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录英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四川省德阳市,618500
摘要:近几年,通过“质量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招投标系统治理”的进一步深化,地方水利工程建设也迎来了一次新的变革。
关键词:地方水利工程;变革
前言
随着《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办法》的发布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的上线,使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进一步得到规范,也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得到了全面的提升,更有利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多方面工作开展。
一、政策引导,强化组织
2018年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在原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限额标准进行了调整。
2021年3月,省水利厅发布的《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从省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权限,并对招标、投标、异议及投诉等进行了深化,并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企业信用信息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
2021年6月,四川省水利厅发布的《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质量责任意识,强化了质量责任追究,全面提升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质量要求及责任进行明确。
2021年3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上线试运行,进一步提升了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实施。
在这些《规定》《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引导下,一方面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了更为明确的方向,通过项目班子组建及组织分工,能高质量、高效能的管理好工程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创建了无纸化招标环境,强化了招投标的廉洁性,也大大的减轻了企业在招投标阶段的成本投入,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多方协调,并联推进
对于取得立项批复或列入规划的水利工程项目,不再按以往惯例推进项目各阶段工作的开展,而是对取得立项批复和列入规划的项目进行并联推进,将勘察设计进行合并招标,减少招标次数,具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条件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合并招标,可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及建设管理。
例如在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推进时,一是以往一般是待上级按规划投资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后,方才开展勘察设计招投标、勘察设计及后续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而今,只要是取得立项批复或列入规划的水利工程项目,可先行进行勘察设计招标,勘察设计,财政评审工作及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的确定工作,待资金落实后就可开工建设;二是以往一般是施工单位进场后才开始进行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丈量及青苗占地补偿工作。而今,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阶段就对接自然资源局及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占地范围确定及青苗补偿工作。通过施工准备工作的逐步完善和效率的提高,为我区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避免了因资金下达后无法及时开工建设,导致无法完成当年投资任务的局面。
三、严格勘察设计,减少变更
勘察设计是一个工程项目的重要环节,勘察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投资。
根据统计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的概率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的概率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的概率为5%~35%,由此可见,初步设计阶段更是重中之重。但通过近几年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发现,在很多水利工程中,因勘察阶段地质勘察不详,导致设计失误,使得开挖后揭露的基础与地堪报告有较大差异,导致施工中发生变更,对工程投资、进度等造成较大影响。例如在我区的水闸工程中,设计的地堪报告闸基为基础开挖料为4.5m左右砂卵石,但基础开挖揭露出来的是1m左右砂卵石层和3.5m左右的基岩开挖,因不同地质基础,使得开挖难度增加,开挖方式、开挖工艺发生改变,使得基础开挖工程的投资增加较大。
《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参建各方都起到了很好约束作用,从而有效提高各方质量责任意识,减少工程建设中的变更,返工等情况的发生。
四、过程监督,保证质量
在地方水利工程建设中,同样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根据项目规模由本级质量监督站或与上级质量监督站联合对在建水利工程进行过程监督,并通过全员参与的方式,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例如:在堤防工程建设中,工程等级3等及以下堤防工程均由本级水利工程质监站对工程建设中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参与隐蔽工程、分部、单位及合同工程验收,并按要求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备,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及检测数据进行跟踪检查,对检测不合格的部位及时向业主单位反馈,并下整改通知,对质量缺陷按要求及时进行处理,质量问题的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在项目实施中,除了质监站进行监督外,项目业主(建设单位)也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进行全程管理,同时,在重要部位的施工中,监理单位严格旁站,对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进行监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管理部门还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检查,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不断的提高了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增强了质量责任观念,有效的保证了每一个工程都能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
五、建管一体,强化管理
任何一个项目工程建设和管理都是核心,都不能忽视。一是只重建设,轻管理,引发的后果就是在工程建设中,容易出现随意施工,只为完成而完成,工程的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工程的投资也难以控制,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难以保证;工程项目建成后,因疏于管护,导致渠道淤堵,水库大坝、堤防等杂草重生,甚至还有灌木生长,使得渠道无法正常输、泄水流,造成维修费用的增加以及大坝、堤防等坡面的损坏,难以修复且修复量大,修复费用高的情况。
二是通过人才引进,增加技术力量,基层单位涉及的工作范围广,工作面宽,在渠道及河道工程建设中,技术人才严重匮乏,在工程的建设中,难以通过自主力量进行管理,主要依附于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
三是通过廉政文化进工地,强化各参建单位的廉洁自律意识,杜决违规违法的事情发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所以无论是在建设前、建设中还是建成后都应该加强管理。
例如:在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前,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及报批等工作。在施工中,一是在开工准备时,项目业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单位就根据项目特征及现场实际情况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同时,监理单位还编制了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检测单位编制了检测计划。二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各项方案调整及审批,并通过从现场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过程监督,以及工程的跟踪检测,进度投资的审核,把控好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成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交接,必要时还应组织相应技术人员对运管单位的管护人员进行培训,以便更好的管理好已建工程,使其长期保持良好运行。
结束语: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落实,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入的增加,地方政府也应加大地方资金的投入,在政策的支持下,以人民为福祉,继续做好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护,使水利这一民生项目更好的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