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龙珠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河南 郑州450052
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根本指南。目前,国内学界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主要体现在时代背景、理论来源、主要内涵、基本特征、重要意义等方面。在今后的研究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的研究必须进一步加强,系统化研究应当高度重视。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现状;研究展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已经成为国内法学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目前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已公开发表上百篇高质量期刊论文,至少有 20 篇硕士学位论文问世。同时,也必须看到目前的研究中的不足之处,亟待在今后的研究中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现状
通过阅读文献,发现国内学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中,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产生的时代背景的研究
目前,国内学界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研究主要体现在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两个方面:
国际背景上,房宁、丰俊功(2020)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于“百年之大变局”中。在国际上欧美大变局表现为“新常态”和“新民粹”的崛起。他们指出“新常态”,即是在欧洲国家中,无论何种形态,新的投入都无法形成新的产出,经济运行几乎处于一种无剩余的形态。” 新民粹”群体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贫困阶层或社会底层,主要指欧美中产阶级。这部分群体在当下的经济全球化潮流中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产生了强烈的失落感、挫折感和对抗情绪,反权威、反建制以及抵制全球化和金融化是其主要诉求。[1]
国内背景上,房宁、丰俊功(2020)、冯军(2017)等人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新常态,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发生深刻变化、两个“前所未有”成为重要时代特征,法治发展需求更加迫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日益突出,法治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要素等新的国家时代背景下产生的。[1-2]
(二)理论思想渊源的研究
近年来,国内有些学者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思想渊源开展了研究。戴艳军、段中卫(2017)指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指导下,全面继承中国法律文化精华和充分借鉴西方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3]刘国琴(2017)认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石,毛泽东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理论来源,中国优秀的传统法律思想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文化底蕴,西方法治文明的先进经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有益借鉴。[4]
(三)主要内涵的研究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中,学者对其内涵研究是比较多的,此处仅摘取部分学者的观点。
张文显(2016)指出,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面向梳理,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重大理论观点主要包括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法律实施、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全球治理体制与治理规则变革等方面的核心观点。
[5]
武宇红(2017)认为习近平法治思维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胡建淼(2018)认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曾明(2018)认为法治政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核;同时钱锦宇(2019)认为坚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是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核心内涵。
(四)基本特征的研究
近年来,国内有些学者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基本特征开展了研究。张文显(2016)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科学的理论形态和鲜明的理论风格,展现出了守正创新的理论思维、高瞻远瞩的战略思维、求真务实的实践思维、运筹全局的改革思维、精准练达的辩证思维等特征。戴小明(2019)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强烈的实践性、高远的战略性、严谨的科学性的特征。
(五)重要意义的研究
近年来,国内有些学者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开展了研究。
付子堂(2019)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他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践的思想旗帜和行动纲领;更是对世界法治文明进步做出中国原创性理论贡献。
莫纪宏(2018)认为,习近平生态法治建设思想对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把生态文明建设有机地融入法治建设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是新时代推进中国生态法治建设的行动指南。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展望
国内学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中已取得一定进展,公开发表上百篇质量较高的期刊论文和硕博论文,在肯定目前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两方面不足之处亟待加强:
(一)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研究
通过分析,我们总结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呈现出的倾向是注重理论研究者偏多,而与其实际或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比较少,很容易形成假、大、空的现象。因此对全国各地的实证研究亟待加强,要切实加强对各地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具体经验的研究,通过对这些经验的全面总结,上升到理论的层面,进一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理论体系。
(二)注重系统化研究
系统化研究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整体性研究,另一方面就是对于中国历代领导人法治思想的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对历史的传承与创新。学界表面上研究成果很多,实质上多为重复的研究。与中国传统法治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治思想、毛泽东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体系相比较研究成果缺乏。这就很容易造成胡锦涛德育思想与历史相脱节。因此,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研究应多注重比较研究,从而更加鲜明地表现出其特色所在。
参考文献
[1]房宁,丰俊功.“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行百里者半九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J].理论视野,2020(02):22-27.
[2]冯军.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与重大创新[J].东岳论丛,2017,38(10):5-11.
[3]戴艳军,段中卫.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渊源[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3) :176-181.
[4]刘国琴.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D].西南大学,2017.
[5]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下)—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观点[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6,22(0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