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春芳
湖州信策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 313300
摘要:根据建筑项目施工阶段的实际情况及其高效施工要求,积极开展监理工作,有利于实现对项目施工问题的高效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其施工风险发生的概率,避免影响建筑项目施工效果。因此,在细化建筑项目施工阶段的研究内容时,应给予监理工作更多的关注,找出切实有效的策略并加以使用,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状况良好,及时消除其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本文主要分析建筑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思路探析。
关键词:建筑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思路;可持续发展
引言
在经济发展促进作用下,建筑行业也得到很快的发展和崛起,不同类型的建筑项目依次投入建设和使用,这最大限度推动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制度、人员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对于建筑工程监理,最直接的还是它能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目前,科技正高速发展,很多施工单位都选择引入不同的新技术或对现有施工技术进行创新。在这一情况中,工程监理无疑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建筑项目施工阶段监理的重要性
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了落实好监理工作,则需要对其重要性有所了解。具体表现为:(1)通过对施工阶段监理的充分考虑,有利于增强建筑项目不同施工工序的实施效果,高效地完成好现场施工计划,消除项目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避免施工质量、进度等受到不利影响;(2)重视监理工作的高效开展,给予其作用发挥更多的思考,能够协调好建筑项目施工阶段不同参与方的利益,为施工作业的高效开展提供专业支持,及时消除项目施工效果方面的影响因素,确保建筑项目建设与发展状况良好。
2、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分析
建筑行业在监管过程中,一般依靠国家相关部门监管安全质量问题,也会结合外部单位进行监督,也就是工程监理单位,其发挥的作用效果太差,不能有效监督质量安全问题。但是在目前的监理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改进。首先,在监理对建筑项目管理制度不规范,部分监理单位在接受项目后,会将现有监理工作转移给第三方;部分从事监理工作要求的人员是挂靠,和企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关系并不大。有的甲方和乙方可能在监管管理中属于同一个监理单位,导致在管理中出现职权滥用,不能有效监督项目质量问题。监理的专业素质和制度规范存在缺失,有的监理人员不具备项目要求,在从事实际监理工作中不能依靠制度规范进行正确管理,导致监理实际工作没有很好地履行。监理单位部分人员在进入项目前期,未接受正规培训,导致监理对从事的项目质量管理一无所知,对项目要求缺乏专业了解,不能在工作中履行监理职责。
3、建筑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思路分析
3.1加强合同管理,强化服务意识
在实施建筑项目施工阶段,需要监理人员不断强化自身的服务意识,给予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更多的重视,确保作业计划实施有效。在此期间,需要做到:(1)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是否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了解项目施工合同内容及执行过程,落实好切实有效的监理工作,并通过对施工组织与方案审查方面的思考,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好建筑项目施工作业,降低施工中安全及质量事故发生的概率;(2)监理单位及人员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建筑项目施工要求及工程特点等,强化专业服务意识,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促使施工监理工作开展更具专业性,保持建筑项目良好的施工及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监理工作的实际作用。同时,随着监理人员服务意识的不断强化,也能为建筑项目施工问题的高效处理提供专业支持,满足其施工工序高效实施要求,更好地体现出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3.2充分利用先进的监管技术和设备
对于监理单位来说想要更好的发挥好监理作用,除了加强软件方面的人才和管理体系优化建设工作外,还应加大硬件方面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引进力度,进而通过工程监理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实际监理工作效率。在整个信息化监理系统完善中,应做到集监督功能、质量控制功能和信息及人员管理为一体,并确保各参与单位人员能在平台上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这样也可方便彼此之间高效地进行资料共享,以及施工进度了解,进而有效实现更加透明化的管理,这样也比较利于彼此之间的相互监督;其中,先进的监理设备的利用,也能提高现场监理的质量和效率,避免监理中风险隐患的发生,使整个监理过程更具专业性,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监理单位也应多加强对员工的操作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3.3妥善协调监理部门与业主之间关系
首先,让业主的行政干预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即可以把业主当做监理机构的权力委托者,虽然施工监理机构和业主签署了相关合约,施工监理工作人员的权利在法律层面得到了保护,但实践过程中,工作人员仍然可能经常受到业主的直接行政干预。业主长期把监理人员当作工作下属,对其进行直接指挥。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再度发生,需要施工监理工作人员全方位分析并探究问题的最合理解决路径。其次,从施工监理的现实工作内容来开展分析,主要涵盖三个方面内容,依次是协调、管理以及控制。施工监理的过程可能出现业主拨款不经过监理人员确认就直接把钱交还给施工企业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分成两方面开展分析,第一是施工企业谎报监理人员同意进行拨款,此种状况监理企业需要及时向业主进行汇报,并与业主商议对施工企业的处理办法;第二是拨款到账之后,监理部门能够主动与业主进行交流,在审核之后商议补办手续措施,对于发现的已经支付的错误款项,应当在下个月的工程钱款支付中进行扣除。最后,需要针对现场施工做好记录。在实践中,有可能出现业主对监理机构或施工企业做过口头指示但是事后却不承认的问题。所以在早期现场调查环节中,监理部门需要对业主进行的口头指示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防止业主出现否认口头指示的情况,另外在施工中,如果监理人员或施工人员存在有重大事物,监理机构需要基于合约内容,采取书面方式向业主请示并要求业主进行签字,让业主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3.4施工后期的监理工作重点
在施工后期,虽然建造工作已大体完成,不过仍需规范地完成技术交底工作,确保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完成顺利地交接,详细的监理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监理单位必须依据国家目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标准,对竣工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假如检测报告表明其质量存在问题,必须责令施工单位将其整改。待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监理单位还需分析整改的报告,假如在多次审计后,其结果并未存在质量问题,在签署四方验收单时必须由监理单位来监督。第二,对于施工后期的验收工作而言,假如查出了质量问题,必须安排施工单位返工。第三,在建筑交付使用后,监理人员应该在建筑的保修期限内完成巡检任务,假如在巡检中查出问题,必须立刻和施工单位联系,要求他们尽快将问题解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不同策略的支持下,将有利于提高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效率及质量,保持施工风险良好的应对状况,按期完成好项目施工计划,避免施工问题影响范围的扩大。因此,在提升建筑项目施工水平、改善其施工状况的过程中,应给予监理工作足够的重视,并对其工作思路进行科学分析,促使项目施工过程能够处于可控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筑项目施工问题发生的概率。
参考文献:
[1]林雪莲.工程监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作用及质量控制研究[J].绿色环保建材,2020(05):179-180.
[2]张梅.对监理在建筑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的探讨研究[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9(05):150.
[3]安振波.土建监理在建筑工程施工阶段中的应用实践微探[J].建材与装饰,2019(07):195.
[4]李来胜.现阶段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的分析与探究[J].居舍,2021(12):130-131.
[5]华雷.建筑土建施工中建筑监理的作用及措施[J].砖瓦,2020(5):13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