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桂兰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云南 开远 661699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城乡规划中的许多矛盾已经被逐渐解决,但在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只有这些问题被解决,我们的城乡发展才会更进一步。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城乡编制与审批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一些相关的建议与对策,希望给相关人员提供帮助。
关键词: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审批;问题;对策
从大的方面进行分析,城乡规划是一个国家城市化进程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只有做好科学的城乡规划,才能保证城市化进程的有序开展。在城乡规划中,编制与审批对城乡规划的开展与工作效率的影响很大,而且这一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如果不将这些问题解决,会对城乡规划的后期发展和整体进程产生不好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分析出城乡编制与审批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并且根据这些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从而更好地促进城乡规划的发展。
一、城乡规划的含义与重要性
(一)城乡规划的含义
城乡规划是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做出的前期规划,我国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其目的是推进城乡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1]。
(二)城乡规划的重要性
作为城市政府主要的工作内容,城乡规划是政府制定出的科学的政治决策。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合理利用当地资源的目标下,城乡规划不仅起到推动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作用,而且有利于城镇建设的发展。城乡规划能够对土地资源进行调整,进而规范人口结构,促进就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合理的城乡规划能够减少资源的不必要消耗,消除各种城际乡间的通病,从而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发展。
二、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城乡规划中也不例外。经过分析,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公众参与度不高
城乡规划最终的目的是改善人居环境,人是所有规划的最终目标,要想保证城乡规划进程的顺利,公众参与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公众的广泛参与能够为城乡规划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让规划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能够促进城乡规划进程的开始与实施。但是我国目前的城乡规划建设中公众的参与度不高,在编制与审批的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普遍较低,许多民众认为城乡规划是政府的事情,与自身无关,这就导致城乡规划进程中出现许多因不理解而导致的矛盾和阻碍。
(二)规划编制与审批缺乏互动性
许多城乡规划在设计阶段主要是由专业的设计规划师来进行设计,这些主管设计的人员往往依据自己的工作经验进行设计,将设计的重心放在了克服技术问题上,从而忽略了实际操作阶段的可行性。同时,其编制与审批环节也存在片面性。由于一些工作人员只关注上级领导的意见,往往就会忽略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群众恰恰是城乡规划最需要考虑的主体,因此在后续的实际操作阶段,由于缺乏与群众的互动所导致的矛盾常常影响城乡建设的进程。
(三)规划编制缺乏权威性
工作追求效率往往无可厚非的,但一味地追求效率甚至为了效率破坏最初合理的规划却是不应存在的。但是,在城乡规划的建设中,一些工作人员为了更快的完成工作,会采取更改最初设计和规划的办法,这一做法导致的后果往往是破坏了编制的权威性。此外,就城乡规划的土地状况来说,一些建设工程会因为更改方案而导致商业用地增加,这就导致一些公益用地和基础建设用地减少,从而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更丧失了规划编制的权威性。
(四)城乡规划审批问题较多
审批是一个需要人来完成的工作,这就免不了会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城乡规划的审批是非常复杂的,除了需要审批的内容比较复杂外,审批的环节也十分复杂,这就要求城乡规划审批制定规范合理的程序与机制。然而,从我国现实的城乡规划审批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许多总规滞后、控规覆盖率低、各专项规划门类不全等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审批的程序方面,审批程序往往包括多个环节及固定的流程,但是一些工作人员为了一己私利,会做出违反审批程序的行为,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这些行为也被当成一种默许的规则继续实施。其次是处理信访方面的问题,面对众多信访信息,许多工作人员无法得出一致的结论而造车内部不协调的情况也有很多[2]。再次是审核失误的问题,一些工作能力相对较弱的人员在进行审核工作时会出现失误的现象,而这些人为问题又不可避免,所以就给审核工作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五)修正与检讨缺乏及时性
现阶段,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依然在快速的发展,变化也是十分急速的。但是城乡规划的调整和修正却与现实情况的发展存在一定的时间差,而且一些地方规划的调整也不可避免存在一些人为的随意性,这就导致城乡规划的修正与检讨不够及时。
三、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核问题的对策
对于上述提到的种种问题,我们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实际情况的发展做出分析,并提出有利于问题解决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健全互动机制
在城乡规划中,一定要以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为编制原则,建立起有效的互动机制,促进审批制度改革。要重视公众的参与,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将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地纳入城乡规划中。此外,在具体的编制设计中,相关工作人员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实际情况与需求,设计出合理的、可实行的编制规划。“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发挥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不断提升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的约束力
法律是有效约束行为的一种手段,城乡规划建设中也应该利用并重视法律法规的作用。在立法阶段,地方人大应该广泛地听取公众意见,积极地与公众讨论,上报有建设性的意见,从而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设立。同时要加强法律的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处罚的力度,但是要考虑现实操作的可能性,让法律真正发挥其作用。
(三)强化对审批主体的规范与监督
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知识。针对规划信息化和科学化,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要求也必须与之匹配,不断提高,必须强调审批人员对于审批工作智能进程中审批的规范性,因此在“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工作中,应强调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和加强专业素养的学习。要提高审批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规范其工作态度及工作行为。还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明确各审批人员的责任,设立追责机制。
(四)优化编制与审批程序
建立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在线审批平台等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要想不断地增强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的合理性,就需要不断优化编制与审批的程序,并确保按照程序进行工作。所以,在规划的过程中,要建立起规范的编制与审批程序,建立完善的流程体系[3],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和环节,确保编制与审批工作顺利地开展。
(五)强化对法规精神层面的重视
要重视《城乡规划法》的作用,强化对法规精神的重视。在实际的城乡规划建设中,要统筹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促进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切实推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要重视法律法规的作用,为公众普法讲法,让公众拥有法律意识,从而加深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理解,促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综上所述,在城镇现代化的进程中,城乡规划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部分,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城乡规划,重视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等方面。我们不仅要看到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中存在的公众参与性低、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互动性差、规划编制缺乏权威性、城乡规划审批问题较多和修正与纠正缺乏及时性等问题,还要注重统筹全局,从整体的角度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相信在建立健全互动机制、提升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的约束力、强化对审批主体的规范、优化编制与审批秩序以及强化对法规精神层面的重视等措施的作用下,我国城乡规划的进程能够有更进一步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也会更快的完成。
参考文献
[1]康华睿.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绿色环保建材,2020(07):78-79.
[2]伍建华.浅谈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在城乡规划中的问题[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6(08):189-190.
[3]张显涛. 绥化市城乡规划管理法制化建设问题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