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黑龙江省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研究

发表时间:2021/8/12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10期   作者:王建赢
[导读]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秸秆资源丰富,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具有天然资源禀赋。近年来,黑龙江省内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迅速,装机容量上升快
        王建赢
        黑龙江辰能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50000)
        摘要: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秸秆资源丰富,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具有天然资源禀赋。近年来,黑龙江省内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迅速,装机容量上升快,每年消耗大量农林废弃物,对农村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本文结合黑龙江省农林生物质资源及生物质发电现状,重点研究农林生物质发电面临问题及发展对策。
        关键词:农林废弃物利用;生物质发电;发展建议
         前言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光伏、风电、生物质等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农林生物质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随着2006年全国首台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国能单县生物发电厂的投入运营,我国农林生物质商业化能源化利用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黑龙江省在推动农林生物质能源化利用方面发展较为迅速,政府大力支持生物质直燃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投资,装机容量和发电量位于全国前列。
        1 黑龙江省农林废弃物资源量
《2020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黑龙江全省粮食产量7540.8万吨,其中,水稻、玉米和大豆分别为2896.2万吨、3646.6万吨和920.3万吨[1]。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黑龙江省粮食作物草谷比分别为:水稻0.97、玉米1.86、大豆1.70[2],按此计算全省农作物秸秆年产量约为11156.6万吨。
除粮食作物秸秆外,农业废弃物还有其他经济作物根茎,但受收集困难和不易燃烧因素影响,产量很小。林业资源方面,黑龙江省注重森林资源培育及休养生息,林区、林地管理严格,可收集的林业废弃物主要有枝丫柴、根片、树皮、松塔果壳等,但产量均有限。
目前,黑龙江省内运营的农林生物质电厂均以玉米秸秆、水稻秸秆为主要燃料,辅以水稻壳、枝丫柴、根片等小品种燃料来调节入炉燃料热值。
2 黑龙江省农林生物质发电现状
据统计,2014年至2020年黑龙江省发改委核准不同类型、容量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90个[3]。截至2020年底投入商业运营和完成并网项目56个,总装机容量162.88万千瓦。
2020年,黑龙江全省发电量1111.24亿千瓦时,农林生物质发64.52亿千瓦时,占比5.8%。按照1.4千克/千瓦时的燃料耗用量计算,年消耗农林废弃物可达900多万吨。
总体上,黑龙江省农林生物质发电从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均位于全国前列,从在建项目和审批数量上看,增速明显,预计“十四五”期间将成为全国装机容量和发电量最大的省份。
3 新时期农林生物质发电面临问题
农林生物质发电受制于燃料供应和技术特性,单机容量远远小于常规火电机组,目前国内主流装机均以30MW高温高压和40MW高温超高压参数为主,发电厂整体热效率较低。同时,因建设和运行成本较高,地区标杆电价无法覆盖企业运营成本,企业维持正常经营主要靠国家电价补贴和税费优惠政策。
3.1 宏观政策影响
3.1.1 国家政策影响
2020年10月21日,国家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补贴周期为82500小时。此补贴周期较各企业设计小时数大大缩短,将降低企业的整体收益。


2021年1月26日,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核减环境违法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与补贴资金政策直接挂钩。此要求将提高各企业的运营成本,同时增加补贴资金获取的不确定性。
3.1.2 省内秸秆政策影响
为保护黑土地和杜绝秸秆露天焚烧,2018年以来,黑龙江省政府出台年度秸秆综合利用方案,逐年提高秸秆还田利用比例,导致秸秆燃料化可收集量逐渐降低,收购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燃料保供的同时增加了企业营业成本。
3.2 市场竞争问题
2019年底,黑龙江全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99.98万千瓦,2020年新增62.9万千瓦,预计到2021年底全省总装机容量将达到300万千瓦,近两年项目投产速度明显加快,项目短期密集投产加剧了区域燃料市场供需关系失衡。如省内某市域内在役和在建机组总装机容量达30万千瓦,正常运营年消耗生物质燃料可达300万吨,区域内燃料可收集量无法满足需求,导致各企业跨区域远距离收购,燃料收购的量、价均不可控。
3.3 天气因素影响
黑龙江省2020年秋冬季遭受台风、暴雪等恶劣天气影响,秸秆大面积倒伏,打包机械作业受限,秸秆离田量较少;2021年春季连续降雪降雨,土地含水量大,打包机械无法作业,进入4月份,政府为了不影响春耕,允许部分地区限时焚烧秸秆,导致春季秸秆离田基本“颗粒无收”,严重影响了各生物质电厂的燃料保供。
3.4 补贴拖欠问题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国家先后出台《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划定专项资金支持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近年来,全国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规模快速扩大,而专项资金同比增幅较低,资金入不敷出,缺口逐渐扩大。目前,补贴资金拖欠已成为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普遍现象,导致各企业现金流压力较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
4 新形势下的行业发展建议
(一)积极推动转向热电联产
国家多部委先后下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关于开展“百个城镇”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各企业应把握国家有利政策,结合县域供暖需求,积极推动集中供暖替代县域散煤取暖,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二)深度挖潜提质增效能力
生物质发电行业虽然发展多年,但技术变革不大,发电厂热效率低。各企业一方面要结合自身燃料结构和机组特性,从提高上料设备可靠性、降低厂用电率、降低飞灰含碳量等方面入手,降低度电成本;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控等措施,降低非生产成本。
(三)健全燃料市场资源配置
生物质发电企业经过多年实践,逐渐摸索出经纪人制度、燃料验收关口前移、多元化收购等创新方法,取得了积极效果,但受制于农业生产方式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燃料收购困难和市场恶意竞争现象依然存在。在已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农林生物质发电企业需要进一步引导上游各市场主体建立高效的收储运体系,同时建立行业价格规范,避免恶意竞争,降低燃料收购压力。
(四)努力寻求政府政策支持
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一直大力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尤其是秸秆还田的肥料化利用方式,挤压了秸秆离田收储空间。省内各企业可以通过成立产业协会,积极向政府部门反应行业现状,争取政府合理政策支持,如在电厂周边划定离田区域、提高离田作业补贴、税费减免等,降低企业负担,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黑龙江省统计局.http://tjj.hlj.gov.cn/tjsj/tjgb/shgb/202104/t20210408_87125.html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s://www.ndrc.gov.cn/fggz/hjyzy/zyzhly/201512/t20151216_1135517.html
[3]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drc.hlj.gov.cn/col/col14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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