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融合与智慧消防基础数据库构建

发表时间:2021/8/16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1年8期   作者:华晏东
[导读] 搭建全市统一的“消防数据中心”,逐步、汇集各方面消防数据资源,最终建成全市“消防数据云”。
        华晏东
        云南省昆明市  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650399
         (一)建设统一的消防数据中心
        搭建全市统一的“消防数据中心”,逐步、汇集各方面消防数据资源,最终建成全市“消防数据云”。
        数据资源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汇聚和采集:一是全面整合“一体化” 等消防信息系统已有数据;二是全面整合共享公安机关相关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三是积极共享政府信息中心、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和相关行业部门数据;四是全面挖掘、汇聚互联网相关数据。
        (二)数据管理
        1、    规范数据采集汇聚方式
        对消防信息系统已有数据资源要加强监管,确保信息数据真实、准确、鲜活,同时积极推广移动应用和物网、传感器等技术,逐步实现数据采集智能化、标准化、便捷化。通过主动协调、协作服务、共建共享等方式,调用、抽取政府信息中心、公安机关、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已有数据资源。加强与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沟通协调,通过交换或者购买方式获取互联网数据资源。汇聚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社区警务平台消防模块、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统、石化企业DCS等信息系统数据,实时采集各类系统中的火灾隐患数据。各类信息数据应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通过转换、清洗以后,最终汇入“消防数据中心”,并按照全市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共享目录,提供关联共享和综合应用。
        2、    实现数据资源标准化管理
        社会化消防大数据安全治理平台数据资源数据项定义应当遵循公安部、部消防局基础数据元标准管理规范。依托“大数据标准化管理平台”,提供的数据元查询检索、数据建库、标准符合性检测等服务,逐步构建由数据资源目录、服务资源目录、信息元数据目录等构成的消防大数据资源标准化管理体系。
        3、    提高数据可视化水平
        消防指挥中心要升级改造显示大屏等硬件设施,实现各类可用消防资源、火灾风险防控研判预警、灭火救援指挥调度等实时信息动态上屏显示。要充分共享公安PGIS、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及互联网地理信息数据资源,搭建消防地理信息应用支撑平台,继续推进消防机构、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执勤车辆、药剂装备、灾害地点、消防资源、视频监控、地下管线等信息资源上图标注,实现基于地理信息的可视化指挥调度、消防业务可视化分析研判等功能。
        (三)数据库构建
        全面采集各类消防基础数据,优化、汇聚整合既有消防业务系统数据,共享集成应用政府各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公安专业数据、社会单位基础数据、互联网数据等数据,建成为防火业务提供支撑的各类数据库。
1、单位信息数据库
        (1)社会单位基础信息。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级、二级、三 级)、一般单位。

采集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单位类别、组织机 构代码、单位电话、所在建筑名称、单位所在层数、消防设施配置、员工人数、单位平面图等信息。涉及易燃易爆单位的,还需记录生产工艺、所涉危险品等特有数据。
        (2)消防从业单位基础信息。包括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保、评估单位等。采集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组 织代码、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等。
2、建筑信息数据库
        纳入监管范围的所有建(构)筑物。采集内容包括:建筑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筑类别、建筑结构、 耐火等级、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检测单位名称等。
3、消防管理和从业人员数据库
        (1)消防监管人员信息。包括消防监管人员信息,包括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公安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员信息,消防机构监督检查人员, 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民警、社区民警,消防文员,网格长及网格员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监管单位等相关监管信息。
        (2)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采集内容包括:姓名、所属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持证情况、培训证书编号、接受培训记录、消防行政处罚情况等。
        (3)消防从业单位人员信息。包括消防设计、监理、施工人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保人员。采集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基础数据,各项培训考试成绩、复训情况、挂靠单位情况;消防工程人员从业情况,责任反查情况,成功案列。
4、动态监管数据库
        (1)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数据。包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火灾隐 患及整改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采集内容包括:单位消防工作组织、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保、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情况、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情况;
        (2)消防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数据。包括单位自查,政府、行业主 管部门、消防机构、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 行为及火灾隐患。所需数据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社区警务平台消防 模块中提取。采集内容包括:检查时间、火灾隐患情况、检查人员、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宣传次数。
        (3)行政处罚信息。包括消防机构、派出所依法办理的各类简易处 罚、一般行政处罚(含警告、罚款、三停、拘留、刑事等)。采集内容 包括:被处罚主体、处罚案由、作出处罚时间、处罚类别、执行情况等。
        (4)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数据。包括消防机构对消防设计、施工、监 理、检测、维保等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办理的行政处罚信息。采集内容包括:被处罚主体、处罚案由、作出处罚时间、累计处罚次数等。
5、火灾警情数据库
        (1)消防接处警基础数据。包括火灾基础信息,如时间、地点、报 警人、燃烧物质、过火面积、出动警力、附近水源、道路交通、发生 火灾时人员的逃生情况等,可从接处警平台(火场文书)综合获取,并关 联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
        (2)火灾调查信息。包括火灾现场基本情况、火灾隐患、火灾原因 以及火灾调查防消结合、火文事故行政处罚、消防“两罪”立案查处 等,可从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增添相应数据项获取。需采集的数据:火灾 现场气象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作情况、消防组织运作情况、现场火 文隐患情况、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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