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法律风险点控制与防范对策研究

发表时间:2021/8/24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1年7卷4月第10期   作者:周昕兰
[导读]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是EPC项目施工进展顺利的重要保证,能有效避免EPC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
        周昕兰
        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  102627
        摘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是EPC项目施工进展顺利的重要保证,能有效避免EPC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发展,EPC项目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日益显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在事实和法律条文上涉及内容比较广,处理难度较大,容易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企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内容深入分析,采用科学有效的措施控制合同内容中的风险条款,对推动我国建设工程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法律风险点控制与防范对策研究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EPC项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引言
        建设工程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的现代化水平,提升居民居住环境的舒适性。我国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带动了工程建设领域合同管理的规范化。EPC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多种法律关系牵涉其中,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制定明确合同的内容,规范合同主体双方权利义务,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所以,加强项目合同的管理能够一定程度上推进项目各项内容的顺利开展。这对于提升城市化建设水平来讲也是十分有益的。
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应用与管理意义剖析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应用与管理对EPC项目的顺利完成非常关键。作为项目工程中的核心文件之一,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条款关系着项目的顺利完成,影响着项目工程的效率与最终效益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作用,是规范施工期间合同双方行为的重要文件。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双方主要为EPC项目的发包方与总承包方,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前会提前做好沟通协商,并对合同内容仔细阅读和了解,在符合双方条件的基础上才能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所有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内容,如施工材料标准、质量检验、造价管控以及各方面支出、施工周期与进度等。在此基础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是连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保证各个环节紧密相扣的纽带,为项目施工过程提供相应的管理与施工处理依据。若一个EPC项目没有签订科学合理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那么其施工行为便没有文件约束,就会导致施工混乱、利益冲突等各种问题的发生,使合同双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合同签订后,合同的法律效应立即生效,不管是总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必须按照合同及时履行责任与义务,且合同签订后不允许随意进行更改或者调整。因此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代表人要对合同仔细研读,确保达成共识后再签订。工程总承包方承担着施工操作的重担,需在专业团队的带领下科学制定施工方案与计划,以保证在规定工期内顺利完成施工,并满足合同中对施工方案的要求。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若没有及时完成施工建设,工程总承包方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或违规操作等行为,都属于违反合同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对EPC项目以及项目双方权益的保障有重要意义,必须在已有管理的基础上对管理方式进行及时创新,发挥合同应用的最大价值。
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难点
        随着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合规意识也在增强。为了在不触犯法律的条件下更多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包人作为出资方,利用自身的有利地位在招投标初期拟定的合同就是将发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投标方如果不同意合同的条款就会失去投标的资格,同时中标之后工程总承包方也不能再次大量修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造成合同中存在大量不平等的合同条款。这种合同主体的法律关系平等意识淡薄,将一方的利益扩大,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不平等化,造成双方的不平等地位,如果发生纠纷,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出现另一方索赔比较困难的情况。

合同主体法律关系平等意识淡薄造成的不平等合同条款和双方的不平等地位,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比较常出现的现象,造成弱势一方的合同管理工作难以进行,制约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改进策略
        3.1强化合同主体平等法律关系意识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合同主体双方应加强法律关系平等意识,在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合同条款,这不但有利于项目进行过程中合同的履行,更是工程质量的最终保证。合同双方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及履行时,发包人和工程总承包人应站在平等互利的高度,而不是一味的维护发包人的利益,对工程总承包人加大惩罚力度或者不平等条款。双方树立平等意识,懂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体双方可以选择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或者提前对项目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法律培训,从人员上保证专业性,这样在出现纠纷时,可以懂得通过正规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司法部门的司法行为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的同时,注重保护合同双方的平等性,高度重视EPC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合同纠纷问题,限制或者纠正合同不平等条款对弱势一方的权利侵害,保护无过错方的相应权益,对双方的具体权责履行进行监督,确保合同执行过程的顺畅性。
        3.2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目前,随着市场中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现象愈演愈烈。为了获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不得不以压缩成本的手段打破行业的平衡,采取低利润的方法去竞争。但是,通过成本压缩的方式降低价格往往会产生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的情况,甚至引起更多的纠纷。出现这种情况的罪魁祸首往往是在合同签订时,为了扩大发包人的利益,拟定了许多有利于发包人的条约。但是,关于违反合同和解决争端的赔偿方面的规定却很少,这对工程总承包方没有起到约束作用。结果,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不平等的现象发生,尽管双方都会在签署合同后再次进行谈判,但是谈判结果往往不能令人满意。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合同才能够确保合同能够发挥出相应的作用。
        3.3建立合同审查制度
        EPC项目应创建专人专责、归口审查、统一管理的制度。合同承办方应对签订合同主体资格、条款内容、履约能力等重要内容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查,其次是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进行专业审查,法律部门对条款完整性、合法性、争议解决条款进行审查。其中条款内容审核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企业应加强对合同条款的法律审核,预防法律风险,确认定性分析是否精确、交易行为是否合法;规避效力风险,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又有效,合同条款内容文字是否真实,语句是否存在歧义的现象,合同条款内容是否存在被撤销或者无效的可能性;同时特别关注特殊条款,审查质押、抵押、保证等条款是否合法和严谨。国家和有关部门也应制定合同范本和示例文件,这种形式不仅有助于合同管理机构根据法律内容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而且还能够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现象,合同签订双方根据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双方的经济效益。
结束语
        当前,我国建筑行业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一些企业无法了解更多的法律条例,容易引起更多的合同纠纷。因此,相关部门应注意合同纠纷和合同管理的内容,制定解决常见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强有力的政府指导原则,并提升法院和仲裁的一致性、权威性和审判性。同时,我们需要改善审判的执行力,并大大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规避索赔延误的出现。
参考文献
[1]陈芸颖.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方案[J].住宅与房地产,2019(36):112.
[2]陈剑红.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探究[J].中外企业家,2019(34):64-65.
[3]石红姗.分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9(05):117.
[4]王静.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J].纳税,2018(18):167+170.
[5]韩樱.建设工程施工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分析[J].法制博览,2018(17):132+131.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