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
金田产业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250100
摘要:随着城市化的进行,虽然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也累积了一些社会矛盾,其中人地矛盾问题比较突出,大量的优质耕地因为经济建设而被占用。还有就是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人们的保护意识淡薄,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不断污染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的破坏和占用十分严重。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形势使我们不得不重视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目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临较多问题,文章主要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问题出发,对对策进行详细分析。
关键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对策探讨
引言
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少,这就决定了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国根据这样的现实情况进一步发展出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来保护我国的优质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一项对国家、对经济都有重要意义的举措,这更是一项对国计民生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政策。因此,不仅需要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划定,还需要有保护、建设等相关多个领域及方面。
1.分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所存在的问题
1.1具有不稳定风险
首先,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政府将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任务和经济保障充分结合,忽视了耕地实际质量问题和数量问题,造成很多永久基本农田断裂分片或呈零散分布格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之后,吞噬性风险便随之而生,紧接着出现永久基本农田面临的数量失衡问题。第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民自身非常缺少土地经营的内在动力,但却有短期内经营意识,这会导致农民看轻投入、看重产出的畸形发展,同时采用掠夺式经营,重用轻养现象也非常严重。因为长期性进行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将原有土地结构资源损坏,使土地质量急剧下降,这就导致保护政策中不稳定风险的增大。
1.2保护主体间的相互矛盾
我国中央政府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主导人员,需要制定并完善基本农田各方面保护措施;地方政府更是有着极为重要的责任,要狠抓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落实及有效管理。因为本身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缺乏一定的自觉性,加之经济利益驱使之下,使得“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执行保护”存在着矛盾;承包农业户及农村集体合作单位具有农田使用权和责任保护权,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被动性接收人员,因为不具备利益驱使,导致“随意撂荒”及“理应保护”现象的存在,这种保护主题间的相互矛盾最终使中央政府对于永久基本保护田制定的目标难以实现。
1.3保护方式比较被动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一种行政性政策安排,具备较强的重罚轻奖及强制性色彩,《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针对基本农田保护已经有了一定制度性部署,并使用一个章节对违法规定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规定,但针对奖励措施仅仅只用简略性语句概括奖励举措,使实施者和保护人在此过程中遭受到了极大打击。党中央在会议中不断提出各项保护政策,国家相关部门也认真落实并建立起保护激励机制,但从目前来看,这些激励机制仍旧在摸索当中,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意义,因此,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当中所存在的被动局面并无明显改善。
1.4保护政策执行力较弱
自我国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来,执行效果差强人意。存在“划远多于划近”和“划劣多于划优”等问题,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上传下达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心理充分反映了出来,导致很多政策未能被充分落实。除此之外,在推动土地利用全面性规划调整的过程中,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的调整划定工作,使得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存在多元化结果,不具有独一性及严格化,出现部分行为主体存在“永久基本农田能够进行随便调整”的政策误解。
2.分析基本农田保护举措
2.1建立综合评价体系
面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中出现的众多问题,实施者既需要考虑耕地实际情况、立地不利条件、外界不良干扰等情况,还需要运用多项因素加权求和法建立地块的综合评价体系。依据评价体系对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优先级进行全面并充分的考虑,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能够保证科学性及合理性。
2.2引入动态保护机制
要解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与各项影响因素间的矛盾关系,就应该完善农田调整计划机制,这可以增强保护弹性。选择定量肥沃耕地,以之当作永久基本农田待补区域,并且充分确定补化顺序,给不可避免的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提出补化范围。与此同时,要对永久基本农田补化条件及调整条件、技术及要求等进行全面规划,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调整进行严格并有效的控制,将永久基本农田实际布局进行不断优化。
2.3加强体制改造管理力度
用农地经营权流转制度,进一步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的规模型经营及精细型管理,进一步将地力透支、管理弱化及污染严重等问题全面改良。建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督管理平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际产出能力及农田土体质量进行定期性检测,对出现质量异常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地块采取土体修复等相关措施。
2.4建立指向性激励制度
“自上而下”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能够提升全民意志,但不能将保护责任人积极性全面提升,更不能保证保护性政策能否落实到位。针对此种情况,需要将“自上而下”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通道主动性提升,强化保护责任人主动意识,最终提高“上下有效结合”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执行效果。基本农田具有质量指标、数量指标的变化,还包含重要保护程序和布局调整等综合考量,并对地方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绩效综合考核,实施必要的奖惩措施,公开奖励优秀或是合格的考核成绩,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保护绩效需要采取行政性措施进行处分。在此之外,实施过程中,还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者及承包者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进行有效落实,保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助等激励制度能够有效建设,极力调动起主动性和积极性,将“不知道如何去保护”或“不愿意去保护”的局面转变为“积极保护和创新保护”的有利局面。
2.5理清楚保护政策
从中央给出的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中的指示精神来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内容的修订以来,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的调整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改进和补充,将不合实际情况的政策和规定全面整改,保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体制能够达到完善性、协调性及科学性目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专题网站及相关措施的建设能够将国家最新政策进行公布。
2.6利用法律禁止农民随意占用
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建房首先需要将动态巡查力度加强,使用遥感影像将重点区域进行及时性监控,如若发现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形,就应该严格制止种行为。其次,建议国家出台实农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政策的指导性文件,将适用性政策及处理方式进行明确,并将是否立案查处进行明确,确保禁止农民所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这一现象执行处理有法可依。除此之外,还需要明确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能将土地用途进行随意改变或占用,要对各种实际建设布局中的重要约束进一步提高,将永久基本农田常规化监督,并实行精细化严格管理,进行基本农田动态信息化管理,同时进行周边农田等重点区域的动态性监测。
结语
前文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存在的现实性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针对问题已经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措施,应该重视理论性创新,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农业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科学政策,运用国内外可供借鉴的经验,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全面增强国民在基本农田保护中的保护意识,确保各项保护政策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赵井波.虎林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研究[D].东北农业大学,2017.
[2]屈清.基于GIS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关键技术研究[D].西南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