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岩
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 东明县 274500
摘要:区块链与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信息技术被认为是互联网时代新的基础设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中提出,要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数字经济模式创新,为打造便捷高效、公平竞争、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动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要探索应用区块链等技术加强监管对象的信用治理。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组建以来,致力于加快推进辖区药品智慧监管,研究制定相应建设规划并启动实施。如何利用好区块链这个“技术增量”,推进药品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产业发展,值得深入学习思考实践。
关键词:智慧药品;监管平台;评价模型;构建应用
引言
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的建成实现了国家药品监管应用系统的统一登录和实名留痕,为业务系统建立了场景式导航、统一门户、协同共享的集成平台。下一步,将以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为枢纽,强化整体联动、强化规范管理,规划全国一体化药品智慧监管体系,打造药品智慧监管全国“一张网”。
1当前基层药品监管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1.1基层监管力量无法满足
最初对双重监管工作的需求进行了衡量,自从前食品监察员、工业监察员、质量监察员、价格监察员、盐业监察员和知识产权监察员的多部门职能合并以来,初级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任务增加了四倍自基本市场管理局成立以来,每年大约收到3000份各级各类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药品管理法》,每年两次现场检查的最低标准,全年只有定期药品检查需要1800人。因此,面对一系列具体的环卫任务和明确的监管控制,当地居民往往感到不舒服,只能根据紧急和事先的原则来处理。因此,粮食安全和专门设备安全是地方一级风险频繁的监管领域,而药物管制,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山区的药物管制,则缺乏监督,较易出现监管“盲区”。
1.2基层人员药品监管能力
至于实力不强、能力落后的监管人员:目前,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98名工作人员中,只有9人接受了药品方面的专业培训,大部分基层监管人员是前工商中心的同志, 药物监督经验不足,全系统5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50%,老同事吸收新知识的速度通常较慢,无法满足药物监督的频率和质量要求。关于监管做法:少数核心人员的总体监督,大市场的概念不可靠,改革意识不强,思维方式传统除日常监督外,还需要根据上级的安排进行特殊的调整或实施。
2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设计思路
2.1平台定位
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是批准者和监管者进入国家药品监管机构系统的总体工作,目的是在整个网络范围内共享药品监管机构的业务和内部数据,消除药品监管机构的障碍,与国家权力机构的政府服务平台建立联系和数据共享,并为实现单一电子政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利用监管大数据对监管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有效控制和预防问题,实现全面的信息感知、准确的风险评估和业务智能支持,促进模型的改造和升级 促进进一步实施国家药品智慧监测平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各部门和直接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便利程度,切实实现审批和降低风险。国家药物智慧监测平台强调服务的相关性、效用和效率,收集大量数据,整合应用程序和信息共享,履行四项主要职能:多重整合大量数据,整合监管运作系统,加强监管和提供信息的共享。
2.2平台建设功能设计思路
国家药品智慧监测平台是政府对外事务处理系统的组成部分,是进入每一个案件处理系统的入口。操作处理系统显示在门户应用程序列表中,还可以侧重于每个操作系统的访问次数、访问源和操作系统数据统计。操作管理系统的初始条目可以隐藏,管理系统可以从门户无缝连接。国家智能药物监控平台为用户(包括监管者和系统管理员)提供了专用的个人空间,他们必须使用所有嵌入式业务系统执行单点登录功能。在单点登录后,用户可以通过操作授权访问相应的业务系统平台根据工作人员的角色对显示内容行使权限控制,提供独立友好的查看管理界面:①监控用户可以查看大屏幕显示信息、任务提示信息、信息发布记录、药品品种档案信息②管理用户可以分配管理员权限、调整组织信息、管理用户、管理栏目等。
2.3规范技术标准
目前,各个行业的数据块链都面临着不同链之间的数据交换问题。在药物管制领域,如果没有某种程度的技术标准管制,就会形成一种模式,使不同的公司选择不同的区块链,而多重区块链将长期共存。这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迫切需要为集团链制定基本的技术标准。
3智慧药品监管平台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建立智慧药品监管平台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建立智慧药品监管平台评价研究模型,对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推动信息化智慧监管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建立严谨、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智慧监管平台评价研究模型的前提。本文结合智慧药品监管平台的实际运行和发展情况,秉持智慧监管平台的宗旨:“标准明确、监管科学、资源共享”,构建了智慧药品监管平台的评价指标体系。在选取评价指标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独立性原则。各项指标之间应是相互独立的,指标之间要求没有交叉。(2)代表性原则。指标的选取要有代表性,主次清晰。(3)可及性原则。评价指标要结合当下实际情况,应具有可实现性。(4)统筹性原则。指标选取应针对各地医药行业信息化监管平台的运行情况,兼顾长期和短期目标。(5)实时性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动态变化选择有效的指标。
4基于模糊群决策的智慧药品监管平台评价模型的构建
评价指标的评分等级标准制定,评价指标的比较是模型构建的重点,本文首先通过语言变量的表示方式为评价指标制定不同的评价等级,自然语言变量的表示方式符合人们对定性评价指标的评价习惯,可以将定性指标分为“好”“中”“差”等不同的等级,针对不同的评价等级赋予不同的三角模糊数,进行定性指标的量化表示,便于模型求解。设定的主观评价指标权重和主观评价指标的语言变量及其对应的三角模糊数。
结束语
结合当下智慧药品监管平台实际运行情况,分析得到了影响智慧药品监管平台的四个因素:平台设计、信息资源、管理能力、风险防控。针对这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入分析得到各自的评价指标,再基于模糊群决策理论构建了智慧药品监管平台的评价模型,并进一步经算例验证了评价模型的可行性,确保了评价结果的科学、准确与公正。科学合理的评价有利于完善智慧药品监管平台,促进我国药品信息化监管的发展。随着相关药品监管政策的完善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于智慧药品监管平台的评价研究也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价指标体系,便于对智慧药品监管平台做出最科学、最准确的评价,促进医药行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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