阶段校园欺凌研究中对欺凌现象发生的“场域”关注不足,对欺凌过程中“旁观者”及其态度对欺凌行为的强化作用研究不足,本文尝试从社会资本对行为主体行动机制的影响出发,研究社会资本与校园欺凌现象之间关联,提出创新校园欺凌治理模式,建立家庭、学校、社区等多方协同机制,通过全面提升学生社会资本进而从根本上形成校园欺凌的干预和防治安全网,为青少年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校园欺凌现象的成因分析
校园欺凌从形式到内容也在发生着一系列变化:一是媒体在欺凌事件中的作用凸显,自媒体发展助推下的网民对涉及校园的欺凌现象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网络舆情成为了链接决策者和受害者的重要载体,甚至部分受害者期望通过媒体的发酵引发各界关注进而推进事件的处理进展;二是欺凌行为发生的范围向校园外扩撒,信息技术及校园硬件设施建设,部分施暴者选择躲避监控的区域对受害者施暴以此躲避处罚,然而其本质仍是涉及校园主体、诱因源自校园生活的欺凌行为,并不能因为事件发生的区域在校园以外就以普通治安案件处理;三是欺凌行为表现形式多样性。欺凌的目的已由单一的索取财物、破坏校园秩序等发展为以欺凌为行为表现形式的自我认同、身份认同方式变化,欺凌行为过程被上传至媒体平台引起关注,如部分欺凌行为主体目的就是通过自媒体引发“围观效应”而获得自我认同,而对于受害方而言其危害程度远甚于肉体暴力,对受害方心理发育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一)家庭社会资本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单亲家庭的家长拥有更少的时间投入到与子女的互动中,同时当家庭子女数增加,平均每个子女所获得的来自父辈的互动以及行为上的管教明显减少。这意味着,子女从家庭中获得的社会资本与家庭子女数量呈现负相关关系、与父辈拥有社会资本量呈正相关关系。即便是非单亲家庭由于父辈所拥有的社会资本存量决定了子女在受教育、享受社会资源以及家庭内部代际互动的方式和内容。
中国家庭结构明显变化,家庭少子化、核心化整体上推动了家庭社会资本向子女的投入增多。人口流动、教养方式变化、家庭结构异化包括越来越多的家庭形态的出现如流动人口家庭、单亲家庭、重组家庭、隔代教养等使青少年拥有的家庭社会资本明显不足。通勤时间延长对家庭成员互动时长的挤压、自媒体平台对人际沟通方式的影响、智能手机使用率的提升等所导致的亲子关系疏离、家庭成员间无效互动,给家庭社会资本特别是文化资本的存蓄和传递造成了一定阻滞。家庭拥有的资源性社会资本存量在代际之间共享,流动人口、低收入群体子女则更容易陷入由社会资本不足带来的困境。
(二)学校社会资本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学校社会资本是基于异质性的弱关系所建立的,主要通过教育过程、师生互动、朋辈互动得以传递。为增加此类社会资本,互动双方有可能在行动策略选择趋同的行为,如顺从、模仿、同化等。从学校层面看,拥有更多社会资本的学校生师比例较低,教师对学生行为能够投入更多管理成本,而拥有较少社会资本的学校在管理运营、生师比和校园欺凌防控硬件等方面的投放量明显不足。
根据媒体报道的多个案例中我们发现,校园欺凌发生过程中,那些选择沉默、旁观者往往认为这是朋辈价值认同的形式,为了保持这种朋辈之间的社交关系而选择漠视欺凌行为的发生;另一种情形是希望通过对弱势一方的欺凌以显示自我,从而在朋辈中获得一定的地位认同,而这些来自朋辈的认同、信任与亲密是朋辈关系中产生的重要社会资本。当这些来自学校环境所构建的社会资本发挥正效应时,即可产生诸如学习互助小组、兴趣社团等组织,并为青少年人力资本的积累产生积极效应;若发挥负效应,极端表现就是欺凌、团伙犯罪等形式。
(三)社区社会资本对个体行为的影响
科尔曼将社区社会资本界定为生活在某一特定社区中的成年人与青少年之间的社会关系,包括他们社会网络、规范、信任、对社区的归属感、公民参与等(Coleman,1990)。据估算,我国目前流动人口已超过2亿,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社区成员将会迁徙到新的社区中。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动交往方式以及个体行为正在发生着悄然转变。费孝通用“同心圆”式的差序格局来描绘中国人在社会互动中的行为方式和社会关系网络结构,这种差序格局决定了社会关系流动的方向。以业缘关系构建的现代社区建筑格局中,呈现出高度的异质性,导致社区成员普遍缺乏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具体表现为社区成员的信任、熟悉程度低,对邻里及社区事务的漠视,更谈不上对社区中青少年提供非正式社会支持或是越轨行为的干预。
三、对策建议
1.建立应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制度体系
目前尚无针对校园欺凌的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未成年人相关权益,但出于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却带来一个意外后果——对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实施侵害行为时难以作出司法惩戒,反而给未成年人作为校园欺凌施暴者在惩戒上带来了难度。设置专门的校园欺凌处置应对机构在欺凌现象识别、处置以及事后干预及青少年回归校园生活中将扮演重要角色,机构应整合政府行政力量、司法部门、教育部门等,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的参与,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社会力量,成为链接欺凌现象各主体、校园管理者、家庭以及社区的协同机构,将欺凌的处置和防止作为系统工程,整合各方的责权并提升各方效能,为杜绝欺凌现象提供有效通道。
2.培育家庭社会资本 筑牢家庭防线
相当一部分校园欺凌发生之后,受害者往往因为顾虑打击报复而招来更严重的欺凌,或者因为担心欺凌事件会给自身“声誉”带来损害,又或者对校方及其相应处理措施的不信任等因素导致无法统计校园欺凌的真实状况。所有的在校青少年都面临一定程度的校园欺凌风险,但是文化差异、贫困、人口流动等因素会增加这种风险,因此家庭更应该发挥其作为初级群体对青少年在心理上和情感上的支持作用,在面对校园欺凌中是应为家庭成员提供相应的非正式支持,帮助施暴者终止施暴行为,找到非暴力处理问题的方式并从心理上分析欺凌事件成因并积极进行解决,对受害者来说家庭应为受害学生提供有效保护和求助通道,给予其信任和支持,帮助受害者寻求避免欺凌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3.设立学校社工 改善校园环境
校园中的青少年处于早期社会化阶段,在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上极具可塑性。当前的困境中的青少年在表现形式上呈现出表现形式多元化、问题早期化、个体强异质化等特点,针对上述变化应该对在校青少年增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反对“唯分数论”,重视青少年身心健康。通过设立校园社会工作及心理辅导机构对校园欺凌的高风险人群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作为校园中社会互动的权威教师应该给予那些具有可能遭受校园欺凌学生以额外的社会支持,防范其成为受害者的风险;另一方面,引导学生掌握排除负面情绪、使用非暴力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具有遭受侵害时能够向成年人求助的勇气和途径。同时合理运用朋辈关系对青少年施加积极影响,通过对旁观者在制止欺凌行为中的行为进行鼓励和支持,提升其自我效能,激励欺凌事件中的旁观者转变为干预者。
参考文献:
1.姚建龙.防治学生欺凌的中国路径:对近期治理校园欺凌政策之评析【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7 年第1期.
2.宋雁慧.国家治理视角下的校园暴力防治研究【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3.李万发,李欣.社会工作介入校园欺凌问题探析——以“小友记”项目为例【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第1期。
4.姜雪南.学校社会工作介入校园欺凌研究【J】.《法制与社会》, 2017年第12期(中).
项目基金:2017年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社会工作视野中的校园欺凌问题研究”(17QN32);贵州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社会工作在贵州省精扶贫战略中的作用机制研究”(GDQN2016008)
作者简介:
胡晓(1982-3),籍贯贵州贵阳,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社会工作实务,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