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模式创新—松阳“拯救老屋行动”实践

发表时间:2021/8/18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4月第10期   作者:陈仲寅
[导读] “拯救老屋”行动主要目的是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中的非国有产权文物建筑的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

        陈仲寅
        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 杭州 310000

        一、老屋行动概况:
        “拯救老屋”行动主要目的是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中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中的非国有产权文物建筑的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
         老屋行动目标在资金投入上,“拯救老屋”行动项目资助比例为文物建筑本体修缮费用的50%,公益资金采取分类分档的方式予以补助,项目旨在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产权人采取个人自筹、亲友拆借、银行贷款、村集体垫付、社会资本参与“五管齐下”的方式出资,以及地方政府整合资金、资源,建立起“基金会+地方政府+产权人”的资金组合方式,有效突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非国有产权文物建筑存量大、分布广、修缮资金严重短缺的瓶颈。
        在保护理念上,坚持保护和利用相统筹,该保的保住,该用的用活,为文物保护利用上的改革创新提供空间。
    在整体效果上,要达到亟需修缮的文物建筑得到维修和加固,居住质量得到改善,重点村落整体面貌效果显现,同时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促进传统文化传承与发扬结合。最终形成“拯救老屋”行动与传统村落保护、调动产权人积极性、促进民生改善和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共生模式。
二、模式的创新与借鉴意义:
    1、政策保障:
        为顺利推进“拯救老屋”行动工作,结合松阳实际,出台《松阳县“拯救老屋”行动实施方案》和《松阳县“拯救老屋”行动项目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松阳工匠”培养选树的实施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这些政策的制定,始终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资助为推动,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拯救老屋行动体系为导向,始终围绕如何破解中国传统村落中存量丰富、保护级别低、非国有产权文物建筑保护难、利用难的问题出发。其中,《松阳县“拯救老屋”行动项目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助范围、原则、筹资方式,以及申报主体、方式、评审、公示、施工、监管、验收等内容。《关于开展“松阳工匠”培养选树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明确了松阳工匠的选树范围、条件,选树评定程序、培育管理,以选出一批具有工艺专长、高超技能和绝技绝活,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劳动者,构建松阳工匠队伍。
    2、制度的完善:
    松阳县把“拯救老屋”行动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一系列的奖惩激励、巡查督查、进度周报等相关制度,调动了乡镇(街道)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例如在巡查督查方面,建立了日常巡查、专项督查、社会监督与严格自查等多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修缮方案、概算以及补助资金等重点环节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也建立常态化指导与监管制度,严把财经纪律关。


    3、资金优化
        为发挥农民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主体作用,推进项目及未来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拯救老屋”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项目采用了“基金会+地方政府+产权人”的资金组合方式,基金会公益资金资助修缮工程总费用的50%,地方政府整合资金占20~30%,另外20~30%由产权人(或者受产权人委托的执行人)采取个人自筹、亲友拆借、银行贷款、村集体垫付或社会资本参与“五管齐下”的方式筹集。对于特殊困难群众,给予特殊补助政策。
        ①基金会50%: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通过基金会资助修缮资金的50%(低保户、孤寡户资助比例提高到70%),带动产权人筹措、地方政府整合、企业投入、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等连带效应,构建了以财政资助为推动,房屋产权人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拯救老屋”资金组合体系。
        ②地方政府20-30%:松阳县积极整合民宿经济发展、传统民居改造、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历史文化建筑修缮等相关政策资金,解决老屋修缮资金短缺问题,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从“拯救老屋”行动实施项目修缮资金结构看,县、乡政府整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资金约占总修缮费用20%-30%。
        ③产权人30%-20%:产权人在基金会资助资金和松阳县政府整合资金的带动下,采取个人自筹、亲友拆借、银行贷款、村集体垫付、社会资金参与等多种方式筹措修缮资金,同时产权人还可以采取投工投劳抵资的方式,总体使资金筹措负担大幅减轻,约为总体修缮费用20%-30%,产权人户均2万-3万元。
        
        4、“四不”机制寻创新
        非国有产权文物建筑多数是在用民居,部分为宗祠建筑,绝大部分属于县保及以下文物,松阳县“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基于本土的实际情况,采用专业技术团队指导结合乡土工匠队伍施工的修缮模式,注重培育本地工匠,突破了项目通过招投标由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实施的模式,通过方法、措施改善,在达到成效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修缮成本。工匠与产权人在技术团队指导下,在村、乡镇、老屋办的巡查监管下实现了老屋的修缮,压缩了成本和周期。
        
        “四不”修缮模式示意
            修缮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坚持用本土工匠,通过加强有针对性的培训,扩大乡土建筑专业队伍,建设一支永不离开松阳的“驻村专家”队伍。为此松阳开展了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研讨讲座、工匠队伍培育和青年工匠培养,通过项目的实施,松阳本土工匠队伍逐渐规范,品质不断强化。
        5、授人以渔教技术
        在遵循文物建筑修缮原则的基础下,坚持产权人的主体地位,以合理的修缮资金,完成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质量要求的修缮行动,是松阳建立适应性的修缮技术标准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模式的主要目标。要想真正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在于基层文物管理单位、地方工匠和产权人自身,与其给产权人一个修缮完成的老屋,不如将老屋保护修缮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教给他们。因此,专业设计团队并非直接进行老屋修缮的设计,而是一方面在技术文件编制、技术服务指导方面发挥专业作用,一方面从技术审核的角度对项目实施起到监管作用。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针对低级别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中保护与利用矛盾的化解、方案编制中核心内容与必要程序的设定、工程造价精细标准的确立以及实施工匠保护观念与技术水平的提高,经过与各方的多次讨论,设计团队制定了《浙江松阳县传统村落文物建筑保护修缮技术导则》《浙江松阳县传统村落文物建筑修缮方案要求》《浙江松阳县传统村落文物建筑修缮概算指南》、《浙江松阳县传统村落文物建筑修缮验收办法》等系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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