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雪蓉
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青山大队,湖北省武汉市,430000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消防安全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日益密切,而消防执法情况直接关乎着消防安全管理成效。本文从消防法制以及消防法治建设的关系,分析了消防监督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消防法制;消防法治;突出问题;应对策略
1.消防法制与法治建设
1.1.消防法制建设
消防法制建设其实就是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是确保消防执法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进行防火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以及火灾调查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常,消防法制建设包含了两项内容,一是执法依据建设,即要做到有法可依,即消防救援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以及火灾调查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等可以参考;二是执法标准建设。确保消防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等工作制度落实落地,消防机构执法人员有相关的制度可以参考。
1.2消防法治建设
从理论角度来讲,消防法治建设就是法律信念的建设,根本要求就是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消防法律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能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提高消防规范化水平建设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服务宗旨,提高监督员监督执法能力和法制素养,对于消防法治建设意义重大。
1.3 消防法制和法治建设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消防法制和法治建设关系十分紧密,对于消防执法规范化工作缺一不可。消防法制建设是法治建设的立足点,法治建设是法制建设的归宿。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要实现消防法治,就必须具备完备的法制制度,法制的发展前途就是最终实现法治。两者对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缺一不可。从《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正)》、《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及各地《消防监督条例》等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颁布,实施充分国家对于消防法制建设的重视。同时,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不遗余力的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完善消防法治建设十分重要。两者相辅相成最终能够达到消防执法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2.消防监督执法中的关于法制与法治建设的几点突出问题
2.1法律制度与执法观念急需创新改进
自1998 年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在火灾防治、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消防监督执法制度、执法模式及执法方法等方面也在不断的顺应时代发展而变化。但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运转,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制度、政策以及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的变化,导致有些法律制度、工作机制以及执法观念,已经俨然不能适应当前火灾隐患治理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需要,比如原有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要求严格执法、严格追责,目前国家又要求全面优化消防营商环境,导致消防执法左右为难,急需创新改进。
2.2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不能落实落地
随着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正)》的颁布实施,消防监督执法部门间职责任务重新调整,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断重新界定,法律制度不完备情况下,消防安全监管出现“插花地带”,要么都不管、要么都要管,失控漏管情况不断出现。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模式、、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开始落实告知承诺制度等新的消防执法模式的改变,但是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工作制度尚未建立,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不能完全落实到位。
2.3 执法人员法治观念较淡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消防改制前消防执法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消防执法工作无法形成长久连续性与长期规划。
消防执法人员来源比较复杂,直接来自地方大学或消防专业院校消防执法专业的人员不多,从其他岗位转岗到消防监督领域,大多未经过专业培训和严格考核就开始执法工作,执法资格制度落实不严格,导致消防监督执法主体存在法治观念比较淡薄、执法能力水平较差情况。
3.消防法治以及法治建设策略
3.1不断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建设,提高消防执法法制水平
从立法角度不断完善消防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消防执法各部门间职责权限和法律责任,明确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利的法律责任追究,加大对企业消防管理失信制度的建立,制定切合实际的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告知承诺制度以及行政处罚“轻微免责处罚”制度的指定,切实做到全面有效优化消防营商环境,使得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能有法可依,能够依规办事。推动消防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3.2健全消防法治建设,规范消防执法行为
健全消防执法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消防执法责任制。同时,应当建立监督执法负面清单,明确执法人员“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职责,提升消防法治理念,在实际消防执法工作中充分体现消防执法责任,整个执法过程、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从而不断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提高消防法治建设水平。
3.3开展消防执法培训,提高消防法治意识
消防执法人员作为消防法治建设的主体,其综合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消防法治水平。因此,要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加强消防法治建设,就要首先做好消防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工作,通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用先进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武装头脑,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其次,要注重对执法部门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领导干部作为领头者,对于整个消防执法队伍的发展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既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消防执法综合业务知识和专业岗位知识,又要提升领导干部的大局观、责任观和法治意识,从而提高消防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3.4 加强消防救援机构法制部门建设
消防救援机构法制部门一直是存在编制少、法律水平不高的问题。基层执法单位承担法制员职责的人员专业法律院校毕业的较少、也不是专职承担法制审核工作,工作能力和精力也有限,基层法制工作基本流于形式。要优化法制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化基层消防法治建设。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消防法制与消防法治建设依然存在一些明显问题急需改进。本文重点从消防法律制度、政策急需创新改进,消防监管职责不能落实落地,及消防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与执法能力较差三方面展开分析,并从消防法制以及法治建设、执法人员素质与能力提升以及加强消防机构法制部门建设几个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望通过本研究能够为消防执法规范化提供更多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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