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祥义
东南大学 江苏省南京市 210096
摘要:本文通过对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顺延工期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可索赔的的工期及费用索赔管理方法和案例的分析,总结出了一些具体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工程项目中承包方的合同工期和费用索赔这一环节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承包方;顺延工期;工期和费用;合同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按索赔目标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以及费用索赔。工期索赔,是指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的索赔。费用索赔,指以补偿经济损失为目标的索赔,既包括承包人要求发包人调整合同价款、赔偿损失、追加付款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支付赔偿金。
1、顺延工期索赔
1.1工期顺延事件识别与延误时间计算
根据具体工期延期原因,分类列表如下:
注 1.以上延期情形需根据合同约定及现场实际情况选用;涉及未涵盖的,可根据工程现场 实际情况、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注 2.总进度计划是顺延工期计算的基础,故在工程开工时需认真编制一套详细总进度计划 并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批。
1.2顺延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运用网络计划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如下:
1)直接法。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如果某干扰事件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如果实际干扰时间未超过此分部分项工程的总时差,则不足以进行工期顺延索赔;如果实际干扰时间超过了此分部分项工程的总时差,则此分部分项工程所在的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成关键线路,实际干扰时间超出总时差的部分可进行工期索赔。
【例】某重型厂房工程,建筑面积5500㎡,框架结构,地质勘察报告中地基基础持力层为中砂层,厂房用设备由建设单位供应。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施工流水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了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绘出施工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
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土方2施工中,开挖后发现局部基础地基持力层为软弱层需处理,工期延误6天。
事件二:设备安装1施工中,因业主供设备未按时进场,工期延期3天。
根据总时差为零的线路为关键线路的判定原则,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⑤→⑥,计划工期为:3+7+7+3=20天
针对上述事件一,施工总包单位可提出工期索赔,因为地基持力层存在软弱层,与地质勘查报告中提供的持力层为中砂层不符,为施工单位不可预见原因,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虽然土方2工作不是关键工作,但延误的时间已经超了总时差,故可以提出工期索赔,能索赔(6-4)=2天。
事件二,不可以提出,因为虽然基础工程设备由建设单位供应,因业主供设备未按时进场导致工期延误3天,理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但设备安装1不是关键工作,且总时差为4天,延误的3天未超过其总时差,所以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总工期可顺延:6-4=2天。关键线路发生变化,新的线路为:①→②→④→⑤→⑥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采用比例分析法时,可以按工程量的比例进行分析,例如:某工程管道开挖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工程量由原来的2800m3增加到3500m3,原定工期是40天,则承包方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是:工期索赔值=原工期X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3500-2800)/2800=10天。本例中,如果合同规定工程量增减10%为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则工期索赔值应该是:工期索赔值=40×(3500—2800×110%)/2800=6天。
工期索赔值也可以按照造价的比例进行分析,例如:某工程合同价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施工过程中业主增加额外工程200万元,则承包方提出的工期索赔值为:工期索赔值=原合同工期×附加或新增工程造价/原合同总价=24X200/1200=4个月
3)网络分析法
在实际工程中,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可能会很多,每个干扰事件的影响程度可能都不一样,有的直接在关键线路上,有的不在关键线路上,多个干扰事件的共同影响结果究竟是多少可能引起合同双方很大的争议,采用网络分析方法是比较科学合理的方法,其思路是:假设工程按照双方认可的工程网络计划确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施工,当某个或某几个干扰事件发生后,使网络中的某个工作或某些工作受到影响,使其持续时间延长或开始时间推迟,从而影响总工期,则将这些工作受干扰后的新的持续时间和开始时间等代入网络中,重新进行网络分析和计算,得到的新工期与原工期之间的差值就是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也就是承包方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即工程重新进行网络分析和计算,得到的新工期与原工期之间的差值就是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也就是承包方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
网络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之差来计算工期索赔值,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
【例】某工程项目的进度计划如图1所示,总工期为32周,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延误,工作②―④由原来的6周延至7周,工作③—⑤由原来的4周延至5周,工作④—⑥由原来的5周延至9周,其中工作②—④的延误是因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其余均由非承包方原因造成。
将延误后的持续时间代入原网络计划,即得到工程实际网络图,如图2所示。 比较图1和图2,可以发现实际总工期变为35周,延误了 3周,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延误(1周)不在关键线路上,因此.承包方可以向业主要求延长工期3周。
2.2工期顺延事件的费用索赔计算方法。
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很多,各个工程项目都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a)总费用法。计算出索赔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金额。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因为实际完成工程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费,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费用,而这些费用是属于不该索赔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也可能因工程变更或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变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凡此种种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会引起争议,故一般不常用。但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当需要具体计算索赔金额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时,则也有采用此法的。这种情况下,应具体核实已开支的实际费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实际情况。
(b)修正的总费用法。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计算对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以使用结果更趋合理,修正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二是只计算在该时期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项目的费用。三是不直接采用原合同报价,而是采用在该时期内如未受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根据上述修正,可比较合理地计算出索赔事件影响实际增加的费用。
(c)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管理费,总部管理费,利润,利息,规费和税金等单项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映承包单位的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于被当事人接受,被广泛采用,在上述各单项索赔计算中,承包方要提供和证明其索赔值的计算方法是合理的,有些事项承包方很难拿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因此索赔的难度较大,实际索赔过程中必要时可抓大放小,适当取舍。
3、索赔的注意事项
3.1工期及费用索赔的程序与时限
工期及费用的索赔权利并非恒久存续,而是受制于一定的程序与时限,一旦脱离程序或逾越时限,索赔人就会陷入失去主动权的困境实践中,法律规范并未对工期及费用索赔的程序与时限明确规定,更多的是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自由博弈。
3.2索赔证据固定
在工程索赔中,证据的充分与否是工程索赔成功的关键,就建设工程索赔而言,一项证据能否作为索赔的依据,要满足以下条件:
真实性,应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确定存在和发生的,完全反映实际情况,能经得住推敲;
全面性,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索赔报告中涉及的索赔理由、事件过程、影响、索赔值等都应有相应证据,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
关联性,应当能够互相说明,互相具有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
及时性,应当及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应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或由业主签字认可,尤其重视关键线路的相关资料。
3.3索赔其他注意事项
4、结语
以上就是本文主要总结出的一些关于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工期顺延情形下承包方对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承包方在实施过程中还应依据合同以变应变,以企业商人的视角敢于突破合同,在工期和费用索赔上以变求胜,将工期和费用索赔作为提高项目效益和维护合法合理权益的重要途径,制定详细索赔策略,以促进项目精益管理,取得企业经营效益的合理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6
[2]丛培经. 工程项目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
[3]梁鑑,潘文,丁本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案例分析[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