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现状及对策

发表时间:2021/8/16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1年8期   作者:孙龙 赵海洋
[导读] 用电检查是用电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其中,在查处群众用电行为过程中,偷电、违约是用电检查的难点和重点。
        孙龙  赵海洋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供电公司  辽宁营口 115100
        摘要:用电检查是用电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其中,在查处群众用电行为过程中,偷电、违约是用电检查的难点和重点。但是,就目前检查的窃电和失电而言,受影响的因素相对较多。因此,在用电的检查和管理中,还会出现更多的问题,相关技术人员一定要分析主要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规避主要问题,提高用电服务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用电检查;窃电;违约用电;管理现状;对策
        1用电检查
        窃电和违约行为的出现,导致国家电力资源严重流失,严重危害社会和企业的经济利益,这是电力检查的重点内容。作为用户与供电企业有效沟通的关键途径之一,供电企业通过对供电机械设备和输电机械设备的检查,可以有效保障国家用电的安全畅通,有效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避免泄漏和机械设备损坏,从而更好地保障国家用电安全。
        2存在的问题
        2.1检查窃电与违约用电的模式相对较少
        查窃电、查违约的管理模式比较陈旧,以人工检查为主。因此,工作过程中经常出现漏洞。这样的漏洞,将给窃电、违规用电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对窃电和违约行为的检查相对较少,频率也不高。主要原因是检查电气设备需要较长的时间,导致检查电气设备的活动间隔较长。如果一些用电设备出现问题,不能在第一时间处理,将导致国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2供电方式合理性较低
        在电力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供电方式的选择没有得到重视,详细的设计思路也不明确。另外,供电线路的合理性能相对较低,在高压供电管理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在电力系统管理中,没有安装高性能的安全预警系统,导致窃电和违约事件频发。这种现象无法得到更好的控制和管理,严重影响了供电的安全稳定。
        2.3处罚力度不够,电力安全意识不强
        在用电检查过程中,企业没有对违规用电者加大处罚力度。当这些问题出现时,没有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用电观念,没有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在用电管理过程中,电力企业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处罚机制,市场上各机构的合作能力较弱,导致违法行为猖獗;在考核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在电力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完善的验收管理工作模式。在电力管理过程中,管理质量和效率低下。主要原因是:没有严格的管理模式,没有办法采用先进的用电检查模式,在抄表、查表时及时发现用户的非法用电情况;在抄表、验表、接表过程中,员工没有正确的观念和意识,没有运用合理、科学的管理模式开展管控工作,制约了电力企业的快速发展;用户不了解窃电和违约的危害性。电力企业不公开窃电和违约的危害性。要引导电力用户增强规范用电意识。
        3窃电与违约用电防范管理的优化路径
        3.1窃电与违约用电防范管理的优化措施
        一是完善基础档案,及时更新用户信息,做到知己知彼;二是增加底层一线窃电和违约人员,积极引入新设备、新技术,特别是多功能窃电和违约防备管理的高新技术产品;三是严格落实窃电和违约防备管理规范化训练机制,构建科学、全面、实用的训练课程体系。同时,举行各级防备和治理窃电、违约事务技术比赛,扩大宣扬;第四,合并优化窃电和违约防备管理全过程形式,提高全过程效率。对于报警收据作为第三方的证人,考虑使用报警呼叫截屏替代,或许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只将报警收据作为附加依据,不再作为不可避免的因素。
        3.2选用合理科学的电源管理形式
        在用电管理中,假如使用不当的管理形式,很容易导致用户之间发生抵触,如果发生抵触,不仅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还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因而,我们需求选用一种更加合理、科学的权利管理形式。

例如,智能电表可以用来监测用户的用电量。在实践施行用电管理时,相关人员需求穿制服,进屋检查时需求及时出示证件。假如用户回绝,就不能与其产生正面抵触,并将有关规定和事项奉告用户,以便其积极合作检查工作。
        3.3窃电及防失电管理系统核心架构
        “一个中心”是指构建防备窃电和违约的现代管理体系,即系统性的统筹规划,以一体化的思维形式进行顶层规划,形成表里互联、信息流转有序、效果显著的防备窃电和违约管理渠道。
         “双向互动”是指窃电与失电防备管理体系中“战略机制”和“点评反应机制”的双向效果。在逻辑上,战略机制是点评反应机制的目标,即点评反应机制的对象是战略机制的有效性;点评反应机制是战略机制的质量保证,即点评反应机制的及时性和科学性是战略机制优化的关键。
        3.4完善用电营销监管
        加强对电力员工的法制教育和职责教育,加大对营销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各环节间监督制约作用,堵塞漏洞,不给窃电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3.5依法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供电企业在做好用电检查的同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供电企业在防窃电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但窃电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手段单一、缺乏力度,而追补电费和收取违约使用电费的方法已不能适应当前用电市场形势和反窃电工作的需要。要充分运用法律的教育和惩戒作用,积极发挥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盗窃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窃电犯罪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防止窃电的措施
        为从根本上遏制窃电行为的发生,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用电、守法用电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用电意识。只有更多的用户意识到偷电是违法的,会承担严重后果,才能更严格地约束自己。仔细检查用户的功耗。电力企业接到用户反馈后,应积极派人对上报情况进行核查。最后,电力企业在核查用户用电量过程中,要重点核查电度表,核查电度表内外机构是否被篡改。窃电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为进一步杜绝发电窃电行为,电力企业应配合执法部门对窃电人员进行更严厉的处罚。在传统的窃电处罚过程中,处罚力度往往不足以引起窃电人员的注意,这是导致窃电事件屡屡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窃电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更加严厉的手段进一步杜绝窃电行为。同时,电力企业要与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有效沟通。一旦发现窃电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处罚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治理方法,严厉查处窃电行为。
        结论
        窃电和非法用电作为电力企业用电检查的重点工作需要引起重视。但在实际的检查管理实施过程中,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检查窃电和违约的方式相对较少,供电方式的合理性相对较低,处罚力度不强,用户不了解窃电和违约的危害。相关管理人员需要积极采取一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电监环节窃电和拖欠管理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整体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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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孙龙(1975-)男,辽宁大石桥人,本科学历,工程师。赵海洋(1973-)男,辽宁大石桥人,本科学历,工程师,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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