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中的思政教学思路研究

发表时间:2021/8/16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第11期   作者:宋怡欣
[导读] 本文主要探讨如何在经济法教学方法中融入思政教学思路。思政教学能够很好的促进学生更好的掌握经济法的学习思路,培养学生的法学思想。
        宋怡欣
        上海电机学院 商学院,上海 201306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如何在经济法教学方法中融入思政教学思路。思政教学能够很好的促进学生更好的掌握经济法的学习思路,培养学生的法学思想。
关键词:经济法;教学方法;思政教学
一、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方法应该具有思政性质
        对于课程的教学方法而言有很多种。最传统的是课程讲授,其他还包括案例、小组讨论、模拟法庭等等,教学方法的核心其实是师生之间的一种互动,通过这种互动让学生能够更好的学到知识是教学方法所追求的。对于经济法课程而言,教学方法主要是教师讲授、案例教学等,通过对有关法律内容的讲授让学生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在进一步的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帮助学生进行深入理解、应用好老师所讲授的案例。目前大部分高校都在使用这一教学方法,但是这一教学方法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对于思政思想的教学是比较欠缺的。
        经济法的教学方法内容多样。在本人近年来对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根据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最主要的方法还是课堂讲授,同时由于我所教授的学生主要来自于商学院,没有接触过系统的法学教育,甚至很多同学对于法学学习缺乏必要的兴趣,仅仅是作为一门必修课来进行学习,因此我更多的希望通过学习方法的改进来促进学生对于学习经济法应有的兴趣,从传统的教学方法上看,法学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讲理论、分析案例以及进行模拟法庭,但是这三个对于商学院学生开展起来还是有比较大的难度的,原因即在于学生本身的法学功底比较薄弱,在这种情况下,要对学生应用上述教学方法必然会遇到比较大的阻力,相反如果可以将思政融入到课程教学当中,也许就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法学教学应该具有一定的思政背景。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我国在很多立法上借鉴了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但是我国的各项法律体制的核心都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作为指导的,对于这一问题我认为是不能忽视的,我国作为社会注意国家,法律制度是政治体制的保障,法律制度的核心即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础,因此我觉得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思想的学习,是同学们学好经济法这一门课程的基础,从教学方法上看是无法回避的。
二、实现经济法教学方法中思政思想的融入
        经济法教学方法中思政思想的融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思政思想进入高校是近年来高校教学发展新的理论成果,是十分必要的,要做好这件事就必须循序渐进逐步开展,具体到经济法教学中,对于新的思政思想的引入必须根据现有的课程内容,将其与具体所对应的思政思想进行比较分析,这其中不仅仅是老师的工作,也需要老师根据学生的反馈不断改进思政教学方法,从而更好的完善教学目标。
        经济法教学方法中思政思想的融入是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思政思想的引入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课堂理论教学中,还应该引入更多的案例,就像对于法律法规的介绍而言是一样的,如果思政思想不能够和法条紧密的结合,不能运用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那么思政思想的教学我认为就是失败的,只有真正实现思政思想能和法律制度相互结合,最终应用的社会生活实践中,才能够实现思政思想走进课堂的意义。
三、在经济法教学方法中实现思政思想的升华
        要学好经济法课程,在教学方法中如何更好的融入思政思想不可避免。经济法教学方法中的思政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经济法的学习而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价值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不仅仅强调实现市场的效率,更加注重对于社会人文精神的关怀和社会政体的发展,富强并不仅仅是仅仅经济上的富强,并不仅仅是鼓励公司的发展,更在于在各种价值中寻求平衡,能够让各方都能够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实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作为经济法学习的同学,不仅应该学习法律,更应该明白在党的领导下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并为了这一目标而奋斗不止。
        其次,对于经济法的应用而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市场需要竞争,需要引入广泛的自由与平等,同时需要政府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能够做到公正、依法治国。自由与平等一直是经济法所崇尚的思想理念,实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自由是发挥市场价格机制的基础,也是保证市场活力的源泉,而这两方面都需要依靠政府的公正和法治进行维系,只有政府能够公正的对待每一类社会主体,公正的进行行政工作,事事按照法律办事,毕竟无论是经济法还是别的法律制度,都离不开执法与司法,而这两类规则,都是以人为本的。
        最后,对于经济法的掌握而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对于每一个法律人来讲,所学的法律知识只是初步,实际上虽然法律条文众多,但是永远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社会问题,任何社会的发展都伴随着诸多社会问题的产生,要解决这些经济问题,死抠法条是没有用的,会成为死读兵书的赵括,真正对于法学知识的掌握,是在学习法律基础上对于法学思想的领悟与掌握,如果只能够熟记发条,也许在九成九的问题上能够处理好,但是最后那一分却会产生问题。实际上对于经济法的教学方法而言,正是要解决最后那一分思政问题,避免学生在法律学习过程中浮于表面死抠法条。法条固然应该理解掌握,但是更为重要的是掌握立法者的思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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