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发表时间:2021/8/24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4月第10期   作者:贾俊
[导读]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报来源和决策依据,承担着发现和揭露违纪违法问题的重任。
        贾俊
        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710000
        摘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报来源和决策依据,承担着发现和揭露违纪违法问题的重任。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思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梳理分析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思考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路和方式,切实前移监督关口,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和保驾护航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  信访举报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要做法
        国有企业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能够高度重视问题线索的受理和处置,将其作为主要职责之一,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做法归纳如下:一是归口受理。设立了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积极受理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把握纪检监察部门业务受理范围,对于职工群众诉求等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业务范畴的反映,能够耐心的予以解释说明,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予以接待处理。二是严把关口。及时、准确的分流问题线索,不论是上级转办件还是自收件,对属于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或党员的问题线索,均由本级纪委受理、处置,对属于下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或党员的非重大问题的问题线索,经有关领导同志批准同意后转下级纪委处置。三是科学研判。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逐件编号登记,逐一梳理问题线索的基本要素等,按要求建立了问题线索台账,并保持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对于每一条问题线索都能够严谨认真的梳理甄别和审慎负责的综合研判,深度分析问题线索的背景特点、主要内容和实际情况,提出拟办意见,报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四是规范处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有关精神以及上级纪委的文件要求,问题线索处置的各环节均有经手人签名,注意资料留存,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全程登记备查,确保问题线索的受理和处置工作实事求是、严谨规范。五是强化督办。压紧压实下级纪委处置责任,坚持按照规定程序向下级纪委转办问题线索,严格审批后进行交办,出具信访举报材料转办单,要求限期报送办理结果。在下级纪委办理过程中,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及时沟通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下级纪委报送的调查结果审核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同时,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办结后均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情况,做到了件件有处置、有落实、有结果。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匿名反映居多的情况还比较突出。从受理和处置的问题线索的工作实践来看,绝大多数的举报人往往采用匿名的方式进行反映,也正因如此可能会出现反映动机不明、目的不纯,所反映内容为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甚至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等情况。同时,匿名反映的方式,无法进行回复、无法明确到人,可能会出现一信多投、反复举报等情况,而且线索不清晰、内容不具体、调查难度大等情况在匿名反映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无形中增加了问题线索的反映数量和处置难度。
        二是问题线索的受理范围还不够精准。从受理和处置的问题线索的工作实践来看,不定期的会收到关于反映利益诉求等业务范围以外的问题线索,一方面反映出职工群众维权意识和法制意识越来越强,对纪委的期待值和信任度也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职工群众对纪委问题线索的受理范围还不很明确,认为只要纪委出面,一切问题都能解决,因而可能会存在只要自己有解决不了的事,就向纪委反映的情况。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力量还有待加强。

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配备来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数量不足且兼职人员居多、专职人员偏少的特点也非常明显,这就造成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还承担着纪检监察以外的大量工作,不同程度的存在精力不足、顾此失彼的情况,这就导致纪检监察干部疲于应付日常性事务,要求其既要确保日常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及其他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还要负责问题线索的规范受理和精准处置,就有些脱离实际。
        四是问题线索处置能力逐级递减。从具体工作实际来看,国有企业大多设有一级、二级、三级单位,级别越低的单位,其纪委或纪检监察部门平日里收到问题线索的数量就越少,加之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程序性和法规性,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缺少对有关知识的学习,缺乏实际工作中的实践锻炼和经验积累,致使不同程度的存在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理解运用还不够精准、执纪审查的工作能力尚待提高的情况。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一是注重宣传引导。以《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对问题线索受理范围、管辖权限、工作程序、举报渠道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作用,倡导和鼓励实名举报反映,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正确行使权力,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反映问题。在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合法权利的同时,进一步处理好举报权利和责任的关系。对滥用举报权利,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恶意”举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进一步树立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权威。
        二是厘清职责定位。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控问题线索受理的范围,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对属于业务范围内的每一条问题线索,认真研判、精准处置、严肃查处,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事项,根据反映的具体情况及时协调转交主责部门妥善解决,同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是强化工作成效。在继续做好归口管理、精准分流、全程跟踪、及时处置等基础工作的同时,还要着力对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工作进行再加力、再提升,强化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过程管控,努力形成问题线索从产生到了结的闭环。此外,持续加强对下级纪委问题线索受理和处置的工作指导,统一受理处置标准,推动上下形成一盘棋,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的高效性和精准度。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通过专题授课、以案代训、交叉轮训等形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着力解决在问题线索的受理和处置方面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等问题,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是完善制度流程。加强国有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研讨,总结和运用彼此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化转化和运用,持续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将其作为研判政治生态、发现突出问题、推动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使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回应职工群众关切更加及时,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更加有力。
        四、结语
        国有企业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正确履行信访举报受理职责,运用综合分析服务政治生态研判,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坚持、巩固、深化中创新发展,实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性提升、高质量发展,为国有企业构建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从业环境和干事创业氛围提供坚强保证。

【参考文献】
[1]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共中央办公厅.
[2]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共中央办公厅.
[3] 刘新科.浅谈如何加强企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J].大东方,2016,(3):130-130.
[4] 余宁.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现状、原因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4,(21):130-130,132.
[5] 周凯.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14,(15):215-215.
【作者简介】:贾俊(1985—),男,陕西西安人,2015年毕业于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政工师,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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