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转课堂模式下的高校法律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发表时间:2021/8/16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第11期   作者:许庆军
[导读]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逐渐应用在各个行业中,与此同时,新课改政策的不断深入,也使信息技术与我国教育领域有了不可分割的关系。
        许庆军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淮南市,232007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逐渐应用在各个行业中,与此同时,新课改政策的不断深入,也使信息技术与我国教育领域有了不可分割的关系。目前,高校法律课程教学正面临着教学改革的重要阶段,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作为互联网背景下的全新教学手段,将其应用在高校法律课程中,不仅能够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还能进一步促进课堂质量与效率的提升。基于此,本文针对翻转课堂模式下的高校法律课程教学改革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策略,以期为高校法律教育教师提供借鉴。
关键词:翻转课堂;高校法律课堂;教学改革

        前言:近年来,教育改革的深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率。在高校法律课程教学中,因其学科特点较为单一且枯燥,且多数教师依旧运用传统课堂教学模式,这不仅降低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同时也不利于学生今后发展。而在信息技术普及的当下,翻转课堂模式既具有新颖的技术手段,也能够体现出学生课堂主体性,有效激发学生兴趣。基于此,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应用在高校法律课程教学中对其教学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高校教师应及时转变教学理念,运用翻转课堂教学积极创新教学模式,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其综合素养的提升奠定良好基础。
一、在高校法律课程中运用翻转课堂模式的必要性
        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通常是以教师依托学习平台上传教学视频,指导学生进行在线学习。在高校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由于该课程主要由理论与实践两部分构成,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不仅要掌握基础法学理论知识也应提升自身实践能力。但在传统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通常只通过教材进行枯燥的讲解,缺乏实践过程,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能够有效弥补传统课堂存在的不足。因此,高校法律教师可通过翻转课堂对现今教学现状进行有效改革,以多元化的教学方式促进学生学习质量与效率的提升。与此同时,在翻转课堂的教学基础上,学生也能够通过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对学生今后全面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二、翻转课堂模式下的高校法律课程教学改革策略
(一)创新教学方式
        高校传统的法律课程教学,使学生学习兴趣不断下降,因此,高校教师应及时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方式。首先,教师可在开展教学前,通过信息技术,将课程的重难点资源进行整理,并在课前通过微信或QQ等社交软件平台将其发布在班级群中,使学生能够在课前进行有效预习。其次,教师还可以在课前,通过多媒体技术,以学生较为喜爱的短视频形式设置专业相关的问题,引起学生积极探讨,不断拓展学生知识面,归还学生课堂主体性。以《法学基础与宪法》一课为例,高校教师在教学开展之前,可先为学生留下预习任务,并运用微课短视频形式提出“法学的含义是什么?”“法律关系的特征有哪些”以及“法律规范的种类”等,组织学生在课前进行分组探讨,在学生探讨过程中不仅能够培养其“法律至上”的信念,为今后学习专业课程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能够使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此外,教师也可将当下实时热点与教学内容相结合,通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有效开拓学生思维能力[1]。
(二)构建情景课堂
        在高校法律课堂教学中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进一步提升了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率。高校法律授课教师通常都具备实践开庭经验,因此,为培养学生实践与理论知识得到较好融合,教师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开展“模拟法庭”教学,运用多媒体技术使学生深入了解我国法律诉讼程序。以《民法原则与实务》一课为例,首先,在教学理念上,高校法律教师应侧重培养学生法律思维逻辑以及知识运用能力,使其能够有效提升自身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在实践过程中,教师可结合法庭的真实情景,通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上传学习视频帮助学生了解开庭的基本程序,再以情景构建模式,由学生扮演法庭中的“原告”、“被告”“法官”以及双方律师等,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这种教学方式,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参与兴趣,体现其主观能动性,同时也能使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发挥最大价值。此外,教师还可组织学生在课堂中进行小型辩论赛,采取专业辩论赛的规则与程序,以法律教材内容为主题,结合当下实时热点展开辩论,使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能提升自身交流能力,有效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为今后就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多元化评价机制
        在高校法律课程教学中,教学评价对于学生而言十分重要。传统教学中的评价体系多为日常学习成绩、期中考试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等,通过这种评价机制,教师不仅无法对学生学习能力以及学习态度进行真正的了解,同时也不能够公平客观的评价学生学习情况,对于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有着巨大的不良影响。因此,为改变该现象,高校法律教师应及时创新多元化的评价机制,以学生为主体,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为最终目的,通过多角度的对学生的能力、成绩、知识以及道德发展变化进行综合评价。首先,教师可通过信息技术,在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开设高校法律课程公众号,将公众号分为课前预习、课堂资源以及课后评价三个版块,其中课后评价版块能够依据学生网络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使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学习进度及其学习效果。其次,教师还可依据学生在课后学习积极性与表现对其进行评价,使学生能够了解自身优劣势并及时改正。同时,由于高校法律课程的学科特点,教师还可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并对其实践活动作业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通过开展网络平台课后评价与实践活动等,高校法律教师能够对学生进行准确且恰当的综合评价,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动力[2]。
        结语:综上所述,高校法律课程教学通过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能够提升教学效率与质量。在高校法律教学中,翻转课堂作为互联网背景下的全新教学手段,不仅能增强课堂趣味性,同时也能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体现学生的课堂主体性,实现学生自主学习的目的。因此,高校法律教师应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教学理念,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优化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最终实现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孙宁.“翻转课堂”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J].大学教育,2021(6):151-153.
[2] 巴秀丽. 信息化背景下翻转课堂混合教学模式研究——以高职法律类课程应用为例[J]. 才智,2018(32):148-149.

许庆军,男,汉族,籍贯肥东,生于1978-07.职称助教,本科学历,研究方向: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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