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8/13   来源:《现代中小学教育》2021年8月上   作者:王玉庆
[导读] 今后,中小学生的法律观念的强弱、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现阶段,法治教育在各中小学校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但长效法治教育机制仍待增强。学生整体法治意识不高、法治观念不强、缺乏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法治信仰淡薄,法治教育并没有成为学校的正规课程,不仅客观上限制了中小学学生对法律的兴趣,而且间接降低了学生们学法的主动性。

青海省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东村逸夫学校   王玉庆

摘要:今后,中小学生的法律观念的强弱、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现阶段,法治教育在各中小学校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但长效法治教育机制仍待增强。学生整体法治意识不高、法治观念不强、缺乏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法治信仰淡薄,法治教育并没有成为学校的正规课程,不仅客观上限制了中小学学生对法律的兴趣,而且间接降低了学生们学法的主动性。学习能力强是在校学生共同的特点,研究中小学法治教育对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学生应有的法律知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小学;法治教育;问题;对策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因此,学校要认真开展法治教育,使中小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法治课程是中小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非常重要。当前,虽然中小学法治教育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距离目标还较远,还需要积极探索,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质量。本文针对中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探讨提高中小学法治教育质量的有效策略。
        一、中小学法治教育出现的问题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手机、电脑等网络设备对中小学生而言不再陌生,中小学生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网络媒介获取自己想要的各类信息。社会的发展开拓广大中小学生的眼界的同时,也会向他们传递一些不良信息,进而影响其身心发育,甚至使他们误入歧途。由于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不完善,学生法制观念淡薄,青少年受不良影响,犯罪事件频发。究其原因很多,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中小学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缺少足够的重视,受传统教育、现实教学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中小学校即使开设了相关法律课程也只是形式上的教育,应试教育体制下,唯学生成绩论在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中仍起主导作用。应试教育思想根深蒂固,不仅严重制约了法治教育的开展,也会使部分学校在进行法治教育工作时,为完成目标考核以及升学率的大事而敷衍了事。在大多数学生心里,文化课的成绩才是影响升学和课业的关键,老师、家长只关注学生在校的学习成绩,往往忽视了学生法治观念、道德修养的提升。传统教育思想模式下的教育理念极其片面,不仅影响学生们的全面发展,而且对社会法治建设也会带来诸多负面的影响。应试教育在学习评价机制上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唯分数论,对家庭、社会而言,只有考上好大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栋梁之才,学校是否开展法治教育,自身法律知识水平的高低似乎并不重要。生活中,法盲的优等生、高分低能儿,已屡见不鲜,加强各小学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律修养,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之路。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国民的参与,国民参与的基础在于各中小学生,把法治、教育、治校统筹结合,以依法治国为契机,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中国法治的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2.中小学法治教育缺乏课时保障
        学校实施法治教育,仅仅依靠零散的知识讲解是不够的,必须保障在校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学习。目前,各级中小学在开展法治教育教学的过程中,给予课堂时间不足。无固定的课程安排,在每季度的课表中,没有安排法治教育课;在每学期教学活动安排中无明确法治教育的计划,即使有安排,但在实际教学活动中不能落实,只是作为形式上的摆设。


没有明确的教学思路,多数学校开设的法治课往往是短线突击,在开学时进行一次法治讲座作为任务完成。时间有限的法治教育,也会被其他各类重要课程挤占,法治教育只能成为教学活动中的一个点缀。学习法律的时间在学校尚且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更不能寄希望于课下同学们的自学。在我国,绝大多数的家长依然对法治教育的认知仍停留在学法、懂法、用法之外,仍唯文化课知识是求,中小生除课堂之外,等着他们的还有诸多的补习班,家长更不会为了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而专门寻找开设法治教育课培训班。
        二、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对策
        1.建立规范的法治教育教学体制
        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之所以缺乏系统的规划,是因为与现行的教育体制不完善有很大关系。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法治教育应加大领导和监督力度,要求各中小学校建立完备法治教育体系。
        (1)在各级中小学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针对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特点和规律开展专业的研究。研究机构要根据教育实情,研究各年级段的法治教学情况,制定相应的法治教育目标,统一教学内容与形式,领导、监督法治教学教材的编写工作。
        (2)教育部门在各级中小学法治教学研究机构设立专门的督察小组,加强对各级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管,确保机构配置、教学经费等方面的工作落实。
        (3)中小学法治教育,要有通晓法律、热爱教育事业的师资队伍。各级中小学校要配置专职的法治教员或法治副校长,明确编制,设定岗位,专人专责,并严格准入资格和条件,最重要的是要具备专业、系统的法律和教师资格。教育部门应加强与高等法学院校的联系,招聘符合条件的法学毕业生以充实教师队伍。
        2.整合社会资源,合力开展法治教育
        对中小学生实施法律教育,离不开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支持,要充分借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这项工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形成合力,使每个学生的法治教育在学校有人关心,在社会有人指点,提高在校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
        在我国,对国民开展法治教育是司法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应积极参与中小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离不开司法、教育部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学校落实该项工作,必须严格依法从教,依法治校,成为社会遵纪守法的典范。因此,应该在教育体制上尝试改革,理顺学校与行政部门、学校与司法部门的关系,设立专门法治教学机构,加强法治教育的正式性和权威性。学校要建立法治副校长和专职法治辅导员制度,配合教育、司法行政人员开展法治教育情况检查,学校要配合司法机关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教育过程中遇到的纠纷,处理好学生违纪违法等相关法律问题,提高依法教学能力,规范依法教学行为。
        综上所述,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现状并不是很乐观,相关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者要共同努力,积极采取行动来改变这一现状,不断提高法治课程教学质量,不仅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让学生形成法治意识,成为具有法治理念的有责任的新时代公民。
参考文献
[1]邹楠.新形势下对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若干思考[J].思想政治课研究,2018(04).
[2]徐辉.中小学法治教育地方课程改革的设计及实施[J].教育研究,2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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