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城市规划传承与融合

发表时间:2021/8/27   来源:《城镇建设》2021年4月4卷10期   作者:王珍
[导读] 众所周知,国土规划是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政策空间的重要调和剂。
        王珍
        塔城市乡(镇)建筑规划设计院 新疆 塔城 834700
        摘要:众所周知,国土规划是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政策空间的重要调和剂。城市规划要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必须做出适应性调整和改变,而国土空间规划既要约束城市规划的行为框架,也应当吸收其优秀成果和经验,还要为城市规划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平台。
        关键词:城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规划体系;规划融合
        引言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安排,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从地理学的角度说,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必须处理好如下几重关系: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上下级规划的衔接关系,以及行政区域与地理区域的关系等。
        1国土空间规划意义
        国土空间规划能够将城市的资源加以整合,实现对城市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通过战略性的决策,使城市多种资源利用效果最大化。我国目前的国土空间规划主要内容是城市空间的改造以及生态环境的改造。国土空间规划应该从多个方面,建设协调型的城市空间,对过去为发展经济而造成的城市生态环境破坏加以修补,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局面,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国土空间规划设计与城市改造需要科学合理地改造方案支持,才能发挥出最优的效果,实现城市改造最理想的状态。国家土地空间规划其实际意义就是针对土地资源实施开发与规划,为活动治理整体部署起到保护作用,使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环节得到增速。土地规划实际定位可以将其战略特点充分展示出来,其中还存在对于国土空间的有效开发,使用与管理等手段。针对有关活动既可以起到指导性的意义,也能够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新时期下,土地空间实际功能主要是加速功能区域的建立,为开发过程的合理性及科学性作出保障。其中对于人口分布的科学统筹,土地使用,城市布局等内容都有着一定的帮助。不同土地空间主要功能在确定完毕后就可以结合其未来发展方向对其进行土地开发,使发展进程更加规范。所以,国土规划其主要作用就是进行土地开发模式的优化,实现区域功能协调。眼下,我国土地规划与原始土地保护之间的联系较为紧密,作为特殊土地保护的主要政策性文件,规划能够为我国实施土地用途管理提供参考与借鉴,使其形成从国家角度至乡镇等多个角度的规范体系。国内土地空间的实际利用与规划主要是为了进行资源利用保护,将土地空间实际规划效果展示出来。土地治理规划主要是以非农用建设土地使用补偿为基础制定的。治理活动的指导建议土地治理计划可以将土地使用作为整体规划的重要构成部分,提出综合治理方案,合理布置各项治理任务及建设活动。使土地治理规划能够朝着重点区域、低效率土地开发、生态开发等方向前进。
        2城市空间与城市规划的特殊意义
        城市空间是国土空间的重心,是整个国土空间中最有活力、与人类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组成部分,也是人类影响自然空间最重要的组织形式。人与城市的关系模式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模式有着根本的不同,因为城市是为人构筑的空间,它专属于人类且要优先满足人的需求。城市空间发展紧随人类发展的脚步,人类在改变空间,“空间也在改变我们”,最为广泛的公众参与是城市空间管制有别于其他国土空间管制的重要特征。研究城市问题,实施城市治理,也是国土空间规划中最经常、最活跃的管理行为。城市空间是严格实行增量限制的管控区域,且对生态和农业空间有着主导性影响。传承并融合城市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发展的基础性保障。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历史缩影和行动方式,它以人本主义的视角,从人的需求出发,设计和构建城市各层次的物质空间环境,形成了集成思维的卓越范式和适应公众需求的政策逻辑。城市规划饱含了理想主义的热情,是现代城市的时装秀和概念舞。

传统城市规划根植于我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发展起来,形成了完整的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体制,包括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技术标准、学术教育等体系。我国的城市规划以城市和人的关系研究为核心,紧随国家改革开放的脚步,走过从计划到市场的历程,经历过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的争论,又广泛吸取了国外的研究成果和发展经验,形成了丰硕的学术积累。城市规划演变成为城乡规划一级学科,展现出了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的特征,其思维范式和系统方法对国土空间规划具有非凡的借鉴意义。
        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城市规划传承与融合
        3.1在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设立城市化和城市体系规划分项
        传统城市规划对城市化、城镇体系和城市群有广泛的研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相比,城镇体系规划更能反映国家意志和宏观治理战略,是市县级各类空间规划的基础依据。但从实施评估情况来看,很多地区编制的城市群发展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重在政策性和指导性,规划的控制和落实单元还是城市政府,以致于区域协同的有效性难以保障,往往都面临执行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应当在国家级、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设立城市化与城市体系规划分项,专题研究、制定和落实空间治理中的城市化和城市体系发展战略,确定城市化目标,统筹安排和统一组织全国、省(自治区)域或特别划定区域的城市布局,确定相应的城市性质、规模和等级体系,提出各级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划分的基本要求。在城市密集地区,城市化和城市体系规划要担负起协调城市间发展的职能,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区域空间开发的衔接与统筹、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分配和利用的动态管控机制。
        3.2城市规划与市场机制的衔接
        国土空间规划必须强调规划与资源的连接。规划是手段和方法,资源是受体和对象,两者的连接是自然资源部门履行“两统一”职责的内在要求。规划对空间资源配置干预的手法灵活多样,例如功能分区与用地性质管制、容量控制、公共利益优先保护、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规划统筹的政策机制等,反映出我国的城市规划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基因传承。我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先后提出过“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积极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等论述,也映射了我国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的发展历程。城市规划反映国家和政府意志,是与市场相对立的并行机制。正如经济领域的新凯恩斯主义一样,在城市空间开发领域同样需要用规划手段对市场机制进行干预,这是城市规划存在具有必要性的鲜明佐证。然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干预,最终都要依靠与市场机制的协调来实现。城市规划对空间活动的干预,可能比新凯恩斯主义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更直接、更强力。而在市场失灵的情形下维护城市空间管制秩序,是城市规划的职能底线。因此,城市规划要充分研究公共政策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应当建立起规划与市场相辅相成的协作机制,充分尊重物权关系。各层次城市规划在编制和实施中,都应当建立市场干预的实施和评估机制。
        结语
        总之,城市规划以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既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学科发展和职能运行,也有助于及早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构和定型。城市规划的融合包括了治理政策、结构体系、思维范式、技术方法等各方面,其中结构体系的建立是基础性的融合。
        参考文献
        [1]张庭伟.中国城市规划:重构?重建?改革?[J].城市规划学刊,2019(3):20-23.
        [2]朱锦章.规划职能演变与新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9,32(11):11-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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