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晓东 陈均事 李钦燕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发展局 山东 青岛266400
摘要:海岛属于我国宝贵的国土资源组成部分,海岛地区蕴含了多种新型能源以及可再生资源,并且可以提供珍稀动植物的繁衍栖息地。近些年以来,海岛旅游资源以及生态资源的开发实施力度正在逐步增大。但是与此同时,某些海岛地区的原始生态链条开始遭到破坏,因此必须要全面强化整治修复海岛生态体系的实践举措力度。本文重点探讨了海岛修复与整治的项目管理要点,合理完善海岛生态整治修复的项目运行管理模式。
关键词: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管理;完善改进思路
现阶段的海岛生态修复整治大型工程项目正在普遍得到推进,海岛生态修复的总体实施成效也得到了明显优化。海岛整治修复的大规模工程项目包含多个层面要点,因此决定了海岛生态整治项目应当纳入管控实施范围,合理平衡海岛资源开发中的生态效益以及社会经济效益。海岛整治修复的各个层面技术实践工作应当得到强化推进,以上措施有益于海岛生态体系在短时间里恢复平衡性,切实保护海岛的珍贵生态资源。
一、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管理实例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岛总数为42个,均为基岩海岛,总面积14070亩。《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局部修改海域充分考虑海域区位、资源等自然属性,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的前提下,提高海洋功能区管理及海域使用监管水平,使之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海洋开发保护和海域使用管理的示范海域。
当地在推行实施海岛整治修复的项目实践过程中,确保海域使用项目必须符合修改后的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应当从功能区海域使用类型、用海方式与空间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维护功能区健康运行等方面明确项目用海是否符合修改后的海洋功能区划[1]。严格依据修改后的海洋功能区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海洋环保措施,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按照修改后的海洋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要求执行。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提高监督和监测水平,有效提供海洋防灾减灾服务,为全省海洋发展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典范。
二、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管理的现存问题缺陷
(一)项目总体规划欠缺全面性与完整性
通常情况下,海岛生态体系的全面修复工作表现为紧迫性,因此当地管理部门针对海岛整治项目将会设计较短的项目实施期限。由于受到项目期限的紧迫性影响,项目规划人员往往会仓促设定海岛生态体系的调整恢复规划,那么将会造成海岛修复整治的综合实践效果无法达到最佳程度。由此可见,存在紧迫性的项目运行期限客观上阻碍了海岛修复以及海岛整治的总体实践效果优化,项目实施规划未能完整包含海岛生态体系中的各个环节要点[2]。
(二)局限于短期的海岛生态环境修复整治工作
海岛地区的原始生态体系链条如果遭到了毁坏,那么恢复海岛生态平衡的过程将会比较漫长,因此工程规划部门必须要给出长期性的海岛生态修复管理规划。但是从现状来看,海岛生态修复以及海岛环境综合整治的体系规划没有达到长期性标准,项目管理部门往往更多关注于短期性的海岛整治工作成效。项目管理部门在确保短期性的海岛治理成效达标基础上,对于长期性的海岛生态系统平衡状态就不再给予重视。
(三)项目管理运行的基础资金资源匮乏
项目管理过程的顺利推进与施行必须依靠物质资源支撑,否则如果项目管理领域的物质基础经费比较匮乏,那么海岛生态体系的综合整治工作将会遇到较多障碍[3]。近些年以来,海岛地区的环境管理部门针对海岛修复项目逐渐表现为更多资金经费投入的倾向,有力支撑了海岛生态体系的平衡状态得到尽快恢复。然而不应当忽视,海岛整治大型项目现有的基础资金经费仍然有待得到充实。某些地区的海岛修复大型基础设施亟待更新与维护,项目管理人员针对海岛整治项目应当确保夯实项目物质资源基础。
三、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管理的完善改进要点
海岛地区蕴含了种类丰富的自然物产资源,其中包含珍稀的野生动物与植被品种,并且还包含可再生以及可循环的清洁天然能源[4]。海岛修复整治的工程项目具有恢复海岛生态体系平衡的重要实践影响,因此必须要得到海岛生态监管部门的重视,确保投入必要的物质基础资源来支撑海岛修复整治工程开展。具体而言,海岛整治修复的工程管理举措应当体现为如下优化思路:
(一)合理拓展项目规划的覆盖领域范围
很多海岛地区在频繁经历了人为资源开发的情况下,海岛地区的原始生态结构已经遭到了较为显著破坏。然而很多海岛地区现有的修复整治覆盖领域范围较为狭窄,无法确保遭到人为毁坏的海岛生态体系能够得以全面完整恢复。因此,海岛整治的项目监管机构人员针对生态修复项目应当积极促进实施范围拓展,增进项目管理人员以及项目规划人员的联系沟通[5]。海岛生态整治项目只有达到了合理拓展覆盖地域范围的目标,才能切实维护海岛的良好生态体系链条,合理开发可再生的海岛清洁自然能源。
(二)注重长效性的海岛生态平衡恢复过程
海岛生态平衡的全面恢复过程需要经历较长时间,因此决定了海岛修复以及海岛整治的工程项目应当设计为较长周期,避免局限于短期性的海岛修复角度。目前在项目实践中,项目管理人员对于长效性的海岛修复整治工作应当给予更多关注,同时也要做到密切重视海岛可循环资源的长效使用过程。作为当地的执法监管机构部门应当督促教育海岛当地居民,禁止当地居民以及相关企业单位存在过度开发海岛生态资源的现象。当地执法监管机构应当着眼于海岛整治工程的长效宣传工作,注重长期性的海岛生态体系修复整治方案。
(三)夯实巩固海岛生态修复整治的项目资源基础
海岛修复项目必须要建立在夯实的物质资金资源前提下,因此现阶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当给予海岛项目规划实施单位必要的物质经费支撑,确保全面夯实海岛生态修复过程中的基础设施保障因素。工程监管部门针对海岛生态修复过程中的各种物质基础设施应当全面进行配备,密切关注于筹集项目资金、项目建设运营、项目基础设施保养维护等核心工作要点,增强针对项目审核环节的监管控制力度。
结束语:
经过分析可见,海岛整治修复的监管控制工作应当贯穿于项目整体运行过程,旨在消除海岛生态破坏以及地域环境污染的风险隐患,增强针对海岛生态体系的平衡保护力度。在目前的情况下,海岛整治修复的大型基础工程项目已经日益获得重视,管理部门针对海岛综合整治项目投入了更多的物质资金支持。具体在实践中,完善与改进海岛修复项目监管体系的关键举措应当包含拓展项目规划的覆盖领域范围,注重长效性的海岛生态平衡恢复过程,以及巩固海岛生态修复整治的项目资源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娜,王丰,徐文斌.海岛整治修复工程分类体系构建及全国格局分析[J].海洋通报,2019,36(06):682-688.
[2]李英花,何斌源.广西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管理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9,42(09):53-57.
[3]汤坤贤,陈鹏,宋晖.国家海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申报材料编制的建议[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9,30(10):29-32.
[4]赵立明.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管理现状分析与建议[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8,30(06):47-50.
[5]吴姗姗,刘智训.关于海岛生态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的思考和建议[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8,30(04):9-12.