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探究

发表时间:2021/8/24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7卷4月第10期   作者:卢士芹
[导读] 在建筑施工领域,施工合同规定着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关系,合同中涉及的工程价格、工程质量标准以及工期要求等重要信息,与工程项目的实施有着密切关联。
        卢士芹
        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江苏 南京  210048
        摘要:在建筑施工领域,施工合同规定着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关系,合同中涉及的工程价格、工程质量标准以及工期要求等重要信息,与工程项目的实施有着密切关联。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之一,合同管理对整个项目的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管以及造价成本的控制等皆有重要意义,而从合同管理实践来看,施工类合同的签署以及履约过程均存在不同问题,其中不乏能够直接导致项目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以及成本陡增的因素。基于此,本文主要从合同的签署与履约两个角度入手,对施工类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剖析,并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署;履约
引言
        合同一般指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而签订的一种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书面协议。规范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构建有着相对重要的价值。在建筑工程领域,项目施工合同涉及的要素众多,经济活动相对复杂,而施工条件、工程价格、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等层面存在的差异,更进一步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从既往的管理实践中不难看出,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可对其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一旦合同管理的负责人未能充分意识到合同签署阶段、履约阶段的潜在风险,没有充分利用现有的管理措施防范各类合同签订问题,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将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1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签署阶段
        签署施工合同是项目顺利施工的重要基础,在管理实践中,工程项目具有的周期长、投资金额高、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管理隐患多等特征,决定了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而合同签署阶段的疏忽,是最为常见的、能够直接导致承包人或发包人的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因素[1]。结合笔者以往的工作经验与行业报道的典型案例分析,合同签署阶段的管理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层面:(1)签订合同前未对合同文本进行仔细阅读,没有掌握项目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2)在审查发包人的资格时,没有严格按照资格审查的流程对发包人的履约信用、资质等级进行审查,在调查时没有意识到资质等级、履约信用评估的重要价值,或者利用采集信息评估发包人的信用等级时选取的方法不当;(3)对造价、质量、工期等重要内容的管理缺乏可靠的管理程序,或者合同中未对工程进度拨款、竣工结算程序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规定;(4)合同中有关总包方、分包方的关系、责任的规定不清,或者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的权限、职责划分不合理,责权划分存在重叠或缺失问题;(5)对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以及其他风险系数的管理,合同中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上述合同签订阶段的普遍性问题,可对承包人、发包人的权益保护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要规范施工合同的管理,就必须对上述问题的表现、危害以及具体诱因进行分析,围绕合同签署阶段的各类风险制定与管理实践相匹配的合同管理策略[2]。
1.2 合同履约阶段
        规范合同的签署,强化合同管理职能,是避免工程项目建设出现拖欠款项等问题的有效方法,但由于合同“陷阱”的存在,以及合同管理体系层面的缺陷,施工合同的履约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可抗力问题的发生,施工合同的变更,均是项目施工中比较常见的合同履约问题。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以后,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在自身能力范围内采取各种能够减少损失的紧急处理措施,并定期向工程师报告处理的进度,事件处理完成后,由事件引起的工程建设成本变化以及延误的工期需要根据事先的约定,有合同双方承担各自的责任。但从管理实践来看,因为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损失进一步扩大的案例并不罕见,由此引发的合同纠纷,也成为合同履约问题的重要表现形式。针对合同履约阶段的合同管理问题,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合同变更、不可抗力、违背合同、合同争议、合同终止等问题的具体特征,以及不同状况下的合同管理办法,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优化策略
2.1 建立完善的合同签署程序
        鉴于合同签署阶段存在多种风险,相关主体有必要结合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施工合同签订的规定,从既往的合同管理实践中总结经验与教训,构建相对完善的合同签署程序,为管理人员开展发包人资格审查、合同重要信息的查对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3]。例如,在签署合同前,组织参与合同管理的员工详细阅读施工合同文本,重点关注示范文本中的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合同附件等重要信息,明确掌握现行法律规定;在对发包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时,需要警惕合同伪装等坑穴,客观分析既往合同签署过程中暴露的风险与隐患,从规范资格审查程序、完善资格审查项目等角度入手,完善审查制度,保证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对发包人的履约信用等信息进行详细调查与客观评估;针对工期、质量、造价等重要信息,需要管理人员了解既往发生的合同争议的具体表现,如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大多与设计变更、工程材料的差价等因素有关,在合同中对此类情形进行明确规定,能够有效减少合同双方的纠纷,为合同的执行提供一定的保障。
2.2 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监管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可抗力、合同变更等问题的出现势必会对项目的建设工期、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何确定合同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是合同履约纠纷的争议焦点。从以往的合同纠纷问题看,合同履约过程的相关信息不全,没有对履约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导致双方责任认定出现纠纷,可严重影响到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合同变更为例,在施工实践中,受施工条件变化或其他因素的影响,项目施工不得不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合同双方的义务、利益也应当做出相应的调整,而合同变更需要有完善的信息来论证合同条款修改的必要性,同时需要对合同变更过程的变化与预定计划进行对比分析,了解合同变更带来的损失,而损失的责任认定需要管理人员根据现阶段掌握的信息进行判定,一旦管理人员疏于对履约过程的监管,导致关键信息不全,则变更责任的认定也将受到制约。因此,管理主体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时需要高度重视合同履约过程的有效监管,完善各个环节、各个履约阶段的监管措施以及监管项目,建立完善的履约信息管理机制,确保合同履约过程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
3 结语
        加强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顺利建设的重要基础,在合同中对双方的责任、权利进行明确规定,尽可能全面地规定各种情况下相关主体的权限、责任,能够大幅减少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从项目合同的管理实践看,签署阶段、履约阶段均存在若干可以制约项目建设的管理问题,管理人员有必要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在现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签署阶段容易出现的纰漏以及履约阶段的常见问题,建立与之相对应的监管措施,规范合同的签署与履约过程的监管行为,切实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常彩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产业创新研究, 2019, (006): 94.
[2] 邓源. 电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 管理学家, 2019, (009):48-49.
[3] 程娟英.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及法律监管措施研究[J]. 建材与装饰, 2020, No.615(18):2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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