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讯问语言运用研究

发表时间:2021/8/16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1年8期   作者:吕聪浩
[导读] 讯问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语言, 它是侦查讯问过程的主要载体。

        吕聪浩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
        摘要:讯问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语言, 它是侦查讯问过程的主要载体。在讯问过程中, 侦查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如何, 直接影响讯问的效果。侦查人员提高讯问语言技巧运用的自觉性, 并运用讯问语言促使讯问活动顺利进行, 是提高讯问水平的重要方面。因此, 运用讯问语言的水平高低, 在讯问中具有特殊的意义。
        关键词:侦查讯问;语言运用;特点;要求
        讯问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语言, 它是侦查讯问过程的主要载体。语言是指人类所特有的用来表达意思、交流思想的工具, 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讯问语言是侦查人员在询问时,为了准确表达讯问意图,实现讯问目的,对犯罪嫌疑人传递信息、施加影响的载体和工具。侦查人员正是通过讯问语言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思想交流, 达到讯问目标的。在讯问过程中, 侦查人员的语言运用能力如何, 直接影响讯问的效果。因此, 提高侦查人员运用讯问语言的能力, 并运用讯问语言技巧促使讯问活动顺利进行, 是提高讯问水平的重要方面。
1讯问语言研究概况
        在侦查讯问学的研究中,侦查讯问语言的研究是其中重要的部分,包括了静态研究和动态研究以及作为工具的社会语言的功能研究。
1.1讯问语言静态研究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主要针对讯问语言的特征、分类以及提问方法方面的探索。这阶段的研究成果很多都属于开拓性的,也有专著较为系统地论述了侦查讯问语言的概念、作用、特点以及提问方法。然而此阶段的研究主要是归纳较抽象的、笼统的特点和原则,对于语言运用的技巧方法多是经验总结。
1.2讯问语言动态研究
        主要集中在侦查人员的提问方法技巧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应答的研究,同时对侦查讯问中 的非言语研究掀起了一个高潮,成果颇为丰硕。而对于讯问中非言语研究的瓶颈在于:一是大多数研究主要是借鉴国外的非言语研究成果,如何应用于我国侦查讯问实践尚待探索;二是对于讯问中的非言语研究缺乏实验和实证研究。
1.3讯问语言作为工具的研究
        现阶段,随着学界对侦查讯问学研究的深入,讯问语言的研究也拓宽了研究领域,在更为深入的层面进行了探索:一是汲取了许多学科的营养,诸如法学、社会学、心理学、哲学等,拓宽了视野,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如将行为科学技术应用到讯问中,诸如面部表情识别技术、眼动监测技术、认知询问法等等;二是随着法制的健全以及人权保障的呼声越来越高,学界开始关注侦查讯问语言的规范性问题,有学者对警察讯问话语进行了批判性的研究,同时也注重了讯问话语中的人权保障。
        总体来说,在我国,对侦查讯问语言的研究还是一个比较年轻的领域,研究深度不够,没有形成系统,缺乏在法律的视角下对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语言的分析和规制。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存在重原则的抽象,轻客观的描述,没有或很少借鉴当今语言学界有着重大影响的语言研究成果,不使用或很少使用语料作为研究的基础。
2讯问语言的特点
        讯问的本质是一种语言交际活动,它是对侦查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语言交际中抽象、概括出来的通用符号系统,是他们相互之间进行交际、思维的工具,最终形成了侦查讯问语言体系。在侦查讯问活动中,不管是什么样的语言(确定性的、不确定性的,有声的、无声的,震慑性的、感召性的,肢体的、非肢体的等)都要通过一定的表现形式传达出来,都要选取不同的表达方式。所以讯问语言的表达方式应该成为划分讯问语言特点的根本标准。
2.1确定性语言和隐晦性语言
        确定性语言指侦查人员在进行讯问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明确肯定的表述,是讯问语言的主要风格特征之一。确定性语言使用的前提是侦查人员对于犯罪事实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这类语言的使用要求侦查人员力求做到精确周密,防止矛盾和疏漏。如“你不会忘记那一把斧头吧”、“现场为什么有你的指纹”等。但是侦查人员并不是对犯罪事实有足够充分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深入的了解,就需要有隐晦性的语言来提高侦查人员的语言表达效率。如“你的事没说清楚,现在给你一个机会,把那事儿说说吧。”这句话里所包含的重要信息“那事儿”就是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又如“你家阁楼上那一沓一沓的东西是哪来的?”这句问话虽然指向性很明确,但“一沓一沓的东西”的描述则比较隐晦。可见,隐晦性用语的好处就是虽然表达不具体,但内涵丰富,在案情尚不十分明朗的情况下,这种泛化问话可起到开放问题的效果。可见,有时用概念意义较为隐晦的词可以使讯问语言更灵活,适应性更强。一般情况下,讯问开始时往往是隐晦性的表述,侦查人员进行追讯时则将问题明确化、精确化,如涉及作案工具、被害人伤情、赃物特征、数量等问题需要确定性的问话。
2.2强硬性语言和含蓄性语言
        在讯问中,为了打消嫌疑人的气焰,或为了营造讯问的高压态势,或为了配合某种讯问策略方法的运用,需要侦查人员态度和语言上都表现出强硬,也体现讯问执法活动的权威和庄重。然而强硬的语言由于意义具体、表达直接有时甚至有些刺耳,并不适用所有的对象, 尤其是那些自尊心强、有文化、有社会地位的嫌疑人,不妨含蓄委婉一些。相对“把你贪污(杀人、强奸)的事说说清楚”这样的问话,此时如委婉表达效果更好:“你老来失节,干出了与你多年党龄不相符的事情,太可惜了。”后者用委婉之词加以烘托或暗示,让人思而得之,而且越揣摩,似乎含义越深越多,因而也就越具有感染力。
2.3直接性语言和灵活性语言
        侦查讯问语言既要阐明事实、说法释理,又要动情兴感,具有很强的务实性,通常情况下需要平实无华的直言风格,满足易懂的特点。从侦查活动的形式上看,双方处于一种直接的对抗和僵持状态中。侦查人员想通过讯问获得更多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相关信息,而犯罪嫌疑人极力掩盖其犯罪行径。除了少数犯罪嫌疑人会主动交代案情外,多数犯罪嫌疑人都会不同程度地“撒谎”,侦查人员的工作就是运用各种讯问措施来“撬开”犯罪嫌疑人的嘴,而这些讯问措施又是借助讯问语言来具体地实施。然而,有一些问话出于讯问策略方法的需要不便于直言表达,需要绕圈子,目的在于试探嫌疑人的防御能力、态度以及心理状态,同时可以掩护侦查人员掌握证据的多少。在选择讯问语言时,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理解接受能力,反思表达能力,要尽量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采用通俗语,要灵活地把诸如“前科”、“责任能力”、“直接故意”等法律语言翻译成通俗语等。此外,还要求侦查讯问人员要时刻保持头脑的清醒,高度关注讯问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讯问中去,否则极其容易被犯罪嫌疑人绕进去,最后造成讯问工作的被动不利。
        侦查人员语言的特点要取决于当时的言语环境,侦查讯问语言的实用性功能决定了在讯问实务中它不是单一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形式并存的辩证关系。侦查讯问语言的法律性决定了侦查人员在注重技巧性的同时,还需在法律的框架下完成其功能使命。
3讯问语言运用的要求
        侦查人员面对的案件、面对的犯罪嫌疑人形形色色,千差万别。侦查实践中的情况要比理论上复杂得多。在侦查讯问中,应该注重通过各种理论学习,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善于总结出不同类型案件的一般讯问方法、理论,得出一般规律,对讯问中经常遇到的难点问题作专题研究,找出对策。
3.1侦查讯问语言应有逻辑性
        侦查讯问人员在讯问时语言最忌空洞无物, 华而不实, 废话连篇。 “言之有理, 持之有据”, 是对侦查讯问语言人员的起码要求。在对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行业背景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在语言词句的表达上也会应因人而异。但侦查讯问语言应该表达的是真情实感, 没有真情实感就不要开口讲话。

对于涉及案件定性的关键情节或证据,甚至要字斟句酌,这样的讯问方式才能保证语言的逻辑性更强,更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更加可靠、客观。
3.2侦查讯问语言应有条理性
        侦查讯问人员的讯问语言应经过精心设计, 对案件中的问题, 先问什么, 后问什么, 怎样问法, 犯罪嫌疑人可能怎样回答, 是否要使用证据, 怎样使用证据等问题, 作通盘考虑, 而不是东拉西扯, 语无伦次, 令人生厌。成功的讯问能够使侦查讯问工作事半功倍,掌握必要的讯问技巧对顺利开展和推进侦查讯问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从接受案件的那一刻起,侦查人员就应该不断思考,自己面对是什么性质案件,面对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有无前科、性格如何、具有什么样的心理特点等,具体案件的突破点在哪里,讯问的重点在哪里,设计怎样的闭合式提问才能使讯问顺利进行,怎样提问才能让犯罪嫌疑人更好地交代案情,设计什么样的开放式提问才可以使犯罪嫌疑人讲出与客观事实相符的答案等。并以侦查讯问前准备为基础,在内心模拟演练与犯罪嫌疑人的问答,理清讯问思路,找出讯问重点,从而顺利完成讯问工作。
3.3侦查讯问语言应有情理性
        侦查讯问人员讲话要力求生动有趣, 饱含真情。侦查讯问人员的语言要清晰流畅,而不要吐字含混不清, 音量应力求适中, 速度也应快慢适度。高超的语言艺术的获得绝非一日之功, 需要经过长期的磨炼。侦查讯问人员的工作绝大部分是靠语言来实现的。因此,侦查讯问人员提高自己的语言艺术, 是提高讯问工作水平的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不同性质的案件,不同性格、年龄、性别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不同的思维习惯和表述模式。提问方式合法规范是确保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真实性的重要前提[11]。在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在熟悉基本的提问的基础上,应根据具体案情尝试不同的提问方法。讯问的终极目标是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案情,需要在观察临场情况、分析其心理、把握讯问进程等方面的基础上,对闭合式与开放式问题进行及时调整,使讯问朝着有利于案件侦破的方向上发展,才会使讯问更有效果。
4讯问语言的运用技巧
        讯问语言是讯问方法、讯问策略的直接体现,它是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交流的主要媒介,是与犯罪嫌疑人建立心理联系的基础,能够以此营造和建立起良好的讯问氛围,为接下来讯问工作的深入展开提供便利。任何一种讯问方案与构想的实施都离不开讯问言语的表达,讯问语言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影响的主要方法,被讯问人通过对讯问人员言语的理解,接收信息,引起被讯问人的思维、情绪、情感、意志等一系列心理活动,进而导致态度和行为的转变。”
4.1正确选用讯问语言类型
        讯问是一种特殊的语言交流活动,讯问语言的使用既要受到法律和证据材料的制约,又要考虑到具体的案情、案件性质、掌握证据材料的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对讯问的态度、对问题的接受和理解能力以及具体的讯问策略和方法等因素。因此侦查讯问人员要因地制宜、因时施策,选用正确的讯问语言。
        正确的讯问语言可能是一种,也可能是不同讯问语言的组合。讯问不同年龄、性别的犯罪嫌疑人, 选择不同的语言方式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 深知讯问的结果对自己将意味着什么, 因而会产生一系列激烈而复杂的心理活动, 常见的有拒供心理和供述心理。但在讯问不同阶段, 受到讯问人员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讯问语言方式的影响, 犯罪嫌疑人的拒供心理会向供述心理转化。所以讯问人员在讯问过程中, 针对不同年龄 、性别的犯罪嫌疑人, 应选择不同的语言类型。在讯问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讯问语言类型, 对讯问的效果影响是很大的。
4.2讲话要有针对性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不同问题或者讯问不同的犯罪嫌疑人,不能不假思索地全部照搬“空话”、“套话”式的讯问语言和讯问方式,否则讯问人员只能是泛泛地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样的话根本不会触动犯罪嫌疑人的思想。犯罪嫌疑人听得多了,就不会放在心上,甚至能揣摩出讯问人员下一步的措施或者判断出讯问人员是否真的掌握了证据。讯问人员讲这样的话讲得多了也会形成一种思维疲劳,不仅不利于讯问技巧的提升,还会加强讯问人员对该工作的反感。讯问中, 讯问人员宜语言严谨 、简练, 要注意逻辑性, 要注意语言的启发性;讲政策、讲法律时, 要注意政策、法律的感召力、鼓动性;讯问空当, 与犯罪嫌疑人谈天、拉家常时, 要注意语言的亲切性;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 讲了“大话”、“假话 ”, 犯了错误, 性质严重, 讯问人员提出批评、指正时, 要有震慑力;犯罪嫌疑人所犯错误属无意或无关大局时, 讯问人员点到而已, 留有余地, 让犯罪嫌疑人思考, 自己改正。
4.3察言观色,分析心理状况
        通过讯问对象的各种表情、神态、姿势都可以反映出其心理状况, 比如通过眼光的接触可以观察出嫌疑人的反应,另外可以通过其肢体语言等信息来反映对象的心里动态过程。比如,从开始的言辞激烈到软弱无力是自知理亏的表现;对象出现坐立不安,低头沉思,要求抽烟,是准备开始交代问题了;对象面部肌肉抽搐、紧张、不正常是自己的谎言无法解释的表现。
        对于“畏罪型”的讯问对象,采取情理交融,循循善诱的策略。这类对象犯罪后,有一种负罪感,但同时顾及交代罪行后,怕受到刑事的处罚,或怕遭到家人的冷落,或怕在熟人面前没面子、抬不起头,而不敢交代。对这类对象的发问,避免用生硬、刺激性语言,要从为其家人着想、为其现实着想、为其前途着想的角度,运用亲情的力量、政策的规定,进行引导,采用情理结合的发问方式。
4.4讯问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要注意配合使用非言语的讯问因素
        侦查讯问人员根据案件情况,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和心理状态,对其进行进行思想、政策、法律、形势与前途教育,纠正其错误认识,启迪其正确的情感。但在具体的实践中,犯罪嫌疑人会有对抗讯问的意志,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闭口不谈,或者答非所问,无中生有混淆视听。在这种情况下,讯问人员可在讯问过程中配合使用非言语的讯问因素来察言观色,分析其心理特征。
        侦查讯问人员通过自己的手势、表情、体态、空间位置等符号系统来传达一定的意思。手势可以把一个问题阐释的更加生动具体,增强感召力。讯问人员的坐姿、立姿、走姿、表情语等都可以有效地控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促使其心理防线的崩溃。通过眼光的接触可以观察出嫌疑人的反应,另外可以通过自身的肢体语言等信息来反映对象的心理动态过程。比如,从开始的言辞激烈到软弱无力是自知理亏的表现;对象出现坐立不安,低头沉思是准备开始交代问题了;对象面部肌肉抽搐、紧张、不正常是自己的谎言无法解释的表现。除此之外,讯问室的空间位置选择与布置(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距离、灯光、桌椅、墙壁颜色、音效等)都可以作为辅助讯问语言发挥效用的重要因素。
5小结
        综上所述,在牢固掌握各种讯问语言特点及其运用技巧的基础上,针对犯罪嫌疑人的不同类型,采取与之相适应的讯问语言,讯问语言要注意掌握分寸,要进退自如,讯问人员要在不违反法律、政策的前提下,模糊处理这类问题,充分合理利用政策、法律留给其的自由裁量空间。更有利于促进犯罪嫌疑人的教育转化与合法权益保障,对于保障讯问工作质量、扩大讯问成果方面也非常有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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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曾范敬. 警察讯问话语批评分析[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博士论文,2011.


作者简介:吕聪浩(1996-),男,河北石家庄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司法鉴定、诉讼法学研究工作。E-mail:lvconghao11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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