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改革与市场定价机制的探讨

发表时间:2021/8/19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11期   作者:王敏 赵世刚
[导读] 随着中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造价体系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发展。

        王敏 赵世刚
        成都智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 630000
        摘要:随着中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造价体系与时俱进,不断进行改革和发展。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工程造价体系的改革与发展进行了简要分析。分析了工程造价中工程建设程序和编制主体的改革路线,遵循我国现行工程造价体系的发展方向,即通过一套完整的国有工程造价机构体系来带动民营造价机构,以满足当前工程造价项目的需求。
        关键词:工程造价改革;数字化;计价方式;
        从完善工程计量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成本控制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方面入手。提出今后要掌握数据思维,掌握数据,以资产的形式应用数据,实现“清单计量、市场询价、独立报价、竞争性定价”的工程计价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的形成机制。
1 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内容与现状分析
        1.1 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内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和项目竣工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包括工程规模、施工标准、工程定位、施工工艺等的设计与选择。第二阶段主要是对总体设计成本和施工质量的管理,第三阶段主要是对工程施工质量及相关条款的验收。项目成本管理非常重要,它关系到项目建设过程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关系到项目建设的实际效率和质量,关系到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和计价模式,需要结合市场环境、建筑业发展现状和内在规律,从相关环节入手,采取科学有效的改进措施,实现工程造价计价的优化发展。
        1.2 项目成本管理模式发展中的困境分析。通过对现有项目成本管理模式的分析,发现存在以下局限性。第一,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为管理依据,难以有效规范和监督成本管理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发现现有制度和条款不能满足实际管理需要,导致项目成本管理中管理混乱、监管不力。但管理模式与市场脱节较大,难以在建设项目成本管理中取得最佳效果,尤其是资金分配不合理,对预算的控制效果差,最终影响了计价模式的实施,不利于市场竞争。
2 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意义
        2.1 建设工程造价改革就是要改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传统认识,立足于建设工程造价的价格属性,理顺价格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机制。建设工程造价改革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是解决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失控问题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培育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是形成完善市场体系的关键。
        2.2 改革工程造价,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适应价值规律的要求和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将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给企业实施优胜劣汰的压力和动力;利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敏感的优势,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3 改进工程测量与定价规则
        3.1 坚持因地制宜,借鉴国际惯例,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统一工程造价的构成和计价规则。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计量和定价规则,可以增强中国企业的市场查询和竞争性谈判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走出去”。一是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市场实际的工程计量计价规则;二是统一计量计价标准,使全行业在一致的规则下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形成工程总价的基础,是从项目划分到分项特征描述,再到计量规则和计算标准的体系。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就是要深化与国际市场的融合,使我们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时,能够用同样的一套标准和规则,讲同样的一套语言,与国际同行做同样的事情,从而提升中国建筑业和工程咨询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走出去”。这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也是国际惯例,必须坚持。
        3.2 完善工程计价依据的发布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取消最高投标限价以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公布预算定额。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发布自己的人工、材料和机械队市场价格信息,供市场参与者选择。加强对市场价格信息发布行为的监管,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单位的主体责任。一是要优化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结构,分析定额子目和项目的内容,确定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子目和项目;二是加强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与工程实际数量和价格的关系,通过各种渠道、手段和方法,使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更加符合客观实际;三是实现动态管理,在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中及时反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内容。通过逐步优化概算定额和指标,可以满足合理编制设计概算的需要。额度的重点是是否需要。明确预算定额不再发布,但要求优化预算定额、估算指标的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未来的趋势是招标前按定额确定投资,招标后按合同控制投资。当政府停止公布预算定额时,是否继续编制取决于具体情况。有市场需求和能力的单位可以根据需求编制和公布预算定额。编制的定额不符合市场需求,定额没有价值。预算定额能否继续存在,完全由市场决定。以前是政府下达预算定额,大家根据预算定额制定预算定额。改革方案出台后,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
        3.3 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的积累。加快建立国有资本投资项目成本数据库,根据地区、项目类型、建筑结构等分类发布人工、材料、项目等成本指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加快工程总承包和工程咨询全过程,综合运用成本指标和市场价格信息,控制设计限额、施工标准和合同价格,确保工程投资效益的有效发挥。过去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长期依赖定额,技术手段单一。计量计价工作趋于精简、制度化、简单化,科技含量日益降低,使得建筑市场的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单位缺乏成长和发展的动力,影响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4 强化施工单位成本控制的责任。指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和市场价格信息编制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满足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现行招标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以往预算定额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由于消费更新滞后,信息价格不能及时反映市场波动,不能反映新技术、新工艺,并不能真正反映市场的实际价格水平。按照市场规律建立的成本数据库,既是生产力,又是核心竞争力,能够真实反映市场的实际价格水平。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和控制的责任,同时赋予建设单位充分的自主权。 从而为市场形成价格提供基础支撑。
        3.5 严格施工合同履行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合同履行和支付的监督,引导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支付和结算,全面落实施工过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探索多种方式方法解决工程造价纠纷,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过程性结算与“具体支付”原则相结合,可以减少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体现专业性。政府主管部门依据合同实施监督;合同主体以“合同为依据”全面开展施工过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并在此基础上解决相关工程造价纠纷,充分体现了“合同精神”。
        总之,未来必须利用数据资源,掌握数据思维和自有数据,以资产的形式应用数据,实现“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参考文献:
        [1]张航.关于工程造价改革与市场定价机制的探讨.2020.
        [2]刘玉华,浅谈工程造价改革与市场定价机制的探讨.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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