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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师执业方式。2016年,上海浦东率先推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方案,开启建筑师负责制中国化进程。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市设函〔2017〕62号)(以下简称全国指导意见),推动广西、厦门、深圳、雄安、北京等地试点。因此,基于建筑师负责制的本质,对试点意见剖析比较,梳理相关内容的逻辑关系,并结合有关评估报告,提出推进我国建筑师负责制的发展建议,对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情况;发展建议
引言
建筑师负责制作为国际工程建设的通行做法,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师执业方式,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建筑师负责制改革对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培养优秀建筑师队伍,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提升建筑品质价值和质量,确保建筑安全,提高整体效益,带动整个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整个社会的建筑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建筑师负责制涉及建筑行业全产业链条,贯穿设计、策划、咨询、招投标、施工、监理、执业管理、企业资质等方方面面,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协同欠缺,对建筑师负责制的落地实施产生了一定的阻碍。
1建筑师负责制的基本概念
现阶段我国已经全方位迈向了国际化的发展轨道,以建筑行业为代表的支柱性产业也在逐步与国际环境接轨,近年来,建筑领域逐渐加快了向欧美国家学习的脚步,积极引入先进的工程设计管理模式,以及获得良好实施效果的工程项目等,建筑师责任制在国内的实行与发展也正是来源于此。从国内建筑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建筑师责任制的引入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效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许多工程咨询公司以及设计单位等均积极地向建设单位提供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建筑师服务。在业主的委托下,建筑师对整个工程的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从设计建筑建造方案,到最终阶段的过程竣工,建筑师的工作内容覆盖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一般情况下,还需负责到建筑的使用质保期,具有一定的领导性权利,当建筑作品经过一系列的质量检验,并满足业主的各项要求后,再向业主予以完整交付,这是建筑师责任制的基本概念。相比于传统模式下的设计人员,在这一负责制度下的建筑师承担着工程总体负责人的重要角色,以及保障工程整体建设质量的基本责任,与此同时,建筑师也可以将自身的设计理念全面地展示出来,打造更加完善的建筑作品。
2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情况
建筑师负责制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名词,早在20世纪20年代,在上海成立的中国建筑师学会通过租界的示范全面系统地导入了西方职业建筑师制度。以海归建筑师吕彦直为代表的中国第一代建筑师,执行的正是标准的国际建筑师负责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决定在基本建设领域沿用苏联模式,原本的职业建筑师独立执业制度被国有设计院体制所取代——建筑师学会解散,建筑师成为了国家机器上的一个小零件,变成了建筑“设计”师,专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直至90年代中期前这个时期建设项目基本为业主自管模式。
1994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各行各业都在与国际接轨,建筑行业也不例外,具体做法是逐步引进欧美国家普遍实施的EPC总承包模式,因此,建筑师负责制再一次引入我国。
2017年5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随后,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地相继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推动“全过程”的试点工作正式开展。2019年3月15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又推向了一个高潮。
3建筑师负责制发展建议
3.1明确权利,应用设计总包模式
为了进一步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度,并明确责权利的相关内容。应当针对设计的主导过程进行革新,使整体总包模式能够得到执行。在发达国家,针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涉及大量的内容,包括建筑本身、结构、机电、灯光等。这些元素的工作执行量较大,需要由事务所进行项目承接,随后再开展分解委托过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建筑内部的设计需要由建筑师进行操作,因此其对于整体承包以及专业内容具有控制权利。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效体现基础设计风格,并保证工程品质处于稳定范围内,达到良好的责任落实效果。但是,国内的建筑工程通常应用分段设计方式,整体建筑的内部元素差异化较为严重,无法有效体现设计风格。同时,由于分段设计的原因,整体控制效果与协调效果容易受到负面影响,无法有效执行。因此,为了提高项目的品质以及设计效率,应当对设计流程进行整体控制以及权利责任明确的革新。通过执行总包模式的方法,能够有效实现这一目标,达到良好的全面设计效果,显著增强工程质量,实现优秀的协调功能。同时,设计的承包团队能够根据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对项目的建设方式进行微调,使其质量以及施工进度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进一步提高设计的效果,降低出现问题的概率。
3.2改革管理体制和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行政监管体制、“双轨制”模式以及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等,都不利于发挥建筑师在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的主导作用。此外,注册建筑师综合能力与业务素质与现代建筑师负责制的从业要求难以匹配,现有建筑学专业缺乏工程项目管理实践内容等,都需要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机制。
3.3探索渐进发展模式
在建筑师总控技术质量前提下,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管理,提升建筑师和监理工程师的项目管理合作效率,是渐进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有益探索。此外,项目首席监造人制度是建筑师负责制中国化的另一项举措。另外,深圳正在探索“市场调节价+政府参考价”的收费模式,实践证明,能较好实现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
3.4完善权益保障机制
当前,建筑技术日益复杂,市场对建筑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工程安全责任重大,这是现代建筑师负责制中国化的市场背景。建筑师是工程项目首席专业责任人,需要充分发挥全过程的主导作用,也需要防范和规避职业风险,职业责任保险至关重要。
3.5明确责任,加强工程参与深度在建筑师负责制度中,责任属于较为关键的内容之一。通过明确责任,能够显著提高监督的力度,促使建筑师进一步深入施工流程以及招标监理环节,达到良好的管控效果,降低出现问题的概率。利用相关措施,鼓励建筑师在施工过程中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其评估效果,实现良好的质量管控目标,有利于行业未来的发展。同时,建筑师具有高超的专业素质,能够对工程中的二次分包或施工材料类型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避免出现不良问题导致业主利益受损。通过与建筑师进行合作,业主能够筛选出符合相关标准的建筑施工单位,达到良好的安全保障效果,有效明确工程责任。此外,建筑师能够通过对招标单位开展设计审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自身话语权,解决当前工程监理制度存在的固有弊端,实现有效监督目标。由于我国相关制度推行较晚,当前实施效果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需要结合建筑师的专业技能,保证基础施工质量以及建设的效果,提升整体责任有效性,达到建筑师负责制的责权利统一。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显著加强设计流程与施工技术的结合,进一步提高建筑本身的功能性,降低出现不良问题的概率,为以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结语
建筑师负责制在现代建筑行业的实施与推广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新力量,对建筑师的工作内容、提供服务等予以规范明确,是对建筑设计作品质量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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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冬昀,王春建,丁浩南.建筑师负责下EPC工程项目管理三控制[J].四川建材,2019,45(12):198-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