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同发展研究

发表时间:2021/8/10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1年5月9期   作者:顾柳丽
[导读] 城市设计的重要基础所在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顾柳丽
        南京市江北新区规划国土发展中心  江苏南京  210000
        摘要:城市设计的重要基础所在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相应建设指标的制定,能以此为参考依据开展科学的规划设计工作,确保政府对城市发展的未来规划逐步实现,有效统一城市美观性及便捷性。在城乡规划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必然需要协同发展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借此促进城市形象有效提高的同时,保障城市整体竞争力切实提高。
        关键词: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同发展

        各种设计元素完美融合是现代城市设计所追求的一个目标方向,其目的在于保障有效发挥现代城市功能价值,全面优化人们城市使用体验感。在此背景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开始在城市设计方面提高了重视程度,进而根据综合性控制规划,综合、详细部署城市设计,确保有效引导和控制城市形态及环境品质等。对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二者具体概念内容,之后针对二者协调发展进行了具体阐述,希望能促进城市设计的充分凸显,使城市功能全面完善。
一、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城市设计
        最初,城市设计目的在于解决战争给城市建设带来的严峻局面,属于一种建设性规划活动。目前,已经逐渐发展为独立学科及专业之一的城市设计,能够基于美学原则为出发点来优化空间,确保城市理体空间有效打造而成。涵盖城市规划过程整体性活动的城市设计,借助各种现代化先进发展理念的利用,如人文化及和谐化等,可实现良好及绿色化生活环境的营造目的。因城市设计主要是面向城市居民提供服务,所以城市设计的基本要素中包含居民所需城市要素,具体涉及建筑设计及基础设施设计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
        基于城市总体规划为出发点,以不同土地性质及土地使用强度等为依据,开展分区规划的一种方式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种规划能确保城市空间环境及空间用途等的合理应用目标有效实现。我国相关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同时城乡规划具体开展的前期,我国相关建设部门下达规划许可的前提条件就是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原因在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立足法律层面规定了城市规划,所以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占据重要位置且发挥着重要作用,能够以此为参考依据指导城市设计和城市建设。
二、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同发展分析
(一)城市设计存在问题
        首先,城市设计缺少可操作性,并且编制及管理存在分离现象,具体有如下表现:一些投入巨大的城市建设项目,仍然是以领导喜好为主,居民共鸣难以引起;“拿来主义”倾向严重,对其他城市建设单纯照搬的现象十分普遍,自身城市文化底蕴难以充分凸显。其次,编制规范性不够,具体是说,城市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无统一标准,从当前学术界及建筑设计领域等的实际情况来看,并未严格界定城市设计工作,因而工作随意性情况十分普遍,为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得以充分满足,达到获得招投标的目的,一些设计单位并未在城市设计人文性方面进行充分考虑,导致完成的一些新城建设项目,在空间布局及设计等方面难以将设计师意图充分反映出来,设计规划功能及效用逐渐丧失[1]。最后,城市设计并未依托法律体系开展,因地制宜是城市设计的一个重要原则所在,而针对规划地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过程中,城市设计环节难免会有设计师较强的人文色彩及主观色彩等融入其中,因此导致城市设计的立法目标很难实现。


(二)城市规划未来发展趋势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我国城乡规划开始踏上新章程,所以后续的城市规划发展也将呈现出全新状态,在当代社会中城市设计工作开展时,应在设计及管控这两个职能方面提高重视程度。首先,以设计为导向,立足因地制宜原则为出发点,契合城市发展总体目标进行方案设计工作;其次,重在管控,完成图纸设计工作的情况下,以城市经济学及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为依据,进而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参考。总的来说,未来城市设计必然会以设计、管控相结合为出发点,而在此背景下,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同发展也十分紧迫。
三、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同发展策略
(一)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前提、构建合理城市设计编制机制
        考虑到目前城市设计行业缺少严格规定的这一问题,加之不具备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等,所以在二者协同发展的过程中,首要之处就是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基础,通过科学城市设计编制机制的建立,借此有效传导后续的城市设计要素。具体来说,可通过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二者规范要求的充分整合,来有效耦合二者本质,该环节可借助法定及技术等文件的应用,科学规定城市设计工作,为规范化开展城市设计提供有力支撑[2]。在以法定文件中的法律支撑为依据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时,能有序开展设计工作;而技术文件与研究报告、规划图等密切相关,基于报告数据这一基准为出发点,通过特色城市设计方案的推出,加之将城市轴线及地标、空间科学布局等工作切实做好,为城市设计的可行性提供保障。
(二)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保障城市规划设计方案行之有效
        目前,城市规划设计方面的人才缺口依然很大,所以应注意专业人才的积极引进,具体来说,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可与各大高校相关专业对接,借此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还可立足行业为出发点,优化薪酬体系,吸引行业优秀人才,为城市规划设计奠定坚实人力基础,为有效开展和科学设计城市规划工作提供基本保障。除此之外,规划设计体系的科学性及操作性也十分重要,其能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机融合提供促进作用。总而言之,政府要立足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等规划出发,有序开展城市设计工作,而在具体规划的每一环节,相应标准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图纸为主,为城市规划设计科学有效提供保障。
(三)完善城市规划部门组织、立足政策角度促进设计质量提高
        相关部门应健全建设城市规划组织,同时注意相关企业行为的严格规范,基于本地居民生活、工作等需求的充分考虑,立足政策角度出发,为城市设计良好发展提供促进作用。具体来说,需要城市规划部门与当地实际、经济发展、未来规划等实际情况和具体指导文件充分结合,在此基础上开展城市区划条例及城市设计导则的制定工作,并且高度关注设计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各种审查机制的制定工作[3]。目前,一些企业为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需求得以充分满足,城市设计往往会脱离实际情况,针对此类问题,需要相关部门注意严格建筑执照获取机制的建立,加之建筑及城市规划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审查工作。此外,城市设计工作前后,相关部门应针对市民开展问卷调查工作,基于市民城市设计方案满意程度的全面统计,确保城市规划设计能与实际情况相符。
结束语:
        城市设计、控制详细规划协同发展的现实意义十分重要。当代城市规划设计中,与多学科、多专业知识密切相关,同时具备的公共管理特征也十分显著,所以协调发展过程,应确保居民认同及环境优美的城市内部空间得以有效打造而成,并且要充分契合城市总体规划进程。
参考文献:
[1]柴志.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协同发展研究[J].装饰装修天地,2020,13(10):164.
[2]王瑒,石华,邵波,等.郊野地区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径探索——基于国土空间规划语境[J].城市规划,2020,44(z1):84-90.
[3]贾晨亮.基于规划管控的智能模型量化研究——以沈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为例[J].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2018,36(10):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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