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下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方法探讨

发表时间:2021/8/5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3月(下)第9期   作者:聂震坤
[导读] 旨在基于城市建设良好实践提高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水平,为未来的新城市化发展铺平道路。

        聂震坤
        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    010050
        摘要:在全面示范与公众参与的大环境下,新城市化建设中的城市规划与城市管理工作逐渐展开,城市建设所指定的城市规划计划相当科学,对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阐释,旨在基于城市建设良好实践提高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水平,为未来的新城市化发展铺平道路。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方法;探讨
引言
        在创建城市形态的过程中将公众参与作为重要因素,反映当地历史文脉的城市设计中加强公众参与,使其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更新与保护上具有重要意义。分析多元合作参与到历史街区振兴的方式,给公众参与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期望在扩大居民公众参与的普遍性、增加公共基础设施与机构、活化商业、政府赋权上对其构建历史文化街区新模式具有参考意义。随着城市信息化的快速发展,通过媒介宣传,更好地提升公众参与意识,并且政府秉承“以人文本”的理念和初心,更有效推动我国公众参与理论普遍深入的发展。
1公众参与的概念
        公众参与(publicparticipation)指民众通过提案、投票、沟通、听证、质询、公示等方式[1]参与到地方事务决策与公共政策制定中,旨在采用非暴力形式解决“精英代议”与“全民公投”之间的价值差异与利益冲突问题。在空间规划公共政策属性背景明显的中国语境下,自1990年代公众参与理念被引入城市规划领域内,学界借用公共选择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沟通行动理论等经济学、哲学分析范式,以及倡导性规划、联络性规划、协作性规划等城市规划理论试图建构与解析城市规划领域内公众参与的可能性、合理性与必要价值。结合大量既有研究,可将公众参与本土化研究分为两个理论溯源,其一为吸取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等政治经济学观点,试图以公共物品的经济学属性剖析公众参与问题;其二为吸取古典管理理论、合理性理论及沟通行动理论等社会学观点,试图以群体理性、社会交往与沟通行为剖析公众参与问题。
2城市规划项目开发审批公众参与价值
        公众参与城乡规划项目的制定和审批是我国重要的社会研究,也是政府民主管理的主要方式,逐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促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公平和合理化,对各级城乡规划机构的工作实行自主监管,利用广大群众开展整体规划工作,紧密联系政府以及群众关系,将社会关系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项目开发审批公众参与价值,实现最优化的数据处理。
3大数据时代下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方法探讨
        3.1促进公众参与观念的更新
        在审批和核准公众参与制定城市规划项目的过程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促进公众参与观念的更新。一般来说,对于公众来说,有必要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基于标准的思想,以及个人属于社会和集体的集体观念,即个人不在公共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而只是社会的一个小小的附属品,尤其是对拥有特别绝对权力的人来说。在新形势下,公众主体地位较低,公众能够实质性参与的内容相对较少,大多流于表面形式。在城乡规划项目的实际审批过程中,还是要加强公众的参与意识,更新过时的行为观念,使公众在制定公共政策时深刻认识政府的统一行为,不要混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城乡规划项目审批人员要更新理念,提高综合素养以及理论需求,与社会公众、社会团体以及政府部门密切协作,充分运用多学科知识,获取更多专业学科内容,提高各部门成员的参与效率,综合考量各类经济因素以及其他利益需求,完善城乡规划设计的计划。


        3.2立法层面提供公众参与保障
        国土空间规划提出以前的空间规划体系尽管在立法层面对公众参与到规划的实施、执行与监察方面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表述,但是对规划编制、审批层面所涉较少,公众仍然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针对空间规划是否合理的判断,其价值来源仍然主要为“规委会”及专家评审等既有制度,具有明显的精英代议的治理背景。因此,如若想通过公众参与使得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同时得到强化,应当在立法层面予以两种评审制度等同的法律地位,即专家评审制度与公众参与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确立、但在法律体系尚未健全的当口,首先应整合2008年《城乡规划法》、2014年《环境保护法》修订版、2020年《土地管理法》对公众参与制度的既有规定,丰富公众参与制度与专家评审制度在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层次的法律内涵,加和成为“国土空间规划法”对于公众参与制度的明确规定。其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的纵向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法”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办法”中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参与性条件,即(1)哪些规划需要公众参与;(2)哪个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需要何种规模(人数)的公众参与;(3)公众参与与专家评审的意见是否得到互相反馈,一并解决。将公众参与制度立法化是实现公众参与快速实现、不再成为地方政府有治理余力时方才组织操作的“奢侈品”。
        3.3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发展
        结合城市规划建设体系,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管理要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发展,积极听取公众意见,深度考虑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不足之处。当然,公众意见收集渠道也存在相对单一的问题,城市规划建设体系应对城市居民的意见进行深度掌握与理解,为此须拓展城市规划发展建设宣传教育,基于媒体方式公示城市规划发展相关内容,收集大量可利用信息化内容对公众意见,最终理解并满足大众需求。结合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过程,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发展过程中也要把握好公众监督与支持,特别重视城市生态环境规划与建设,积极引领公众共同对社会生态环境进行规划设计,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前提之下追求提高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对破坏城市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同时在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追求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面有效保护,并鼓励公众也参与进来。
        3.4对民意进行科学评估
科学的舆论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价机制。追求“空间正义”必须着眼于平衡许多利益,特别是普通人的利益。目前,社区规划者逐渐形成了一个积极作用于各方利益之间的框架,不仅听取公众意见,还建立了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估机制,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加综合。(2)确定合理的参与周期。在yenavasqul项目下分阶段建造一个子项目,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公众参与周期。公众在参与过程中的适应程度有所提高,项目也可以通过反馈得到适当的完善,这是一个充满期待的过程。
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家现阶段越来越重视城市规划项目的制定和审批过程。为了提高城市规划项目的公众参与水平,必须确保城市规划项目的审批过程,从实际情况出发,可以走社会化以及民主化的道路,加强公众参与,让公众进行科学合理的角色定位,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表达基本的舆论诉求,避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实现对城市规划项目审批过程的监督,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解决城乡规划项目的开发审批中的零碎以及不规范问题。
参考文献
[1]伍晨逸.大数据时代下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方法探讨[J].山西建筑,2021,47(01):41-43.
[2]赵爽.城市规划编制中公众参与的层级和策略探究[J].莆田学院学报,2020,27(04):14-20.
[3]杨俊杰.现阶段我国城市规划设计存在的问题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9(30):53.
[4]周芮,杨洁.公众参与环境邻避设施风险管理模式研究[J].苏州科技大学学报(工程技术版),2019,32(03):51-57.
[5]金云峰,李宣谕,王俊祺,沈洁.存量规划中大型公共空间更新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以美国东海岸防灾项目为例[J].风景园林,2019,26(05):71-76.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