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与实践思考

发表时间:2021/8/10   来源:《教育研究》2021年10月   作者:宋婷婷
[导读] 中国作为一个如今经济高速成长的国家,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始终以法治为指导,从而保障社会生产的秩序。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宋婷婷  研究生  014010

摘要:中国作为一个如今经济高速成长的国家,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始终以法治为指导,从而保障社会生产的秩序。法治文化是与法治有关的文化形态,充分展现出法治思想的同时接近现代人们的文化共识,是人们正确的价值取舍和行动形式。本篇文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为以后更好的展开相关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知识和必要的实践。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与实践
        目前伴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以及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推动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国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使人们充分认识法治基础,形成自觉的法治意识,从而对现代社会稳定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为建设和平安全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以维护社会治安,减少犯罪。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概念及特征探析
        (一)法治文化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坚持走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围绕这一核心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政策,其法治文化随着现代科技社会的快速成熟发展,已成为了新时代的必然形势。如何在法治文化中充分体现我国现代化社会的特色,也是有关部委考虑的重要核心问题。作为一个重要概念,法治文化在新的发展阶段同样具有着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于2006年被正式公布,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治理文化的建立,符合社会主义的具体规律。法制文化概念的核心,特别是以文化研究为基础的特定文化概念。对于法治文化的概念很广泛,没有具体的解释,是建立在全方面之上的概念,这是一种基于全局方法的概念。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文化,有明确的价值取向、衡量标准和评价标准,有适合于管理文化的文化形态,从而为创建现代化的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法治文化结构要素与基本特征
        法制文化往往包含更广泛、更丰富的内容,可以从广义、狭义、中观三个角度进行各种分析,在文化结构上,如果从广义上分析,既有表层的,也有深层的,将法治文化结构划分为四个层次,即法治精神、法治规范体系、法治行为模式和法治物质基础。从而使法治文化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具有独特的基础性。首先是一流的城市品质。法制文化的传播发生在城市周围,辐射发生在城市外部,这主要是因为城市作为经济、政治中心,为传播法治文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其次是形式合法。法制文化是时代发展和进步的产物,要使法治文化与时代发展的特征相适应。其三是内容优势。从法治文化本身的价值出发,将平等、公平、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核心价值要素,内容必须具有优先性。其四是民主公示。民主主义和法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治是现代化民主政治文化的主要展现,来自于我国人民群众的广大意愿。最后是社会活动主体的积极参与。法制建设可以为社会主体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并对公众产生广泛的影响。
        二、法治文化的特征
        (一)内涵的当代性与结构的层次性
        一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文化。现代性是指公民对法律理性精神的尊重,正确认识现代社会的现实,从建设法治国家的社会历史与实践性质、转型法治国家的现代性等方面来理解。现代性是法治文化进步和现代维护的标志。虽然民族传统承袭而来,却仍是我们时代的核心,摒弃糟粕、情绪化,留下新的一页。换句话说,现代法律文化只能是一种调节,而非系统性的颠覆。二是法治文化具有结构性。实际社会中,法律文化载体一般是知名的载体,一般用在报纸、电视、互联网、街道宣传框等宣传工具中展现,对于法治文化需要大众普遍接受的程度,我们负担不起,使对法律文化一无所知的人具有强烈的法律文化特质,它不适应法治文化的形成规律和人们的认识规律。要使法治文化真正为民众所理解,需要民众对法治文化有高度的认同,让法治文化深入到人心,有着坚实的根基。
        (二)思想的先进性与功能的渗透性
        一是先进的发展思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础上创建的一种文化形式,相对于专制、管理文化,它是一种崇尚法治、排斥人民的文化,是一种包容权力、反对暴政的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立在先进法治理论、先进法治理念和先进法制体系基础上的。二是功能性渗透。人文如水清雅宁静,具有很强的法治文化感染力和穿透力,能在全组织内营造一种积极进取的、大范围传递的法治气氛,对社会群体的道德情感、价值选择、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造成较为巨大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隐性固化观念和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社会习俗,使法治被拒之门外。法治是一种进步,是一种进步,法治文化表现并不尽如人意的社会,是法治文化发展的推动力。然而,在这种文化缺失的情况下,法治建设面临困难和挑战,相互退出可能对法治建设全局造成严重损害的现象越来越明显。在人的价值观念、环境观念、法治文化及其载体和活动、法治价值与规范的统一,在法律文化活动与法律文化产品中都有渗透。
        (三)价值的标引性
        从文化功能的角度来看。法治文化是我国社会文化中最具引导性能的文化形态。上层建筑取决于经济的基础,以法律和法律思想为代表的上层建筑因素对经济基础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一种成功的社会体制必须与发达的法制相适应。没有良好的法制体系,社会系统就会丧失其法律能力。法制是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则,法哲学具有普遍性和可证实性,是社会公平、平等的必要条件。以近代法学理论为基础,以现代西方公平平等法律制度为基础,有利于中国传统文化中资本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法律功能的理解与西方有所不同。古时候,人们更多地关注法律的惩罚性功能,而忽视法律的关怀作用,因此,中国法学界应竭尽全力推进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不仅依赖于政治信仰的价值,还依赖于法治的文化价值。
        (四)形式的多样性与进程的开放性
        一是形式的多样性。法制文化的特点是多样性,无论其主导性或合理性、感性或精神性。


由现代印刷文本到仿古法典,从符号法文书到现代法律文书,它并不是文化的精神或法律表达形式。二是流程开放。法制文化建设不是孤立的,而是逐步开放的。按照结构理论,结构体系只有具有完整性这三个特征,才能存在通畅、转换、自律。结构性并非僵化,而是需要演变,要增加新的品质,形成新的规律性,实现结构重组,保持结构系统的活力。具体地说,法治文化也必须被看作是一个封闭的开放结构。从稳定性来说,开放意味着发展。即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时代的变化,必须在保持结构完整性的同时,补充新的元素,以利于改革与继承。当前,法治文化要求社会发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可逆转的要求,适时地将现代文化原则和基本理念运用到法治实践中,推动法治文化新格局的转变。
        三、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设的主要价值
        (一)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
        全面治国,加强社会主义建设,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方向。法治文化的形成是一系列平行发展的关系,体现在价值共识、组织联盟、制度联盟。以法治文化的战略价值为指导,是实现依法治国、创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形势所趋。建立和阐释法治文化不仅仅是信息、价值,而是一种结合现实情况乃至现实状况的文章,形成了广为接受的基本信念。
        (二)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挥显著优势的内在动力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有利于推进国家制度建设。实际上,确保法治的正常发展的途径,就是要在公共行政制度和法治文化的形成之间建立逻辑联系。以法律作为公共管理的手段,从“依法治国”战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解决了设计与功能的关系,证明顶层设计是社会职能创造的动力;在维护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致力于改革创新还远远没有答案。服务性功能设计与功能设计的内在联系,体现了法律文化的形成,增强了人们的认同感、自信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中的主导地位和总体作用,也就是国家主体面对的不同目标。
        (三)是开辟党的建设以及新现状的迫切需求
        法治文化的创建将持续保持我国党的领导体制化,从依法治国到从严治党,最终实现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有别于西方现代话的法治形态,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过程实际上是由下向上逐步展开的。在后结构哲学中,知识生产是生产者争取选举权的结果。所以,无论哪种政治属性,法治知识作为一个高度社会化的层面都无法自发产生。导致中国法治文化不同于西方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领导。政体和法治根本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相辅相成的。所以,全面从严治党,以推动新时代的快速发展进步,法治文化创建的主要价值也将逐渐展现出来。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探析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要使法治文化更加普遍,就必须进行适当的宣传,这一点需要得到加强,以确保政府优先考虑法律教育,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划拨更多资金。相关政府部门还需要创建新的教育形式,实现网络+时代,政府可以利用网络进行相关的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宣传教育的效率。与此同时,因特网的发展也造成了一些负面信息在社会中的传播,对文化实践和法治宣传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应对网络欺诈、网络谣言等负面信息进行及时处理。
        (二)培育公民法治文化
        在现代社会,公民不仅是人的法律地位,更是对公民身份的承认,这决定了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政府应该把培育公民的法治文化作为一项基本内容,使法治文化在未来的发展中转化为社会的生产和发展,从而为现代社会的成长和法治社会的创设提供优越的生存环境。
        (三)实现文化自觉与综合创新
        根据已故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哲学家张岱年先生的长期研究,提出了“文化自觉”与“综合创造”两个重要概念,并将其应用到法治文化实践中。认识到文化自觉主要是指生活领域,对土著文化也需要充分理解,对外来文化要有足够的自信,才能把这些外来文化融入本土文化,因而应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拓展,与其他文化相互渗透、发展。全面创新文化,不能局限于东西方文化差异,要结合中西文化的优势,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法治文化的文化内涵。
        (四)培养公平公正的司法法治文化
        要使法治文化成为整个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政府必须完善法治文化,使司法制度更加公平、公正。政府既可以处理那些不利于司法公正的法律问题,又要对司法机关严格监管,通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方面要肃清腐败,另一方面要及时针对不利因素实施有效的解决方法,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结论
        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创建是现代社会稳定成长的必然形势。只有增强法治文化的有效建立,才能将法治文化渗透到我国现代社会人民群体生活和工作的每个地方,使人们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自身所需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减少违法行为,实现和谐,才是幸福社会的目标。因此,在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成长过程中,不仅需要增强相关学者在法治文化方面的理论探究,通过对法治文化自觉与综合的创新,使法治文化成为现实,加强法制教育,还需要建立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法治文化,加快法制文化建设,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大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与实践思考[J]. 法制与社会,2019(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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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西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文化分析[D]. 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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