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亮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风景区高级中学
【摘要】高中化学的实验操作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比较难的部分。因此,高中化学老师应该有意识的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教学方式来帮助学生在头脑中建立实验思维,提高他们的实验操作能力。本文针对高中化学实验探究式教学模式构建的意义和措施进行了简要阐述。
【关键词】高中化学 探究式教学 化学实验
【正文】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够满足如今的教学意愿,因此,在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下,实现了高中化学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创新,并且完成了构建与实施。由于化学具有很强的抽象性,需要学生进行大量的联想和思考,所以学生学习起来比较困难。这时就需要教师转变教学方式,将化学实验融入课堂,进行探究式教学,这样既可以锻炼学生的思维,也可以吸引学生对化学实验课的兴趣,从而提高他们的化学实验能力。
一、高中化学实验探究式教学模式构建的意义
1.1加强对知识的理解,提高科学素养
科学的发展永无止境,这就需要我们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高中化学探究式教学模式模式的核心在于探究,而不是刻板地按照书本知识要求进行简单的实验教学,它主张在实验过程中进行一系列有条理的实验操作,一步步实现从未知到了解和得出结论的有效探索。学生在探究实验的过程中会逐渐形成对科学的好奇和质疑,这样也会促进学生发散思维的发展,加强对知识的理解,更好的提高自己的科学素养。更有利于提升高中化学探究式实验的教学发展,从而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1.2调动多种感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学习的知识很难用在实际生活中,这是目前形式化教育的固有的现象。这就是因为教师平常在教学过程中,没有帮助学生更好的将书本知识与生活实际相结合,也就是没有让学生进行实际操作,光说不练假把式也是这个道理。在这种,理论脱离现实的情况下,很难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不利于学生的个人执行能力、实践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发展。而高中化学实验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发展就是为了改变这一弊端,以学生为探究主体,调动他们的感官,手、眼、脑等多种感观同时运用,在课堂上进行化学实验探究。在开展教学实验过程中,要合理使用多种方式进行探究,如:问题探究、任务驱动、情景教学、合作探究等方式。运用这些教学方式,学生才能够被调动感官,实现书本知识与现实生活的结合,从而使化学知识得到良好的应用,使学生也能得到全面发展。
二、高中化学实验探究式教学构建的措施
2.1合理配置课堂教学的时间
在开始进行探究式教学时,教师要对课堂的时间分布做好安排,合理的分配好时间。将书本知识的讲解时间安排在十分钟左右,化学实验操作时间安排在二十分钟左右,最好十分钟进行讨论和总结,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化学实验的顺利进行。同时,教师也要能够控制好整个课堂,尽量保证教学能够按着分配好的时间有序进行,将学生进行合理分组,每个组都安排一个好学生,以确保实验准确进行,并且教师要巡视做好指导。学生通过自主实验和探究,能够有效的提升化学实验探究式教学模式的构建与实行。
2.2营造一个和谐互动的课堂氛围
拥有一个良好的课堂氛围是提升课堂效率的有效条件,进行化学实验探究式教学同样需要。进行化学实验过程中,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十分重要,它关系着实验能否顺利的成功。因此,教师在进行化学实验探究式课程教学时,要注重引导学生主动地进行实验探究,发挥自己的发散思维和创新思维,尝试新的探究方法。同时,教师要营造一个轻松和谐的课堂氛围是更为重要的,在操作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共同操作来完成实验。通过这样的互动会大大提升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提升学生的自信心,从而顺利的完成实验操作,获得大量的化学知识,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
2.3恰当的利用好辅助工具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教学方式也在不断的更新。在进行化学实验探究式教学时,要利用好辅助工具,比如:信息设备多媒体,可以利用它制作课件PPT,播放课程相关的视频图片资料。这样既可以节省教师在课堂上讲解的时间,也可以吸引学生对化学的兴趣。还可以利用网络资源,让学生可以在课下通过手机或电脑设备等,了解一些相关的化学知识,如:化学元素周期表、生活中的化学等。还可以通过一些软件来做化学作业,课余时间学习一些其他的化学知识,从而扩大学生的知识范围,提升学生的化学实验能力。并且能够将化学知识的应用落实到生活当中,实现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相结合,让科学造福人类。
【结束语】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社会,如果教师还固守传统教学模式,只是单纯的向学生传输理论知识,而没有与实践进行结合,那么教育教学的发展将很难持续进行。因此,教师要按着新课标的要求,推进探究式教学,以帮助学生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让知识从课本上走进现实生活中,在学生的头脑中融会贯通,从而发挥最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栓岐.高中化学实验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实践探究[J].西部素质教育,2016(24).
[2]欧明铭.高中化学实验探究式教学模式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