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金融精准支持乡村振兴对策研究 李双江

发表时间:2021/8/9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1年9月中   作者:李双江
[导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时期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的短板弱项,守好“三农”基础。

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潼支行  李双江  陕西省西安市  710600

摘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时期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的短板弱项,守好“三农”基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对我国农村的金融供给体系与供给方式提出了严峻挑战,也为农村金融的创新发展提供了重大契机。
        一、金融赋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十四五”时期,“三农”领域的改革发展任务依然繁重艰巨,金融对乡村振兴的赋能助力更加凸显重要性。无论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还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均对金融资本形成更高的多元需求。当前,金融精准支持乡村振兴应聚焦以下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一)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和融合发展
        产业振兴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经济增长的源泉,还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产业振兴的内涵就是要把农村产业做优、做强,使之成为国家现代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和质量效益;要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要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要发展品牌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要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产业;要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农村新动能;要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乡村产业振兴和融合发展,对金融支持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三农”资金投入应优先满足诸如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研发、高端农机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业、智慧农业产品技术研发推广、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及烘干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合理融资需求,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节水农业、高效农业、智慧农业和绿色农业稳步发展。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四五”时期,巩固脱贫成果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存在返贫可能的贫困人口实行帮扶和动态监测,对于已摘帽贫困县设立帮扶过渡期支持政策。增强脱贫地区和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金融精准支持乡村振兴的对策思路
        (一)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拓展农村信贷与资本市场
        创新信贷产品体系,完善多元化、专业化的“三农”信贷服务供给机制,提高涉农信贷的针对性和可得性。拓展信贷抵(质)押物范围,发展多元化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探索动产抵押贷款制度,推进农产品仓单质押贷款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抵押担保贷款等融资模式。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为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发展创造环境。



        (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农业主体增信机制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解决农户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增进经营主体信用以及优化农村信用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我国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体系建设一般包括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服务与产品应用等工作,形成平台基础数据和农村居民电子信用档案。应完善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实现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完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规范信息采集,从数据库选取反映农户信用情况的指标,按照不同类型赋予权重,建立指标体系和评级模型。金融机构基于信用档案设计信贷产品,大大简化了流程,降低了金融成本。许多乡镇根据评级和履约情况,开展了“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三级信用体系创建评定活动,对信用优良地区和农户的信贷实行倾斜政策,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三)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有效化解农业风险
        保险是农业风险的减震器,农业保险能够有效防范化解农业风险。应加大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结合财力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拓宽财政补贴险种,健全对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以奖代补”制度。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稻谷、小麦、玉米等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
        (四)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完善涉农金融体制机制
        厘清金融机构的职责权利和发展定位,发展多元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形成适度竞争、分工协作和功能互补的共同发展格局。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树立专心服务“三农”的思想理念,强化政治定位和政策性职能,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扶持力度。扩大中长期信贷支持,在粮食安全、科技研发和防止返贫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主力和骨干作用。商业银行应更加注重金融服务效率,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鼓励建立专门服务于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规范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发挥好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保持农信社县域法人地位长期稳定,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管机制,提高其自我发展、自主经营和防控风险能力,解决长期积累的不良贷款率偏高问题。省级联社应强化协调服务功能,加快淡出行政管理。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完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准入条件,切实满足乡村振兴的多元融资需求。开展金融机构同业合作,加强大型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担保机构与农村本土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五)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发挥中央与地方双层监管作用,坚持监管约束与强化问责并重原则,合理控制防范金融风险。建立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缓释机制,改进风险控制流程。加强农村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建立风险分析模型和监控评价标准,实现风险控制智能化、自动化管理。强化信息披露,避免过度放贷,谨防资金“脱实向虚”。建立民间金融风险预警系统,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农村小微金融机构合法经营权利,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依法追究涉农民间借贷的违法乱纪行为。加快完善“三农”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健全农业信贷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机制,积极发展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性担保。探索银行和保险公司相配合的“银保贷”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及村合作社为小农户提供担保,发展农户联保等模式。
参考文献
[1]王曙光.农村金融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9.
[2]汪发元.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金融体系和机制创新[J].长江大学学报,2020,(6):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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