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梦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上海市 200135
摘要:随着全球化模式的逐渐运行,以及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环境,承担着更为严峻的竞争压力。面对这一变化,企业大胆改革,一方面积极完善自己的经济运行模式,寻求转型;另一方面重视企业内部的法务工作,不断提升其地位并且适当地扩大其职能权限。法务工作机制得到完善,既能帮助企业努力适应全球化的发展浪潮,又能帮助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法务制度;局限性;完善建议
引言
企业法务亦称公司内部律师,是企业法务制度的执行者,企业法治的实现者,本质职能是沟通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实现企业合法合规地获得最大利益。从组织架构上看,企业法务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作用具有广泛性、时效性、预防性。广泛性是指企业法务的职能范围贯穿了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渗透到企业运营的每个环节,包括事前监督防控和事后补救。
1新常态背景下企业法务管理改进路径
1.1重视立卷归档的重要性
当前社会环境下,信息技术发展速度极快,因此更需要重视相关卷宗的立卷归档。立卷工作不但应涵盖实物卷宗,而且还包含电子版档案,应保证可供法律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查询,如果法律事务复杂性较强,应重视收集同类型的案卷,给予不同具体事件一定参考价值。有关法律事务的负责人在受理事务之后,应当设置电子卷和实物卷,基于档案性质的不同,在分类上体现出差异。
1.2企业应当重视法务培训工作的落实
对企业而言,应当重视培训法务人员的相关工作,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素养,强化法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基于此,法务部门相关人员应当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加强自身的学习。企业也需要拓宽培训渠道,聘请业内翘楚到企业讲课或交流,提高法律培训的相关质量,实现解决问题效率的提升。如果仍存需要讨论的问题,应当统一组织讨论,强化企业的立法。
2我国企业法务制度的现实局限性
2.1企业法务制度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企业法务制度决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效果。由于当前我国企业法务制度的不完善性,导致我国大部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不重视对国家法律法规的研究,缺少主动管控法律风险的意识,再加上企业法务制度不够全面,导致制度执行很难发挥有效作用。企业法务制度管理机制处于初始发展阶段,法律顾问的配备及职责模糊,法务部门仅仅被定义为日常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签订和审批等事项,对于项目的谈判、决策来说,企业法务部门很难介入,导致企业中的人情或者行政干预代替了企业管理法律制度内容,久而久之会对经营管理者的判断造成偏差,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些情况正是由于企业管理法律机制的不完善所导致,在企业经营发展中,高层管理者需要针对风险进行判断,依赖于企业法务管理机制进行监督和检查,进而实现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标准化。
2.2职能认知的“边缘化”
中国目前有大量的专业法学家,但无法在企业中发挥有效作用,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家没有认识到制定公司法的目的与企业管理的目的相一致,而且公司法不能被视为《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强调,诸如“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查和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得到严格执行。改进重要决定合法性的审查机制,不要在不审查审查合法性或非法性的情况下将这些决定提交决策会议。司法对企业的重要性仍然是一个口号,缺乏科学知识,与其他部门相比处于边缘地位。公司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被认为是企业或大型私营企业特有的制度,中小企业的风险较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认为自己的企业规模较小,设立司法部是一项大规模的工作,既不需要也不需要设立这样一个部的手段,也没有能力在司法部和管理人员之间建立共同的管理关系正是认知上的差距导致企业家们对公司的法律事务和司法部不重视。中国企业投资失败似乎有法律管理疏忽的影子:不重视法律尽职、不了解地方政策和法律、决策盲目等。例如,就尽责义务而言,这主要是一个法律问题,包括在法律论证阶段、中期案件执行阶段和最后交付阶段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感受和提交人的意见,大多数公司不承认应有的法律注意的重要性,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是“走流程”。他们痴迷于外观,忽视了实际效果。例如,这包括利用所谓的国际公认的中介机构,以既定目标完成项目的法律演示,根据已知要求衡量投资,对项目前景作出有意义的描述等。然而,在我国的投资过程中,失败的惨痛教训年复一年地反复出现.
3完善我国企业法务制度的建议
健全法务管理机构和制度,首先需要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务制度,这是依法经营的核心和起始,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务制度,才能规范企业的法律事务,保证企业法律事务健康发展。在实际决策过程中,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建立责任监督制度从而更好地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为了避免企业经营决策的偏差和规范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可以成立法务工作领导小组来防范董事会的决策风险。全面发挥法务工作领导小组的主导作用,做好经营决策的法律控制,为协调企业领导对于各个部门工作的顺利实施,企业可以在总部设立法律咨询机构,在各分公司设立法务部门,向各分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子公司在执行企业重大事项时,应在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的同时,在法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协助下,结合不同的工作内容,确定法律风险管理内容,针对法律风险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监督和评估。针对领导管理团队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的价值,同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注重防范风险控制,协调各部门的人事管理,形成内外协同管理,为企业风险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各类工作提供动态的维护机制,保证法律风险防控的作用。
4新常态背景下企业法务管理未来展望
首先,企业法务团队会格外重视自身素质的提升,法务部门会树立人才观念,在人才选拔或招聘时,更重视质量和效率。素质较高的法律顾问,在进入法律部门之前,需要对专业素质进行考察,不但要有过硬的理论知识,而且要重点考察工作人员商业思维、以及对企业发展的体悟。这不但对企业法务工作落实大有裨益,而且长远看来,可以提高企业运营管理的效果,降低法律风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另外,企业法务工作的管理层重要性得以提升,成为企业重要管理层。企业法务管理者日常会向企业CEO汇报相关工作,和其他部门取得较好联动,对法律风险及时发现并预防。与此同时,也能为普通法务工作者,提供较为明确的职业晋升渠道,对团队的稳定相对有利。
结束语
从欧美企业法务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他们历时一个多世纪的时间才完成从一般的咨询顾问到逐步成为企业管理层的转变。这一个多世纪也是美国企业制度不断健全,企业治理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活动反复规范的过程。国内企业可以在借鉴欧美成熟的法务制度,总结经验,利用后发优势,积极抓住目前内外条件成熟的机会,促进企业法务管理制度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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