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灵
开封市委党校 河南开封 475000
摘要:近年来网络“意见领袖”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影响力愈发显现,网络“意见领袖”已经成为“网络统战”工作的重点对象,成为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新媒体时代对网络意见领袖的特点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有助于发挥意见领袖的社会功能,也是当前统战工作亟需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意见领袖 新媒体 统一战线
一、新媒体时代网络“意见领袖”的概况分析
“意见领袖”这一概念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是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传播学者保罗·拉扎斯费尔德在《人民的选择》一书中提出的。“意见领袖”是指那些活跃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们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而网络“意见领袖”是指在网络公共讨论中经常就某一社会公共问题发言,并具有相当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活跃分子。他们是网络信息传播中的重要节点和信息源,并在一定程度上主导着网络舆论的生成和演变。在“两级传播论”中,明确指出媒介信息常常有一个从广播与报刊等大众媒介流向“意见领袖”,然后由“意见领袖”向人群中不太活跃的其他部分传播的过程。即媒介信息传播有一个“大众媒介·意见领袖·一般受众”的传播过程,“意见领袖”在媒介信息传播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中介作用。网络在当下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渠道之一。“意见领袖”也在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媒介信息传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网络““意见领袖””就是指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在互联网上就关心的事件和问题发布个人有针对性的见解,这些观点和见解往往对受众产生强烈的影响,对引导受众的情绪与事态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一、网络“意见领袖”组成
传统的拥有某种话语权的““意见领袖””集中于特定的群体或阶层,多由政府人员、知识分子和媒体从业人员等精英分子担当。网络“意见领袖”“不构成一个经济学意义上、社会学意义上独立的阶层”,而是涉及各个地区、领域、行业和阶层,其构成人群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平民化的倾向,目前构成网络““意见领袖””队伍的人员涵盖了社会各阶层。
1、专家学者
这类人员在现实生活中就拥有某种话语权,他们“迁入”新媒体平台后,继续利用自身的专业素质,进行播报事件、传达民意和表达观点等。他们来自高等学府、法律界、科研院所或民间等,常以专家、教授、律师、专栏作家等身份出现。他们所发表的言论有一定的权威性,能唤起民众较高的关注度如李稻葵、郎咸平、于建嵘等学者。
2、传媒人士
他们熟稔各种新闻信息的传播途径与操作过程,深刻了解各类社会信息,深谙普通民众的社会心理,往往能够推送出关注度很高的议题。比如论坛版主,他们在控制各种网络信息方面具有极大的权利和灵活性。
3、商界精英
商界精英凭借财富、成功的个人经历以及独到的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的见解,尤其是事关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吸引了人们广泛的关注。
4、文体明星
微博已经成为文体明星的标配,他们把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力带到了网络上,粉丝从线下追到线上。他们在网络上所表达的内容往往带有很强的大众娱乐性质,往往吸引大量网民的关注,借此通过这些来传递个人情感和个人言论。
由于经常谈论公共事务而成为网络“意见领袖”,其中还包括微博粉丝数排名十分靠前的明星。
5、政界官员
政府为适应网络媒体环境下舆论场的变化需求,不再扮演“幕后推手”的角色,而是走向前台直接面对公众与媒体,形成了“传——受”双向互动的媒体环境。“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已经成为政府机构重要的服务平台,也促使上至领导干部下至普通职员纷纷入驻微博微信等平台,甚至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工作、应对突发事件。
6、大众草根
来自民间的一些活跃分子通过网络成为了一定范围内的“意见领袖”。网络的虚拟性使得很难判断一个网民的真实身份,西方敌对势力可能伪装成普通网民,在我国网络平台上进行舆论干预。
二、新媒体时代网络“意见领袖”的主要特征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网络“意见领袖”逐渐成为网络平台上最为活跃的力量。网络“意见领袖”往往善于抓取简单信息背后的复杂内涵,通过对相关问题进行富有吸引力的表述,而吸引网民的注意,并进而主导网络舆论。网络“意见领袖”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多数为知识层次较高的党外人士,并具有专业知识背景
网络“意见领袖”的六种类型中,大多数是文化水平较高的知识分子。其中除去部分政界官员和少数党员以外,多数是非党身份,或民主党派。
除一部分网友因身份独特(如“首富”、“歌后”、“影帝”等)、 思维和表达方式独特(如韩寒、 方舟子等)而成为引起广泛关注的网络名人外,网络“意见领袖”大都是从某一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网友中产生的。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或从业经历让网友的网络表达更能经受检验、也更容易得到认可,因此获得更多关注和认同的概率也就越大。如经济金融类话题的“意见领袖”大都是经济研究者或者企业管理者;养生医疗类话题的“意见领袖”往往是医生、营养师;体育类话题的“意见领袖”往往是运动员、教练、赛事解说员等;电视、电影方面的“意见领袖”往往是知名导演、制片人、演员等。
2、思维活跃,网上频繁发声
新媒体时代,网络使交流讨论等活动变得非常便捷而廉价。 一些网络媒介(如微信、微博等)的新媒体特性满足了社会大众个性表达、交流情感、参政议政的需要,个体的网民自主自发的参与更为广泛和活跃。网络“意见领袖”往往思维活跃,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社会信息,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运用专业知识或敏锐的观察来发现真相,在网上频繁发声,发表独到的见解。但是所发表的意见往往理性与非理性相互交织,一部分网络“意见领袖”有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能深入了解事件来龙去脉,理性发声,参与到议程设置中,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一部分能组织普通网民参与持续不断的讨论,同时也能倡导正面的价值观,传播正能量。需要警惕的是部分网络“意见领袖”,他们受利益的驱动或者西方普世价值的蒙蔽,歪曲事实,散播流言,影响网民,再扩散到现实社会,容易产生知识盲点和越轨行为。
3、有极强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网络“意见领袖”在网络空间拥有极强的影响力和感染力。由于网络“意见领袖”在网上有大量的粉丝和听众,普通网民往往将自己所信任的“意见领袖”视为网络信息的重要来源,尤其是有着500万以上粉丝量的“意见领袖”往往被认为是可信的、权威的信息来源。 如在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随机采访的50位好中,有40人表示会相信自己的偶像或公众人物的观点,有31人表示如果是““意见领袖””在微博上转发新近的热点问题,自己会相信其真实性并且转发。相反地,如果是一个网上并不出名的“小人物”的发言,即使信息真实、价值很大,很难在短时间内引起亲友以外群体的广泛关注。
“意见领袖”的言论具有惊人的传播、扩散速度,普通网民能对此迅速做出反应。这种互动过程一旦成为大众普遍关注的焦点,就会很快引发并形成有影响力的舆论。相关舆论的作用价值多样,既有利于澄清事实真相、缓解网民负面情绪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会产生有悖于社会公德,有损于国家形象和利益、有害于安定团结等破坏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