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方
山东省栖霞市
身份证号码:37062819801208****
摘要: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稳中求进已成为总体工作基调。这也促使各企事业单位不断调整发展结构,推进改革,解决传统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改变以往粗放型发展方式,改革建设项目有关单位改革,特别是要守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底线,实现管理由粗放向精细的转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要求,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加强质量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事故;处理技术
1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是系统的、复杂的。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1.1执法不严
通过对建设项目安全事故的跟踪调查,可以发现许多建设项目在规划前期或施工前期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行为。
在建设项目建设的早期阶段,存在着违规行为、违法分包、承包人施工资质等问题。但相关责任部门和监理机构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对这些违法行为没有进行有效监管,客观上导致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碎片化,建设工程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对最终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和挑战。
1.2过程质量管理薄弱
在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有关责任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对施工项目实施实时有效的监督管理。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以发现主要管理人员和责任人根本不在施工现场,或者从来没有到过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因此相关工作人员的尽职调查就谈不上了。例如,在一起建筑工程车间坍塌事故中,当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第一次交底工作时,施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没有到达施工现场,但具体的公开工作仍照常进行。
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在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中,项目经理不履行职责或持证上岗,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对这种现象或行为严肃处理的人少之又少,导致监管机构执法不严的问题日益突出,需要引起重视。
1.3监管机构未实施有效监管
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将对相关建设工程的质量产生重大影响,也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和工程建设的最终成果的实施。然而,目前许多建筑工程组织企业只看到眼前的发展利益,而忽视了组织企业在建筑行业的长远生存利益。
在建设项目运营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质量管理不严,片面追求建设工程建设经济效益,而忽视相关建设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问题。这种观念和行为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的最终施工质量,加大了相关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难度。通过现状调查,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监督管理机构在实施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现象,使得整体控制力度不够严格,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组织建设项目管理问题的出现。
2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改革的对策
目前,在质量工程质量管理的确定中,广义的工程质量管理涉及施工全过程,涉及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的质量管理,狭义的工程质量管理主要指施工阶段。
在质量管理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经历了质检、统计质量控制、综合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四个发展阶段,经历了操作工、工长、检验员、统计、综合质量管理等质量管理的演变,在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改革中,要提高工作效果,建设优质工程,必须全面坚持ISO标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使之更适合我国建设工程的未来发展。
2.1坚持基本原则,做好全过程质量控制
在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要充分坚持质量第一,以人为核心,以预防为主,坚持国际质量标准,落实科学公正合规的专业规范。在这些原则下,我们应该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工作步骤,对各个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在决策阶段,本项目主要采取调查研究为主,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合理选址。在质量要求保证中,要以业主意图为依据,与投资目标和当地环境相协调;对工程设计阶段的管理,要通过招标工作选择优秀的设计单位,为设计质量提供基本保证,保证设计的专业性,充分满足各阶段的实际施工要求和技术规范,确保设计的可行性,而设计可以在现有技术和成本上投入,施工和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在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中,重点关注的工作组包括:严格控制施工招标工作,选择施工单位和材料生产厂家,在施工过程中按图纸监督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从而保证施工技术规范,同时做好材料设备现场管理的质量验证工作,使其处于正常的质量状态。
2.2加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对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来说,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要保持权威性、强制性和综合性。在监督管理机构的选择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严格考核,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资质。在此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实现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包括要求被检查的有关单位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文件,强行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改正。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管理中,要做好备案工作,包括建设过程监督管理中的竣工验收报告、各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许可文件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购买指定单位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质量问题进行举报、控告和投诉。
2.3提高施工人员整体水平
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为有效开展和顺利实施各项工作,要充分保证具体管理工作相关负责人的综合素质水平扎实。除了专业的管理能力,还要有熟练的专业操作能力,包括施工技术和管理技术,不断增加坚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储备,确保施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和操作评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顺利达标,减少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保证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也非常重要。这就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组织各施工项目参与单位的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使管理人员和施工参与人员接受专业的进修教育,掌握工作重点,并在此过程中注重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从而建设一支综合素质水平优秀的建筑工程队伍。
2.4转变监管观念
政府在工程监理中应注重监理观念的转变。监理理念不能停留在对工程监理的控制上,而应转变为对工程质量的服务。适当的工程监理空间可以保证市场经济、稳定范围内的良好秩序,充分发挥参建企业的积极性。另外,要根据市场主体之间的差异,对权力的行使进行公正客观的监督,确保市场主体最大限度地享有相应的权益,为市场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此外,主管部门要根据监督员的能力和职能分工,简化人员配置,确保一线监督员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工作高效完成,并展望未来,做好决策制度和宏观调控。这无疑是一种更加市场化的市场开发选择。在权力范围内,政府应该做自己该做的事,管理自己该管理的事[2]。
结语
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质量监督的要求。因此,政府可以加强形式方式方法的转变,不断强化监管过程中各主体的明确责任,从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参考文献
[1]张雅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研究——基于工程电子文件背景[J].福建建筑,2019(12):145-148.
[2]谭荣.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探索与研究[J].工程质量,2018,36(11):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