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

发表时间:2021/8/19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4月第11期   作者:   杨宏江
[导读]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的建筑市场十分繁荣,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项目投资者对施工招投标的重视程度在不断的提高。

         杨宏江
         单位山西宝联建筑有限公司 省市:山西太原 邮编030000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的建筑市场十分繁荣,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项目投资者对施工招投标的重视程度在不断的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一方面可以让施工单位通过竞争来确定工程的价格,提高投资者的投资效益。另一方面也能通过对工程清单的审计清查,避免工程量和预算清单出现大量问题的情况。本文将对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意义
        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能促使建设单位重视并作好建设前期工作,根本上改正“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违背建设秩序的三边做法,有利于坚持基本建设程序。有利于节省建设资金,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增强了设计单位的经济责任感,促进设计人员注意技术和经济的结合。合同对工期、质量标准等规定明确,促使建筑企业励精图治,改善与改革生产经营管理,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在重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重视社会效益和企业信誉,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必然促使企业加速培养一批经营管理人才,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招标投标体现了建筑产品是商品的性质,运用价值规律处理承发包双方的经济关系。工程的预付、结算等,都能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一切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克服过去那种按预算加签证的作法,从而简化了结算手续,大大减少了扯皮现象,减少了双方的矛盾。
        2、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管理机构管理缺少独立性,比较混乱
        招标代理机构与政府管理部门界限不清,要依靠其权力来开展工作或者依附于相关部门,使之严重破坏自身的独立性。其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也很难使人信服。由于招投标代理机构产生较晚,对其行约束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建设制度滞后,从业人员的素质考核标准缺乏,并且对其需求不足。
        2.2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
        2.2.1随意肢解发包工程,规避招标。由于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规模,一些发包人为了谋取私利将工程进行肢解分包,这样做不仅损害了总承包商的利益,使得总承包商消极管理总体的工程施工,同时,由于总承包商与各分包商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制约关系,以致无法对分包商进行全面管理,造成整个工程管理的脱节。
        2.2.2迫使承包人压价、垫资。发包人过分注重标价,承包人为了承揽工程,在对工程的实际情况不是完全了解的情况下盲目的制定低报价的标书,这就使得在以后的施工中不得不实行一些偷工减料、拖欠工人劳务费等一系列措施。
        2.2.3资格审查不严。在选择投标单位时并没有深入实际的了解承包人的技术水平、管理情况、信誉以及企业的机械装备,只是通过标书的编制好坏来认定,但是编制的标书并不代表真实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
        2.3施工单位的行为不规范
        2.3.1围标、陪标行为。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承包商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使用承包商为了平衡利益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
        2.3.2投标文件表里不一。通过聘请有经验的人员编制标书,标书中反映出来的企业资历和施工能力与实际相差甚远,结果完不成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建设目标。


        3、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完善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有关职能部门应紧密结合工程招投标工作现状,就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底以及合同的履行等招投标的具体操作规程做出明确规定;另外要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等制度;再次要制定严禁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干预工程招投标活动等。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政合同,由当地检察院和建设局检查、监督,避免出现“阴阳合同”,防止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既要依法对上述活动实施监督,又要加强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依法严肃查处在招投标各环节弄虚作假行为,对中标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拖延工程款、违反合同等行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实行公示制,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签发中标通知书。
        3.2完善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将其交易中心与政府的职能部门分开,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从而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通过将所有工程项目纳入到有形建筑市场交易来建立有形市场,这样就可以治理混乱的建筑市场,避免腐败现象的产生,同时也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以通过交易中心找到能够与其合作的最好双方,外来企业也可以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与地方企业实行公平竞争。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3完善评标办法
        在我国传统的概预算定额和国家建设部新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应紧密结合建设领域最新技术动态,提倡有条件的施工企业编制本企业的内控人工、机械及材料消耗定额,结合市场价格可基本确定个别成本,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也可参照企业的方法编制较为准确的标底,例如可参照市场的比较法或收集企业的第一手资料等都可较为准确地测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成本;本着“统一量,竞争费”的原则尽可能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行国际上通行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遏止腐败。发达国家的实践和我国一些民营企业的先例业绩已证明:最低价评标只要坚持最佳资源配置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工程质量是可以保证的。
        3.4构建全程督察及查处力度
        随着招投标各项法规的颁布施行以及依法行政的推进,市场管理的目标要求明确,当前应明确大监督思想,构建大监督网络,实施全过程实质性监督。加强监察力度,包括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单位的监察,自始至终监督招标全过程,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运作机制,尽可能地减少招投标工作中的漏洞。要运用执法监察、财务审计、质量跟踪和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等多种手段,查找管理和监督的薄弱环节,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同时,通过查办案件推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的落实。在招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登记在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对这些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在进行招投标时要有所限制,以加大违法违规成本。
        结束语
        招投标工作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的有效开展,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业主方经营投资经济合理性,凸显社会效益产生根本影响。针对招投标管理中各个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建立完善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市场,完善评标办法、构建全程督察及查处力度以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有效保障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有效地提高和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高强.关于对建筑招投标现状的剖析与建议[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
        [2]张晓.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6. 结束语: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为了获得理想的招投标效果,需要完善相关建筑工程施工的招投标管理,提高建行行业整体的决策研究水平,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机制,保证工程的质量,预防不正当的竞争与腐败行为的产生。完善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行为,需要我们不断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促使招投标工作充分发挥它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效用,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新伟,王伟功. 探究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J]. 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12).
        [2]蒋永东. 浅谈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J]. 建材与装饰旬刊,2012(4):259-260.
        [3]张彦敏,宋雪飞.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8):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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