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探析

发表时间:2021/8/17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4月11期   作者:程爽
[导读] 2019年,高校财会人员“摸着石头过河”,顺利渡过了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开端之年。
        程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华德学院    150025
        摘要:2019年,高校财会人员“摸着石头过河”,顺利渡过了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开端之年。政府会计改革并非一个时点的转换,而是一个历经重重考验与挑战后持续、动态的完善过程。以日常核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引子,从财务制度体系到整个学校层面剖析深层次原因,以财务管理的视角,从人才队伍建设、预算与核算的联动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提升核算与财务运行效率,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高校;会计核算

        
        
        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新制度,财政部于2018年2月发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由此开启了高校会计核算的新模式。在新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会计核算人员面临一系列转型与工作挑战,需要不断思考与总结,努力突破与创新。
        一、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二)预算与核算脱节,核算不能准确反映预算
        预算是所有会计核算的起始环节,尤其是对于高校来说,其作为教育中心,日常业务繁杂,合理的预算是确保各项业务得到有效支撑的基础。在工作中可以发现,当前很多高校的预算工作多由预算管理科负责,其依照学校的预算编制方案确定预算项目的基础信息,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预算工作的专业性,但事实上却将会计核算科这一重要部门排除在了预算工作之外,换言之,两个科室部门之间存在一层实在的信息壁垒,从而造成了预算与核算的脱节。这也直接导致会计核算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对预算项目的判断存在“经验主义”、主观化的倾向。
        (二)权责发生制执行难到位
        权责发生制也是新会计制度下高校必须落实的严格要求,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防范因权责执行偏差所造成的管理失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发现,这一制度的落实仍然存在极大的提升空间,具体表现为:其一,长期执行的“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本质上存在着较大的冲突,不少高校财会人员的思维仍然尚未完全转变,这种“惯性”的管理思维使得其在处理一些暂无发票的业务时,出于传统习惯仍然组织先入费用;其二,权责发生制本身要求也较为严苛,在短期内的完全落实存在很大的困难,权责发生制的一大特点就在于其极为看重管理实质,有意识地规避一些形式化的问题,多以明确的合同条款作为依据,从这一点上来说,合同条款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该制度的执行效果。但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尚未完全规范,这使得高校财会人员在处理这些条款时缺乏必要的参考依据。


        二、新会计制度下高校会计核算的对策建议
        (一)将财会工作放在新高位
        新会计制度下,高校的业务发展同财会工作的联系更加紧密,这要求管理层必须将财会工作放在新的高位,真正将其纳入高校的战略版图中来,尤其是要打破长期以来各部门对财务工作“账房先生”的偏见,以及财会部门本身“后勤化”“出纳化”的刻板印象。通过设置专项的扶持基金,为高校财会工作的转型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完善财会工作运转环境。同时,也要利用好高校作为高等教育中心的优势地位,积极对接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强化各部门的协调共享,以优质的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沟通等有利于会计核算水平提升的辅助系统。
        (二)对财会人员实行“考培结合”
        无论是企业界还是事业单位,信息化高度发展的背景都要求财务人员要走向复合型的道路,特别是对于核算人员来说,其作为财会工作最为重要的一道环节,必须夯实自身的专业素养,在新会计制度下,关注财务风险点以外的业务风险点,切实维护高校利益。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对财会人员实行“考培结合”。一方面,要通过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将高校核算人员了解新会计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的主动性以及实效与其绩效水平直接挂钩;另一方面,高校也要畅通财会人员的培训通道,在基础性的业务培训之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前沿以及复合型工作方法的培训,这一点也会在后文中再次加以具体论述。
        (三)重塑预算管理思维,强化联动效应
        首先,财会人员要转变对预算编制的认识,重塑管理思维,积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协助高校建立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实现预算管理系统同核算、收费等的无缝对接,打破现有的“数据鸿沟”界限。其次,要将预算项目精细化,具体来说,要重点把握如下环节:其一,要保证预算项目设置的“精”,即任何项目一定要有其存在预算编制中的合理性,参照往年的管理数据,这对其中以低效或业务相关度不高的预算项目,要重新进行分析优化支出结构;其二,预算项目设置要“细”,细化各项预算的使用范围与标准,丰富预算编制内容,使得核算工作有理有据;其三,捋顺岗位业务结构,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实时有效监控。厘清“执行率”与“执行效率”的关系与科室业务职责。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会计制度对高校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高校核算工作存在预算与核算脱节、权责发生制落实不到位、“业财融合”信息支持不够、核算工作量大且细节难题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存在各自的具体成因,但从根本上来说,反映了现有高校财会队伍素质不高、信息化发展不够的困局。因此,高校必须落实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大对核算工作的重视,对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性支持,引导财会人员重塑预算与核算管理思维,同时畅通学习交流平台建设,为其更新知识结构注入持续活力。
        
        参考文献:
        [1]王伟娣.新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高校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分析[J].财会学习,2020(8):136,138.
        [2]胡景男.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研究[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0,34(2):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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