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莉1 陈延鑫2
(1厦门工学院 361000 )
(2厦门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61000)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更加追求健康和健身运动,但是城市体育场地极为有限,同时在城市规划中体育健身设施也缺乏一套完整的配套标准。本文通过对厦门市现状体育设施、使用特征等进行系统的前期研究,对现状存在的问题得出科学合理的结论,有助于下一步规划指标的设置和实施。
【关键词】体育;设施;前期研究
一.总体概况
1.规划背景
1)体育设施进公园发展趋势
(1)全民健身对体育设施的需求日益增加,公园可为体育设施的建设提供空间载体。
随着社会的进步,健康成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健康的追求提高了对体育运动空间的需求。城市公园拥有优美的环境,开阔的场地,是进行体育健身的良好去处。公园内的健身设施是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2)体育设施进公园,是缓解城市社区居民健身场地不足的重要手段。
城市公园布局体系成熟,场地空间较大;而体育设施的配建规划和标准却滞后于城市发展,预留的土地空间不足,在现有的城市片区中独立体育场地极为有限。依托现有公园场地,作为市民体育健身场所,增加配建体育设施有利于满足市民快速增长的对体育健身场地的需求。
(3)除了专类体育公园,其他类型的公园内尚没有一套完整的体育设施配置标准。
目前针对城市中量大面广的公园体育健身设施却没有一套完整的配置标准。因此,系统地研究城市公园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使用特征及发展对策,对丰富和完善城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2)项目编制背景
(1)健康厦门建设的重要举措
全民健身目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体育设施进公园是推进健康中国和健康厦门建设的重要举措。
(2)完整社区建设需求
目前,厦门市正在全面开展完整社区的建设,体育设施进公园可赋予公园更为丰富的服务功能,满足市民就近健身的需求。
(3)部门协调,项目可操作性需求
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体育设施进公园的建设事宜,本次规划由规划委联合市政园林局、体育局等部门,联手社区征求市民意见,对体育设施进公园的建设标准进行研究,提出布局意见及项目实施机制等建议。
2.规划对象及依据
1)规划对象
(1)根据公园分类,明确需要配套体育设施的公园类型及规模;
(2)制定各类公园内体育设施配置标准,引导体育设施建设;
(3)提出规划实施建议,落实公园体育设施建设及运营主体 。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0年4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3)《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10月1日)
(4)《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的通知》
(5)《“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2013年2月10日)
(6)《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年版)》
(7)《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8)《厦门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16年)
二.现状分析
1、调查对象
1)研究对象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公园可分为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社区公园以及街旁绿地。
其中,专类公园一般为收费性或主题性公园,配置的体育设施不做具体限定。本次规划研究对象为开放性的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以及街旁绿地。
2)调查对象
因全市公园分布量大面广,本次现状调查对象主要针对全开放的市属、区属综合公园、带状公园以及较大型的社区公园
2、现状体育设施配置情况调查
分别对岛内的思明区、湖里区,岛外的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的主要公园的健身场所及健身设施进行了调查。
1)思明区公园
筼筜湖公园、海湾公园、嘉禾公园、莲花公园、不争公园、东浦公园、金榜公园、中山公园、鸿山公园、环岛路带状公园这十处公园,其活动场地分别为30-200平方米不等,分别配置7-9组健身器材。
2)湖里区公园
忠仑公园、湖里公园、薛岭山公园、埭辽公园这四处公园分别配置了4-6组健身器材。
3)海沧区公园
海沧湾公园、市民公园这两处公园分别配置了6组健身器材。
4)集美区公园
风景湖公园、灌口乐活小镇社区公园、二农社区公园、古榕公园、兑山公园、洪厝公园、前场社区公园、文达社区公园、杏东社区公园、古龙御景、敬贤公园、乐海社区公园这十二处公园分别配置了7-13组健身器材。
5)同安区公园
大轮山公园、清风园这两处公园分别配置了10组健身器材。
6)翔安区公园
宋坂公园配置了2组健身器材。
3、使用需求调查
岛内外分别选取体育设施需求缺口较大的岛内湖里区、岛外同安区作为调查样本,重点对居民体育健身类型需求进行调查。
1)湖里区
最喜欢项目:跑步、球类、舞蹈类;
经常健身场所:公园、学校、居住区;
主要的意见:加强管理、加大投入。
2)同安区
最喜欢项目:跑步、球类、器械类;
最喜欢健身场所:居住区、公园、学校;
主要的意见:设施均衡、加大投入。
结论:
(1)公园是居民进行体育健身的重要场所,体育设施进公园是解决健身场所布局不均衡的重要举措之一,应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加强管理。
(2)居民体育锻炼的需求类型主要为跑步、球类、器械类以及舞蹈类,对应此需求,在器械类设施已较多的情况下,公园可适当增加健身步道、球类场地等设施的建设 。
4、调查总结及问题分析
1)各区公园体育设施配置数量差距较大,思明区、集美区配置数量较多,湖里区、海沧区次之,同安区、翔安区较少。
2)现状公园利用园路、广场自发形成健身路径、广场舞场地。近年新增的健身设施基本为健身器械,类型单一雷同,主要为个体的静止性力量训练或康复性锻炼项目为主;同时健身器械使用人群较单一,主要为老人、儿童或游客,其中有很大部分将器械作为游戏、休息设施。
3)公园是居民进行体育健身的重要场所,体育设施进公园是解决健身场所布局不均衡的重要举措之一,应加大资金投入,同时加强管理。
4)居民体育锻炼的需求类型主要为跑步、球类、器械类以及舞蹈类,对应此需求,在器械类设施已较多的情况下,公园可适当增加可供跑步、健步行使用的健身步道、配建篮球、足球、网球、排球、门球等多功能球类笼式体育设施,以及增加一些公园小广场,供市民棋类、武术、舞蹈、健身气功等健身项目使用,有条件的,可配上音响系统。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的通知》
(2)《“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2013年2月10日)
(3)《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年版)》
(4)《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5)《厦门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16年)
(6)《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1992年)
(8)《福建省公园设计技术导则》(2011年)
(9)《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