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发表时间:2021/8/26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第4月4卷10期   作者:祝晓林
[导读]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就像两个数学子集,既有包含又有交叉
        祝晓林
        身份证号码:21120219850211****
        摘要: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就像两个数学子集,既有包含又有交叉。城市规划解决规划布局和布局问题;建筑设计解决了具体的个体和局部问题。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用哲学语言描述:部分是整体,整体也是部分;整体包含部分,部分包含整体。基本解释通过对局部与整体关系的探讨,阐明了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包容性关系。但作为独立的个体单位,两者都有各自的学科复杂程度和工程技术要求。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关系
        简介:
        在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时,往往需要面对一栋单独的建筑。城市规划中的协调要求不同于建筑的个性化设计。城市运营管理是建筑管理中点对点的管理和控制模式。在整体城市协调理论的框架内,建筑设计不能超越城市布局本身而存在。但在不同的城市设计体系中,建筑设计本身就超越了城市布局管制,使得城市布局管制被动地与单一建筑或特定数量的建筑相匹配,这种情况也存在于世界上大量的大城市,如标志性建筑、历史遗迹等。
        一、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协同管理机制
        城市规划是彼得提出的。卡尔索普等代表早在改革派的“新城运动”。这位城市规划师在自己的设计理念中强调“协作”的概念。无论是城市规划主题的宏观设计,还是建筑设计本身的中观和微观建构,都必须符合二者关系的“协同管理机制的底层逻辑”。其中,居住场所、休息场所、体育聚集地、商业购物娱乐场所是城市规划的现代生活模式。在紧凑、高海拔的城市空间布局的生态要求下,高密度的高层住宅建筑、小规模的步行街、鳞次栉比的商业建筑、超高密度的生活和工作空间,都是现代城市布局的社会集体要求。在建筑设计本身,它不得不受制于人类社会人口聚集和经济集聚的大趋势。在这种背景下,人员的控制是城市管理者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重要的人类变量因素。邓小平主席在任职期间的人大代表会上讲话:“一切的问题,都是人的问题!”这句话放在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设计领域依然适用,所以从概念角度讲“城市协同管理机制”仍属于狭义的理论构建。
   卡尔索普的协同管理机制概念是由贝聿铭建筑师在法国卢浮宫, 巴黎设计现代玻璃结构“金三角”入口时扩展而来的,通过“金三角Glass  Palace  Gate”的有效设计,巴黎中心的凡尔赛宫的商业和文化因素都在当地城市规划中以艺术旅游和观光市政建设为目标进行协调。作为巴黎建筑规划管理协会的资深会员,贝聿铭先生充分考虑了规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城市管理职能的五大城市布局设计要素,即政治、文化和经济。在协同理念的机制设计模式下,标志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很好地包含在城市建设本身之中。此外,基于凡尔赛宫作为当地国际旅游胜地的特殊文化意义,集艺术中心、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居民聚集区和交通枢纽设施于一体的卢浮宫,周边地区,整合了城市规划设计中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城市自身布局和环境的要求下融入“城市规划协同管理机制”,是实践“城市规划协同管理机制”理念的典型案例。
        二、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相关性
        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规划纳入管理体系。建筑设计的研究对象有明确的、有方向性的建设目标,资金、技术、人员都有成熟的管理运行机制。通常建筑的建造不能考虑城市规划本身,地理位置是超出建筑设计管理范围的不可改变的因素。在功能、经济、群体建筑组合方面,建筑往往在微观层面上直接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求,强调空间的适用性原则。虽然身份也是适用的,但它可以在中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展现其无形的规划功能。再者,个别建筑的审美特征和艺术设计差异往往与城市规划本身无关。然而,也有例外,比如美国, 纽约,的自由女神像,它是一座著名的标志性建筑。

纽约半岛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功能要求不同。
        政治因素对市政规划的影响是自上而下的强制行政强力决定的,这取决于城市本身的定位发展,是经济中心,对外口岸、还是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建筑设计本身在微观上也与市政规划的便利性、经济性、功用性密切相关联。在大型建筑的实际建造过程之中,城市规划人员与建筑设计师同行、沟通,共同承担设计与管理任务是业界施工建设展开的常态。同时,市政的建设管理在具体相关地标建筑上,会相应地配套本地特色化的市政管理制度。这也是地标性建筑区别于一般性建筑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影响性区分。
        三、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复杂性研究
        城市问题的复杂体现在多个维度,既有人的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地理条件、民族风俗、地理位置、社经发展、文化底蕴的隐性因素支撑体现。应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方面,城市规划设计在宏观与微观上对城市的布局安全启着保护性保障作用。反关建筑设计,在不可抗力的作用下,往往使得个体的被破坏性凸显。建筑设计的单元是具体的、小容量的,是可分割于整体城市布局的独立个体。在抗风险与保障系数上要远远低于城市设计本身的规划性、软性条件特性逻辑,属于外显、外力可破坏(影响程度大)的硬件设施,而城市规划往往体现在“软条件”方面,比如设计师的个人规划设计理念、地方特定人群的生活习性、收入水平、交通休闲娱乐公共设施安排,还有政治、经济发展、文化大环境本身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相较于属性上分析,城市规划设计的保障性、时效性、文化属性、软条件属性等特点使得城市规划设计,受外力破坏影响的抗风险性较强。
        复杂性的基本特征,是表现城市设计管理的直观性考量数据指标。其中,社会性特征要求城市的布局设计要符合城市运行本身的社会管理属性。建筑设计则要在微观层面上有机结合经济性效益。两者作用目的对象的差别决定两者在公益性与商业个体发展的道路上差异化发展。
        在时效性特征要求下,城市既有时代的局限又有时代的进步性,进步与局限的差别在于城市经济发展本身的稳定性。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之中难免进入新城旧城的交替翻新建设之中来,在这期间面对复杂的城市居民环境与满足时代要求(时效性)要求情况下,统筹兼顾则是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共同性施工目的目标要求。
        设计具有目的性特征。明确城市发展空间是地区规划的方向,一个城市的发展是紧缩还是膨胀,一方面取决于人口涌进流出比率,一方面又取决于城市规划的发展空间。发展空间的方向性、目的性也造就了建筑设计本身的目的性特征。在城市规划重要地标建筑的空间处理与系统设置上,目的性要求意味着城市的建设是有明确目标的管控式功用建筑规划。总之,不论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如何受各方面复杂性变量因素影响,都应遵循建筑的“以人为本”设计理念。
        结束语:
        总而述之,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协同性框架机制并不是固定、僵化的一个体系,它是动态发展的。经济、人文、社科、文化、政治、战争等因素都是城市规划的变量影响因素,但在城市规划底层构建布局设计逻辑本身不变的情况下,建筑设计本身还是归属于、受制于、协同于城市布局的客观主体主题的。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的规划布局协同要求,基本在规模维度上确定了建筑设计本身协同于城市设计规划的可操作管理屬性。
        参考文献
        [1]许子峰.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研究[J].居舍,2020(23):117-118.
        [2]陈坚,张燕.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分析[J].工程建设与设计,2020(14):44-45.
        [3]彭丹.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浅析[J].建材与装饰,2020(18):107+111.
窗体底端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