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发表时间:2021/8/9   来源:《中国教工》2021年10期   作者:袁培红
[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袁培红
        河北省唐山市第一中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人员奋战在监督执纪执法一线,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代表纪检监察机关的能力、作风、形象,更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把对这部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整个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使之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在明方向、强定力、促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所处的特殊位置和承担的重要职责,决定了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明方向。
全方位、经常化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真正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洞悉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从而精准确定工作靶向,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令行禁止,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的权威。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强定力。当前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复杂,各种信息言论观点纷纷攘攘,有时会令人思想迷茫、脚步混乱。只有静心研读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相关政治理论文章,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精髓要义,才能从思想上清除错误观念、解除迷惑、去除杂音,明辨是非,才能不断提升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更加自觉主动地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始终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肩齐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让党和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促工作。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人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在开展政治监督时,就有利于对标党中央不同时期的新部署,坚持目标导向,以动态思维顺应新形势、发现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在开展审查调查时,就能更加从容自如地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同志传道传情,真正做到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应坚持创新方法、融入经常
        思想政治教育内涵丰富,既包括读原文、悟原理的基本理论学习,也包括形式多样的用于推动和提升学习自觉与效果的各种教育实践活动,其共同目标都是将所学政治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达到指导实践的目的。一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

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特殊性,很难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抽出集中时间定期学习,一般只能采取边工作、边学习的自主方式,容易导致学习效果参差不齐。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首先要提高重视程度,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带动形成浓厚氛围。在个人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将上级工作部署、领导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等传达到每名同志。同时,可以指定一名政治素养好、理论水平高的同志帮助督促大家开展学习,对学习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总上报解决。二要用好自查案件的鲜活教材。违纪违法案件不仅仅对他人具有警示教育作用,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人员也不能置身事外、袖手旁观,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每查结一个案件,相关监督检查或审查调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临时党支部负责人都要组织全体成员进行经验交流和案例剖析。经验交流的重点是,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各个阶段,对哪些人做了怎样的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有哪些不足,如何改进等。案例剖析的重点是,深挖被审查调查人背离初心的根本原因,借他山之石筑牢自身思想道德防线。因案件为亲自查办,对被审查调查人的成长经历、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思想根源、忏悔痛苦心情的体会和认识更加深刻,以此进行警示教育,更具说服力、震慑力。三要积极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在扎实开展好党中央部署的“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可以因地制宜跟进自选动作。比如,发挥所在地区红色教育基地优势,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追忆烈士事迹等活动,使大家牢记每个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通过开展部门内部的党课轮讲或专题征文活动,引导大家深刻思考、感悟升华。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应与日常监督管理紧密结合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的监督管理,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作风、言行举止、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社会评价和社会关系等,及时掌握动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那些一贯政治品格坚定、政治素养高、廉洁奉公、勇于担当的同志,要积极向组织推荐,优先考虑评奖评先。对那些政治思想不坚定、政治理论学习不积极,或是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不良社会反映的,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原则,及时通过“一对一”谈话的方式及早提醒,注重把批评教育和思想引导有机结合,既让其认识到自身错误,又感受到组织关爱,自觉自愿地进行整改。谈话结束后,仍需关注被谈话人的思想动态及后续表现,跟踪其思想转化、整改情况。对那些谈话后不知悔、不知止,仍发生同类问题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在党支部全体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报告。对于那些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害群之马”,坚决严肃处理,必要时调离一线部门甚至纪检监察系统,持续防治“灯下黑”。此外,要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在使用执纪执法权过程中,是否存在廉政风险点或监管漏洞,拿出源头治本建议,推动机关建章立制,管住全局、管住长远。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