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正
温州市瓯海区环境监测站,浙江 温州 325000)
摘 要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主要分六方面:“人”,“机”,“料”,“法”、“环”、“测”,本文对质量管理六方面要点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以此进一步保证质量管理措施有效,保证结果准确。
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前言
质量管理工作是生态环境检测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能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有效。通常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内部会建立基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7-2017)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评审补充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对检测过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1.人员管理
1.1人员能力确认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需建立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的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明确人员的数量和能力能够满足监测任务的需要,尤其是从事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需经过能力确认后持证上岗。另外特殊岗位的关键技术人员需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具备生态环境监测相关专业知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授权签字人应掌握授权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与授权签字范围相适应的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
1.2 人员培训
时代迅速发展,监测技术不断变更,为保持监测人员生态环境监测的专业性,需要不断地对技术人员开展培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与监测机构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用。实施培训计划后应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主要结合培训的目的验证其有效性。培训有效性评价可针对每次培训进行评价,也可以针对某时间段,某领域的培训进行评价。最终通过培训达到预期目的,持续保持和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能力。
2.仪器设备管理
2.1 仪器设备的配备
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配齐包括现场测试和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制备、实验室分析及数据处理等监测工作各环节所需的仪器设备。
设备包括监测活动必需的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辅助设备等。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可采用租赁的方式满足业务需求,在租赁过程中租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纳入本机构的管理体系,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租赁事项(租用时间、使用权归属),并同一仪器设备不得在同一时期内被不同的监测机构同时租用。
2.2 仪器设备日常使用及维护
所有用于生态环境监测的对结果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及其软件实行标识管理,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贴上相应的仪器设备管理标识签,然后根据仪器状态,分别贴上相应标识: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 停用证(红色)。
仪器设备开机前后操作人员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更换干燥剂、通气、调温调湿、保持整洁等),以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应按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核查并记录,以确认设备状态能够满足监测工作要求。使用过程中应按操作规程或说明书进行操作并登记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仪器设备长期不用时,应定期开机,进行维护性运行,正常情况下每月至少一次(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当仪器出现异常情况或故障时,应记录相关情况报仪器厂家技术人员维修。
2.3 仪器量值溯源管理
为对监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监测结果的可溯源性。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仪器设备必须定期检定,具有《检定证书》,未列入目录中仪器可送第三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无法进行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或无法溯源到国家基准的仪器设备,可通过内部校准。仪器设备(包括用于采样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定或校准等方式,在取得检定/校准证书后,应对检定或校准结果进行分析和确认,以证明其能满足相应监测技术要求。
为保证测量仪器设备量值的稳定性,减少由于各种意外所造成的负面影响,需要在两次检定/校准期间对仪器设备开展期间核查。期间核查的方式包括使用标准物质核查、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设备比对、实验室之间的设备比对、使用同一指标不同监测方法进行检查等。
3.消耗性材料管理
3.1 供应商管理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对影响监测质量的重要消耗品、耗材供应商和服务提供者进行评价,保存评价的记录并定期评价供应商的服务质量、供应品的质量,定期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单。评估的内容包括:各供方同类材料、仪器设备的性能比较;各服务方和供应方的质量保证、服务能力;性价比;其他用户的使用信息反馈等。优先选择长期提供优质服务且产品质量长期稳定的且具有高水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 消耗性材料质量验收管理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根据自身需求,对需要控制的供应品进行有效控制,尤其是直接影响监测结果或监测标准方法中有明确要求的,需在新购置后开展消耗性材料验收工作,对耗材的规格、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包装、数量等进行符合性检查。
质量管理有关科室需编制重要的耗材目录,对重要耗材严格控制,定期与分析人员一同开展消耗性材料质量检测,确认耗材满足监测标准方法中的要求。例如:水质氨氮项目试剂空白的吸光度应不超过0.030(10mm比色皿);实验室用水的质量应符合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要求,根据实验工作的不同要求选用不同等级的水。一级水用于有严格要求的分析试验,包括对颗粒有要求的试验,如高效液相色谱分析用水,二级水用于无机痕量分析等试验,如原子吸收光谱分析用水,三级水用于一般化学分析试验。
4.体系文件管理
4.1 文件受控管理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将其制定成文件,一般可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与原始记录表格等。质量手册是本机构的纲领性文件,其中阐明本机构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各管理要素的要求等。程序文件主要描述如何具体实施管理要素及在实施过程中各岗位的职责分工。作业指导书是用以指导某个具体过程、描述事物形成的技术性细节的可操作性文件。原始记录表格主要包括管理记录表格、监测记录表格、报告/报表样式等。
监测机构应对所有的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有效的受控管理,明确文件的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和废止,定期对文件进行审查或有效性确认,防止使用无效、作废的文件。
4.2 方法验证/确认管理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对标准方法进行验证。通过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精密度、线性范围、平行样相对偏差、检出限等,验证本机构的人员、设备和环境等因素是否具备监测能力,是否满足标准方法的要求。生态监测机构可参考《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中的技术指南,编制方法验证报告。如需方法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才能开展。
非标准方法在使用前,应进行确认,确认过程和确认指标与标准方法验证管理类似,主要涉及结果准确性、精密度、线性范围、平行样偏差、检出限等,最终给出是否满足预期用途的声明,提交至不少于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进行审定。
5.环境管理
5.1 场地要求及内务管理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有合法的工作场所,可自有产权也可租用他人场地使用,但必须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场地需满足监测活动要求,对监测区域以及互有影响的相关项目的监测分析场所予以有效隔离并控制人员的进出,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实验区域进行合理分区,并明示其具体功能,应按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设置独立的样品制备、存贮与检测分析场所。根据区域功能和相关控制要求,配置排风、防尘、避震和温湿度控制设备或设施。保持地面、桌面、仪器设备表面的整洁和各种仪器、设备、器皿的有序放置,经常打扫、整理实验室。
5.2 环境条件控制管理
监测标准方法中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应监控环境条件,对温度和湿度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当环境条件不利于监测开展时,应停止监测活动。例如,天平室设置防震、防尘、防对流空气设施;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干燥、洁净、通风、阴凉、避光的房间,固体试剂与酸类、有机类液体试剂隔离存放;标准溶液和标准物质的储存标准物质管理要求;危化品储存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无特殊要求时,工作环境的温度宜维持在16℃-26℃,相对湿度宜维持在30%-60%。
6.监测过程质量管理
6.1 质控措施管理
在监测过程中应采取多样化的质控措施来保证监测结果准确、有效。质控措施主要包括全程序空白值测定、实验室空白值测定、实验室平行样测定、全程序平行样测定、校准曲线绘制、标准物质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性监测、保存样品留样再监测、机构内部比对、机构间能力验证等方式。当采取的质控措施不能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应系统地分析原因,采取适宜的纠正措施,并通过试验来验证是否纠正到位。
6.2 不符合项管理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不符合并对其进行有效处理,同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消除或预防产生不符合及潜在不符合的因素,防止不符合的再度发生,减少不符合发生的可能性,实现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对不符合工作的纠正效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均需进行跟踪验证。当不符合可能影响监测数据和结果时,应通知客户,并取消不符合时所产生相关结果。
7.结束语
“人”,“机”,“料”,“法”、“环”、“测”分别代表“人员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消耗性材料管理”、“体系文件管理”、“环境管理”、“监测过程质量管理”,本文从上述六方面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有关质量管理要点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和意见,以此提升机构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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